正文  (十五)幸與不幸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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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箋小字,說盡平生意。鴻雁在雲魚在水,惆悵此情難寄。
    這次像蝦米一樣窩在沙發裏的人,是我。我沒有若惜那樣的長睫毛,流起淚來不太會讓人生憐。所以,少流淚。但還是流淚了,忍不住,心裏有些難受,疼。
    幸好,心隻要還能感覺到疼,那就不會死。
    若惜一直不說話,她太了解我了,流淚時,最怕別人勸,越勸越想哭,像極了耍賴的孩子。真想讓自己再變成孩子,十六歲以前的那種。
    因為,認識易天南時,我剛好十六歲。
    十六歲那年過生日,正值暑假。父母問我需要什麼生日禮物,我想了半天說,我想一個人,出去走走,請給我一些錢。
    他們想了半天才答應,讓我去臨近的城市轉轉,但必須七天內回來,且給了我足夠的錢。
    拿上錢,我先去買了對岸城市的地圖,然後買好車票,收拾行囊,出發。
    當時沒有目的,隻想隨便走走,像個大人似的,走走。
    那時候我常常做一個夢,夢裏一個女子,長長的發,白白的衣裙,隨著風一起飄,有些詩意,有些誘人。所以就一直期望自己就是那個曼妙女子。
    可惜,當時太小。長發不夠長,但我有白色的裙子。
    於是,我穿著白色的裙子,走在另一個城市的海邊,任海風吹拂,腳步依然悠閑。我是那麼地享受海邊的一切,水,浪,風,及細沙。任自己的腳在細沙裏吮吸著海水,亦不怕海水打濕裙角,我走在海邊,一個人,享受,十六歲生日。
    海水有脾氣,老人們常說這樣的話。我竟遇上了,真不幸。
    被浪打到的我慌忙向岸邊跑,卻差點跌倒。這時有人扶了一把。
    他拉住我手的同時,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為什麼用深深這個詞?無它,隻因為當時他穿了一件純黑布衣,露出來兩條胳膊是古銅色。是我喜歡的那種吧。所以,忍不住深深地看了他幾眼。
    很矛盾,我喜歡女子穿白色的衣服,但對於男子,卻喜歡他們穿黑色調的衣服。
    說不清為什麼,隻是感覺黑色給人沉穩的感覺。
    因了這份感覺,我就喜歡上了他。有些沒道理,但我還是感覺慶幸。
    喜歡一個人,隻緣於他衣服的顏色,聽著有些荒唐,事實上,我就是那個荒唐的人。隻是,這個荒唐的想法,我從未告訴過他。從未。
    若惜總說我是個怪人,我想可能就是這樣吧。
    他很紳士,拉我回岸上後,迅速將我的手鬆開。
    我突然有些不舍,不舍得他手心裏的溫度,足以融化一切。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長大了一般,把自己當成了二十歲的姑娘,我輕輕地說,謝謝。
    他卻說,你家裏的大人呢?太危險了。
    隻此一句,將我打入十八層地獄。我對他一見鍾情,他卻把我當孩子。
    抬起我倔強的頭顱,有些英雄就義的感覺,告訴他說,我已經二十歲了。
    他卻笑了,看看我,搖著頭說,不可能。
    我還是不服,告訴他,我有身份證的。
    他拍拍我的肩膀說,孩子,好好回去洗洗吧,全身濕了容易感冒的。
    那一刻,我突然矮了下去,仿佛真的變成了一個孩子。
    並不是他的話打擊到我,而是我發現,他真的不是孩子,換句話說,他真的不年輕了,至少,與我不同齡。
    高高的鼻子,充滿善意眼神,有著一絲沉穩,卻也能瞧出滄桑。加上一身黑衣的渲染,讓人感覺他至少接近三十。
    當時這樣一想,我是嚇了一跳的。我怕這個人真的會有三十歲。所以壯著膽子問他,你多大?
    他突然笑了,兩個潔白如貝殼的虎牙竟恰到好處地一邊一個,略帶銅色的皮膚此時在陽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輝。他,真得好看極了,感覺像一個人,又一時想不起。
    等他笑夠了,才回答說,我今天正好二十六歲。
    我們竟然同一天的生日。真是幸運。
    聽說是同一天生日,而且我還特意跑到這個城市來享受生日的時候,他馬上說,這麼有緣,我請你吃飯。
    我去,堅決去。
    吃飯的時候,他說,我們自我介紹一下吧,我叫易天南。
    喬小橋。
    他聽了笑,說好怪的名字。
    然後幫我要了一瓶紅酒。他說,可以養顏,但小孩子還是少喝為妙。
    我不服,搶過來大口喝,卻被酒的苦味嗆著了。說實話,有些不習慣,但從那時起,我就記下了紅酒,可以養顏。
    終於他還是問了我的年紀,我說了實話。
    他卻哈哈大笑,說,還是我的眼神毒吧?畢竟我比你多吃了十年的飯呢。
    可我笑不出來,我有些痛恨多出來的十年。
    吃完飯,他招手打的送我上車,然後細心地將車錢付了,囑咐我早些休息,然後說再見。
    我隻是點點頭,沒說再見。因為不想說再見,與他。
    回到賓館,打開電視,上演的電影正好打出題目《年華似水情似火》。題目不錯,想看,卻發現裏邊的一個演員跟易天南那麼像。我想知道那個演員的名字,於是忍著睡意看到半夜,字幕終於出來了,黃曉明。
    從那天起,易天南與黃曉明就變得密不可分。隻要想念易天南,必會找出黃曉明的片子看。看不到人,有替身可看,我想還是值得慶幸的。
    但這些我還是不能告訴他,堅決不能。
    從第二天起,我的旅行就變成了等待。可除了海邊我不知道去哪裏可以等到他。但,不論如何,我要等。哪怕隻是遠遠看看他,也好。
    第三天,他來了。相攜遊玩,待我如孩子。我說,要是我現在二十六歲,你會不會喜歡我?
    他笑,會。我會娶你。
    我滿意卻不滿足,繼續問他,那我長到二十六歲以後,就來嫁給你,好麼?
    他笑我傻丫頭。
    而我卻當了真。
    而他,總是出其不意地出現在我的身後,輕輕說,小丫頭,等我呢?
    我就會看著他笑。傻傻地,卻很美。他就會說,來,丫頭,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講故事的神情,宛如,我真的是他的丫頭。
    卻沒想到,來來回回,他隻會講一個故事《人魚公主》。我不允,他笑著說,多好的故事呀,最後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好的結局呀。
    以為他說的是,我與他的結局會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於是,我笑,很不單純地笑。
    臨近分手,我把地址留給他,囑他一定記得寫信。他點頭。
    怕他再忘記了自己,我寫了許多小紙條,埋進相逢過的沙灘裏,深埋,期待某天他會不經意地發現,一臉感動的樣子。
    我就是這般倔強,明知沒有希望,也還是要給自己尋找希望。這是我最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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