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開掛第一段:你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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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令也想自己畢竟不能以貌取人,看人家地球律師長的不好看就說人慫包。於是準備先看他們辯論一段再說。誰知人家對方剛提出要易遙對這份遺囑表個態,要遵從立囑人的遺願。這貨竟然想也不想的駁回。
孟令在想他根本就不是什麼律師,簡直是個流氓吧。懂不懂法?人家說要遵從遺囑有錯嗎?駁回個屁啊。不應該在遺囑內容上找點什麼來說道說道嗎?不遵遺囑違法知不知道?
接下來是意料之中法官的一句:駁回無效。孟令抬眼看那小孩,果然一副快哭出來的模樣。這節骨眼上,孟大令長竟然發現這小孩長的還挺不錯。大眼睛,高鼻梁,皮膚白的剛剛好,而且挺乖的。他罪惡的想,不如就看著他輸了這場官司。到時候他沒錢又無依無靠,那他就養著他。這麼乖應該挺好養的。孟令在一群為小孩打抱不平的嘈雜聲中竟然微笑著,畫風如此詭異的時候,法官終於忍不住高喊:“靜一靜,靜一靜。”
易遙被嚇了一愣,顯然小孩如今孤立無援,已經出於崩潰的邊緣。孟令歎了口氣,之後眼睛一眨,法院的燈全滅了。伴隨著女性同胞們的一聲驚呼,有人上來報告法官,停電了。電路維修需要時間,法官胖臉一抖,無奈休庭。孟令不慌不忙的看易遙先走了出去,他故意等人都走了才出來。
市法院外,一家本市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勉強入了孟令的眼。他距離目的地還有兩百米之處便繞到側麵,之後眼睛閉上再緩慢睜開,裏麵的一切便一目了然。二樓,辦公區,孟戰神麵不改色的原地懸浮,之後前移,像一滴水滴入臉盆一樣,慢慢從牆外溶進了牆裏,之後落地,整個過程中仿佛他自己毫無知覺,並且紋絲不動。這一幕,如果被普通吃瓜群眾看到,那效果可想而知,但是以他孟大法官的嚴謹,早已隱過了形。
他沒事人一樣穿過走道,之後終於找到了合心意的辦公區。這群人不老也不小,老的昏昏沉沉沒有效率,小的連法典都不熟難當大任。於是乎,孟大法官又仗著自己的形隱,在這些地球律師中來了一場放肆的“觀察”。
第一步,走到每個人麵前,看個大致身材什麼的,第二步,看麵相,由於這個需要近距離觀察,孟大法官差點趴到人家臉上。在此過程中,即使有人因想起什麼而猛抬個頭什麼的,孟令完全臨危不亂。臉上完全一副“老子是外星人,怎樣,一定看不見我吧”的淡定麵孔。
終於在這千挑萬選中,孟大法官看上了一位身材比例完美,且五官端正的大好青年。至於好看不好看,那就不要緊了,挑律師,又不是找對象,更何況那小孩還是個顏控。
於是,孟令把人扭過來,對著眼睛一陣放電。大好青年眼神迅速放空,一臉的我是誰,我在哪。而後乖乖跟著孟大法官走了出去。如果身後的幾十位律師先生得知自己剛才被人趴在臉上挑了一番,還成了挑剩下的,恐怕要全體高喊“我不要麵子的嗎?”
大好青年被帶上頂樓天台,孟令薄唇輕啟“請問這位律師先生尊姓大名?”青年依舊兩眼放空,但是卻異常淡定的答“高傑,這是我的名牌”孟令抬手接過放進口袋,接著說“在下孟令,高先生的性子與我很合得來,你我理應成為知己啊。”高傑莫名綻放出一個空洞虛假的笑容,之後道:“是,你我理應是知己。”
即使人家看不見,孟大法官還是彬彬有禮的賠笑:“那以後我們少誤會,多親近。記住,這段對話發生在三年之前,你我這幾年是來往不斷的知己好友,若他日我有事需要你的幫助,你也應當竭盡所能。”孟令將自己在地球上的身份資料與這個國家的全部法律的運用技巧傳導到高傑腦中。隨之而來的是高傑一聲“好。”之後這大好青年便清醒了。“孟令,你怎麼在這?”
孟令答非所問的道“你還記得這個地方嗎?”高傑頓時激動萬分“自然,這是我們倆初次結識的地方啊,當時你我互引為知己。三年了,時間過的真快,仿佛咱倆剛認識一樣。”嗬嗬,是啊,仿佛剛認識一樣。“我今天來是因為有件事要你幫忙。”麵對如此深厚的情義,高傑表示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孟令想,等易遙那小孩見到他,也許他跟高傑才是真正的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