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反思自己缺點,結果缺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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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喜歡一個人是喜歡他的優點,愛一個人,是愛他的全部。
鍾真這人,大夏天的背心拖鞋就這樣出門了,冬天就一雙棉鞋走一整個學期的人,我到底喜歡他什麼呢?
他玩遊戲的走位?不好意思,我不玩遊戲的。
他說話的魅力?好像他三句話裏麵總要帶幾句罵人的髒話。
他高大帥氣的身材?身高確實180麼?曾經特意去測試過,穿鞋180,實際179吧。
還是他俊朗的長相?說實話,他的樣子其實挺正太,挺萌的,不屬於帥氣那一掛的,畢竟剛開始長相一般般,主要是喜歡他的善良,對,善良,一個見到誰討飯都會給錢的人,在眾多城裏人的冷眼旁觀對比下,他的樣子額外的不同了起來。
站在C市步行街的某個偉人頭像下,熙熙攘攘的各色小吃攤麵前,吃的滿嘴滿臉油水的我和鍾真兩個人一人手裏攥著幾根魷魚串,被幾個老人家攔住了。
瞅著眼前幾個衣衫襤褸捧著瓷碗伸出手來的老人家,剛剛吞進肚子裏的魷魚火辣辣的感覺似乎刺破了喉嚨一樣,我睜著眼睛無奈的望向了旁邊的鍾真,他毫不猶豫地把手裏的串遞給了我,然後往褲兜裏呼的一下抓出一張錢來塞到了老人家的手裏。我眼睛也不眨的看著,不是一元兩元的,是一張二十的,那位老人家眼睛都亮了,接過錢不禁說好心人啊就轉身走了。
我沒說話,那個老人家又轉向了我,他就趕緊又掏了張10元的遞給老人家,這位老人家才走了。
我沒說話,隻是默默的看了他一眼,有點意外,因為他平時零用錢其實不多,拖鞋一雙能夠穿幾個夏天的人,怎麼這麼大方,比起我認識的其他男生拒絕捐錢說討飯的是騙人的很不一樣。但是我也沒問,兩個人還是繼續逛街。
誰曾想,兩個人逛了一大圈,來回幾次都迷路,走回了原來的地方,然後,重點來了,那個討飯的老人家,圍著我們兩個人討了三次飯,然後他每次都還給了,掏到後來我都看不下去了,拉住了他,這才沒讓他把口袋淘盡。
“包子,你為什麼總是掏錢給他們啊,你不知道他們是騙子麼?那個老人家,都圍著你討了三次錢了,你次次都給,待會還有錢吃飯麼?”我拉著他的手數落。
“沒有,我就是覺得他挺可憐的,這麼大年紀了還要出來討飯,就算是騙子,也挺可憐的不是麼?而且你看,他雖然討飯,衣服卻還是整齊的,鞋子也是那種解放鞋,我相信他,我雖然給了錢,但是不是還有你麼?你不會讓我餓肚子的對麼?”包子摸摸自己的頭傻乎乎的笑著解釋道。
我看著他陽光下照耀下的笑臉,突然感覺到自己的渺小了,自己總是從來遇到那些路上乞討的人就躲開甚至告誡身邊的人這些人是騙人的不要捐錢,可是從來沒有從他這種角度考慮過問題,人家雖然也是吃嗟來之食,但是人人都有難處的時候不是麼?如果一個人總是這麼冷漠下去,豈不是跟冷漠的行屍走肉沒有任何區別了麼?自慚形穢足以表達當時的我的所有心情了。
那一刻,我覺得,我才算是真的被他征服了,不是因為他的身高、萌萌的正太長相、高學曆、幽默、體貼,而是因為善良,很奇怪吧,像我這種不合群的生物,追我的男生從來沒少過,可是那麼多人裏麵,我卻選擇了最不會說話的最不會討好最沒有經驗的他,可能就是冥冥中的注定吧。
我可能前世就是某個乞討過的受過他一飯之恩的人,今生來還他的恩,還完就該走了。。。。。。回憶道這段感情的時候我總是這樣想。
作者閑話:
今天烈士紀念日,感恩祖國的保衛者,感恩祖國,祝福祖國70周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