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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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酒店的時候,看到酒店外麵都被人緊緊地圍著了。
    他們手上都有熒光棒,上麵寫著好多名字,而我認識四個:“成一”、“一哥”,還有“張麗華”和“華姐”。
    那部帶成一走紅的戲,女主叫做張麗華。看來今天他們兩個和其他明星在這個酒店有活動。
    最近怎麼這麼巧呀……
    藍英紅早就來了。
    她穿著一身黑色禮服,跟我的一模一樣。不過我沒有戴什麼首飾,她卻帶著鑽石耳環和項鏈。她還是跟三年前一樣高雅。她貴族出身,外表突出,能力又強,是一位生來的贏著。
    她今年四十多歲了,但看起來隻有三十五左右。看到我,她微笑。
    我向她點頭,說:
    “藍姐,好久不見。”
    藍英紅道:
    “對,太久了。坐下吧。”
    她仔細地看我一會,評價:
    “看來離開我們公司之後,你越來越漂亮了。”
    我搖頭,道:
    “你過獎了。”
    藍英紅笑著說:
    “想那年趙姐說你難看,我就笑她沒眼光。還是我的眼光比較正確,對吧?”
    藍英紅提起之前的事,大概是想讓我記得她和我的交情。
    我不回答罷了。
    藍英紅歎一口氣,說:
    “趙姐最近被法國那邊的領導處理了,現在她沒有在我們公司工作了。”
    我抬眼看著藍英紅的那雙化妝得很細心的眼睛,問:
    “就她一個?”
    藍英紅苦笑,道:
    “還有另外三個。其他的,領導再給他們一個機會。”
    我冷笑一聲,問:
    “那你呢,藍姐?他們做的事,有沒有連累到你?”
    雖然過了三年,我說這些話的時候,也沒辦法完全漫不經心。還帶著苦味。
    藍英紅長長地歎一口氣,道:
    “肯定受到影響,不過沒有我那年想得那麼嚴重。”
    那年的事,說來話長。大概地說,我發現了趙姐和其他的同事以公司的名義收合作方的錢,還跟合作方一起把公司的衣服去偷賣。也不是一年兩年的事,他們賺來的錢相當於一個小公司的收入了。
    我把這件事告訴藍英紅。藍英紅開始的時候也表示自己很憤怒。但是我們越調查下去,越發現相關的人太多了,被偷的錢和產品比我和藍英紅預計得要多十幾倍。
    趙姐知道我們在調查她的時候,直接去找藍英紅和我談話。她說這不是她的錯,這是公司管理層的錯。管理不好才讓他們有機會這麼做。她不做,也會有別人做的。
    那時候,我以為藍英紅會向法國總部報告,讓他們過來處理這件事。
    沒想到,藍英紅選擇什麼都不做。
    她說這件事太大了,要是真的處理,公司裏大部分的員工都逃不過。一個人犯錯是他自己的問題,但是一百個人一起犯錯,那是公司的問題。難道叫一百個員工走人嗎?
    還有一件事,雖然藍英紅沒有說,我也懂了。
    藍英紅作為這裏的總經理也逃不出追究。
    那天我問藍英紅:
    “你決定你會這麼放過他們嗎?”
    藍英紅閉著眼,歎氣沒回答。
    我等了好一會,藍英紅都沒有回答我。
    那時候,我冷笑,把脖子上的員工卡摘下來,放在藍英紅的桌子上,跟她說:
    “你曾經是我的偶像。可如今,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我出去的時候,趙姐等著了。她跟我說:
    “徐君美,你隻是個笨蛋!智商再高,情商這麼低能幹嘛啊?你沒想到要離開的人是你吧?今天姐教你這個,你得記得!像你這樣的人,一輩子都是路人甲!你笨得讓我惡心!”
    我們兩個吃完飯了,藍英紅問我:
    “君美,你有沒有想過回來?”
    我搖頭,道。
    “沒有。”
    那年讓我最傷心的不是趙姐對我說的話,而是藍英紅沒有叫我回來。這個答案是她已經幫我選了的。
    藍英紅看著我,好像很痛苦,跟我說:
    “如果那年我不讓你離開,趙姐會到處為難你,甚至害了你。”
    我不回答。
    藍英紅又說:
    “我帶過的孩子,沒有其他任何的比你優秀。你那年在巴黎,在我們公司的全球會議拿了最佳經理獎,我多麼為你驕傲啊。”
    我還是一樣地不回答。
    藍英紅說:
    “你現在在哪裏工作?條件好嗎?”
    我看著藍英紅的眼睛,道:
    “藍姐,我不會回來的。”
    藍英紅被我直接拒絕,露出不開心的表情。她跟我說:
    “你這個孩子,不知道什麼是退一步海闊天空嗎?你一直都是太倔強了。這樣你怎麼成功?你這個性格會讓你浪費自己的能力,你也知道吧?”
    我知道。不過,什麼是成功?如果說地位高,薪水好是成功,那我一點都不成功。但是呢……
    “藍姐,對我來說,能踏踏實實地過生活就是成功。我知道你不會懂的。沒問題。這條路,我自己選,我自己走。謝謝你的禮物,謝謝你請我吃飯。”
    說完了,我站起來,向藍英紅鞠躬。
    藍英紅喊:
    “君美,別走!我們慢慢地講!”
    我道:
    “那年我對你的感情很深,你要是那天叫我留下來,我說不定會真的留下來。而如今,說實話,我不太在乎你了。我現在自由慣了。”
    自由慣了,怎麼受得了你們的公司?一群人在肆無忌憚地騙人、騙錢、行惡,我再也不想看第二眼了。薪水再好,地位再高,也不值得讓我放棄我的自由。
    這一回,我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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