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五、王聖:新加坡不相信眼淚(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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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王聖:新加坡不相信眼淚(第一部分)
傍晚的時候,唐律師來看小聖。
唐律說,這是下一次庭審前最後一次探視,本來也是不允許的,但警方網開一麵。
唐律師對小聖說:“你瘦了許多……”
唐說話不大有表情,跟臉頰肉多有關。一旦有表情,也未必準確,多半有點滑稽,半真不假的樣子。
小聖對唐律師的話沒什麼反應。除了腦子裏那些雜遝的回憶,對外界的一切都很麻木,兩顆烏黑的眼珠無望地空洞著,眼白布滿血絲。
唐律師見小聖木然的樣子,咽了口唾沫說:“我這一次來很關鍵……首先你要明白一件事,我是你繼父聘請的律師,不管你樂願意不願意,你都必須接受我。我的責任是為你作無罪辯護,最低限度也要爭取對你的從輕處罰。我不會因為你是個壞孩子、品端有汙而放棄為你辯護。你懂嗎?”
小聖搖搖頭,繼而又點點頭。
這麼聰敏相的孩子,跟他說話怎麼跟對牛彈琴一般?唐深歎了口氣,繼續說:“我的辯護能不能被法庭采信,三天後的庭審能不能達到我們預想的目的,很大程度取決於今天你能不能很好地配合我,說穿了,就是你能否對我說真話——你對我說的,不一定是你對警方坦白的;我從你這兒得到的情況,也未必會在法庭上披露,但你必須讓我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果我也不清楚真相,怎麼能做到規避風險力排眾議為你爭取合法權益呢?你懂嗎?”
小聖點點頭,猶豫而茫然,顯然還是沒太懂。
“所以——”唐律師預感這次談話會很艱難,但事到如今,不硬著頭皮耐下性子又能怎麼樣呢?“所以你今天對我說的每一句話、回答我的每一個問題,都必須誠實,不可有假……”
唐發現自己的話還沒說完,對方就耷拉下眼睛——這是一種不作肯定的回應。
這孩子好看,唐盯著目光躲避的小聖想。年齡還這麼小,才剛剛二十,真不忍心逼他,但是話已經到了嘴邊:“你能……做到嗎?”
唐不管小聖能不能做到,徑自往下說,盡自己的本職:“你對警方說,那天你接到一個電話,指使你去烏節路FarEastShoppingCentre(遠東購物中心)地下車庫取一輛龐蒂亞克GXP大型廂式車,然後去儲運庫接一件貨物,轉送到碼頭。是這樣嗎?”
小聖點頭。
“你在FarEastShoppingCentre的衣物暫存櫃裏拿到了廂式車的鑰匙。開啟暫存櫃的密碼也是從電話裏知道的。然而你完全不知道對方是誰。你之所以會按他說的去做,是由於對方對你許諾,說事成之後可以得到一筆不低的酬勞,即所謂的‘辛苦費’?你現在還堅持這麼說嗎?”
小聖抬起昏茫茫的眼睛:“什麼啊?”
“——你完全不知道電話裏的那個人是誰?或者說,從來就不認識對方?”
“是。”
唐沉吟片刻,顯然他也不太相信這一節——這裏頭漏洞太大,然而他今天來,是要證實嫌犯還堅持最初的口供,不存在翻供的可能,不是為了別的。
“你說電話裏那個人承諾要給你多少錢?”
“兩千。”
“你之前分明對警方說是‘三千’!”唐突然變得大聲。
小聖一愣:“哦,我……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也許是兩千,也許是三……千。我可以喝點水嗎?”
唐把瓶水遞到小聖麵前:“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準確地說是在11月17日,你把‘龐蒂亞克’廂式車開進儲運庫準備裝貨時,遭到了警方的圍捕。人贓俱獲。但是你堅持‘No。69’不是你偷的。你並不知道那天要運往碼頭的是一副畫——一件價值很高、高到足以判你終身監禁的藝術品。你還說你從來沒有進入過馬丁畫廊,甚至不知道新加坡有這麼一家畫廊。對於這一點,今天你還有什麼要補充或者說要修正的嗎?”
“沒有。”
“好,”唐從小聖手裏拿回瓶水,旋上蓋子,不想讓他因為喝水而分散了注意力。“可是,現在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就是午夜潛入馬丁畫廊盜走‘No。69’的盜畫賊。11月17日那天,你不是第一次接觸這輛‘龐蒂亞克’廂式車,檢控方起訴你,曾經將‘龐蒂亞克’廂式車開進馬丁畫廊的停車場,實施了盜竊。你的‘前女友’在法庭上指證,是你從她那兒偷走一張名片,而名片的主人可以幫到你在上海把這幅畫賣出去……”
“我沒見過什麼名片——”
唐不顧小聖的申辯,徑自說:“……賣一個足以讓你一輩子吃穿不愁的大價錢。於是你暗中聯係了這個人……證據鏈已經在今天的庭審過程中完全銜接了起來。”
“沒有名片,沒見過,我也沒有從她那兒拿走過什麼名片……她不是我的女友,不……是!都是謊言……他們要置我於死地,讓我坐牢。他們都在撒謊,都是陷害……”
小聖快瘋了,額頭一次次去撞擊跟前的桌子,以發泄無法表達的憤懣。唐律師繞過桌子,阻止了他的極端行為,然後將手放在他不斷抽搐的背上。
“那麼,現在你告訴我,他們為什麼要陷害你?你所說的‘他們’,究竟是誰?”
“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不要逼我!不要……”小聖泣不成聲。
小聖確實不知道所有的這些事是怎麼攪在一起的。更不明白高姐怎麼會成為“證據鏈”中的重要一環?
當小聖把自己一點一點送進高姐身體時,他不會想到有今天。
那時候他想的隻是掙錢。雖說方式並不光彩,但沒什麼罪惡感。
他曾經鐵了心不讓皮特哥哥知道這件事,擔心他會心疼他。哥哥總是說,小男孩,我不會讓你受苦的。哥哥排斥女人,這一點他心裏有數。他也不想讓哥哥知道自己拮據到這種地步。
在高姐的床上,他一直會想到皮特哥哥,但幾乎沒想到過言嚴。有一瞬,大概是滑入得太順溜了,言嚴驀地在他腦子蹦出來。他想起攻入言嚴的時候很艱難,那麼小的口徑要接納超過它幾倍的大物件,帶來的必定是痛苦。言嚴嗚哇亂叫,小聖也感覺自己像褪襪子一樣要被褪掉,扯痛得厲害。
然而,痛苦引發的狂躁,特別能激發人的鬥誌——不一會兒,KUAI感便在堅韌的鬥誌麵前露頭,舒爽也在痛苦的夾縫裏發酵,整件事變得很奇特,很魔幻……當時,小聖沒把這事想下去,他更需要把眼前掙錢的事做漂亮,讓高姐覺得滿意,覺得痛快,覺得物有所值,他掙錢也掙得心安理得,於是,言嚴便從他眼前消失。
小聖畢竟是個小男孩,身體好敏感,經不住一個女人熱辣的CI激。陷入其中,對他來說,像是咀嚼了GU柯葉,一時間腦子顯得好淺,隻夠盯著眼前那對凸凹之物,隻夠對付那個一下子將他吞沒的人生窟窿。那時候的思前想後,隻是進退三寸的範圍,真正的鼠目寸光,絕非人生的昨天和明天,生命的來途與歸程。
他要是能想到有今天,就不是人而是神了。連同後來高姐對他說,“做我的男友吧”,他整個人都依然還是懵的,想不清楚這件事的前因後果利害得失。
高姐第二次對他說同樣的話時,小聖才咂出些味兒來。那是在一家叫Andre的法式餐館,位於武吉巴梳路的最南端。一個月內,他們已經是第二次光顧這家餐館,坐的是同一張桌子。
做高姐正式的男友,他想過,也未必不好。在他意識裏,作為一個男人,早晚是要和某個女人結合的。既然高姐那麼喜歡他,可以助他順利讀完大學,那麼,早一點落定,又有什麼不好呢?誰叫自己是個窮孩子?生活要靠自己打點,命運要自己做出安排。
一個窮孩子是沒有權利像富家子弟那樣挑三揀四挑肥揀瘦的。何況,自己做著暗生意,靠色相賺取學資養活自己,靠天生長得好看來抵償壓得死人的債務,這一點高姐知道得清清楚楚,她不嫌棄你,已經夠給你臉。
小聖心裏過不去的坎是高姐長他十五歲。這樣的結合靠譜嗎?而且,在平時的閑聊中,小聖也隱約了解到,高姐是個有過多次情感經曆的女人。她甚至跟他透露,前幾任男友,那玩意兒遠不如他的好,這難免讓小聖心生膩歪——他疑心高姐更大程度是喜歡他身上爆棚的活力,滿溢的Xing感;擔心和高姐即便在今後建立起以婚姻為目的的聯係,那也是在沙灘上造的一間屋,沒有根基的,台風襲來,必倒無疑。
一把破笤帚還曉得善待自己呢,所謂“敝帚自珍”說的就是這個理。小聖想,二十歲花季的自己,不至於要委身於一個年華已去色心依然的女人。在被高姐摸著身子的時候,小聖就有不適感。當他把自己給她的時候,看到自己的那物件依然粉白嬌嫩如同新筍,更是覺得不值。相比之下,高姐就顯得蠻有經曆的。他不知道有多少莫名其妙醜陋囂張的物件曾在高姐那裏“揾著數”,也不知道高姐有過多少次自CHA,以至於來得很快也很洶湧的Sexualsecretions,總有一股塑膠的氣味。
小聖知道高姐這年齡的單身女,不靠這事日子是沒法過的。高姐在最興奮的時候,也不忌諱對小聖透露,倘若沒遇到小聖,她也會和許多女人一樣,靠Legmasturbation(夾腿)來調節生理,甚至下半輩子要與假莖為伴,否則很快就枯萎了,像失水的鮮花。這當然不是她願意接受的生活,但有時候命運就是這樣安排,不是每個女人都能遇上自己喜歡的人。
小聖第一次聽說,原來這些單身女,指著他這樣的血性男孩,釋放天性,排解色衰的愁苦。覺得自己倘若能為花澆水,讓它多開些日子,也算是件蠻人性的事。隻是想到把自己放在那些醜物假物曾經占據的地方,多少覺得有點虧待自己。就像本來光著腳也挺舒服,卻穿了別人的鞋,怎麼都走不好自己的路。
其實,這些都沒什麼,你覺著虧,覺得不值,覺得相差十五歲是個坎,人家高姐自己還覺得是降低了身段呢,她們不靠你自有其他法子解除臉上的蝴蝶斑。說來也奇怪,最終讓小聖做出決定的是一個極簡單的理由——他想,我要是答應了你,正兒八經做了你的男友,那皮特哥哥怎麼辦?這念頭一冒出來,小聖就意識到,自己終究要讓高姐失望了。
好在小聖天然呆萌的樣子總能抵擋一些事。當高姐再次向小聖提出做她男友時,小聖露出酒窩萌萌一笑,未置可否。高姐被他的酒窩迷倒,也沒逼他。
她完全沒想到,男孩心裏已經有了決斷。
當天從Andre出來,高姐興致很高,說要給他買幾件衣服。小聖身上穿的西服,還是參加初級學院畢業典禮時置的,之後又長身體了,衣服有點小。但這些年流行修身,倒也沒覺得過於局促,反而蠻時尚的樣子。
在成衣店,小聖沒有挑選衣服。高姐給他挑了幾件,他也沒要。出了商廈,他跟高姐說有其他事,就不隨她回公寓了。高姐沒說什麼,隻是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
小聖知道,此次分手,是最後一次,今後他不會再出現在她公寓了。他不要也不可以再掙那份錢了。
小聖並沒有把事情做得很絕,比如拉黑電話、更換手機號什麼。他依然接聽高姐的來電,隻是每次都找借口,回避去高姐家。他想,高姐是高IQ,幾次以後她會明白,這個男孩沒得指望了,雖然嘴上沒說,行動分明是拒絕。小聖想,假以時日,高姐就會斷了這念想,畢竟他們是在“雅郎”認識的,是沙灘上的一間屋。
在高姐不再來電的那些日子,小聖內心多少有點不安,有時,會打開手機看看,有沒有高姐的“未接”。他自己也不知道這份不安是什麼,是歉疚抑或懊悔,是好還是不好?隻有當他躺在皮特身邊,摟著哥哥結實的身體時,小聖才真真切切的感到,自己的選擇是對的。他想告訴皮特哥哥,自己經曆了這樣一次選擇。隨之一想,幹嗎呢?想對哥哥顯擺自己有多忠貞?想讓哥哥知道,他特別珍惜倆人之間的那份情誼?有必要嗎?皮特哥哥在他心裏永遠是無可替代的,他這麼想,哥哥也有這份自信。
之後,小聖聽說高姐去過“雅郎”。家明哥多聰敏,見她進店就打聽Jason,一定是和這孩子斷了聯係了。於是家明哥安排小聖的師父接待高姐。師父覺得既然是徒弟的熟客,自己接單有點不好,就推說已經有預約,回絕了這檔活。這事小聖是聽師父說的。師父沒有多問,單是說了一句,“‘雅郎’的主顧多半是要換口味的。”
直到高姐出現在法庭上,小聖才明白,自己種下了一顆仇恨的種子。
讓小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和高姐,之前就是你情我願的交換關係,不存在檢方律師說的“騙財騙色”,這仇恨從何而來?難不成高姐真認為讓小聖白睡了兩個月?如果,真因為這個生出莫大的仇恨,並要用仇恨的火燒死這男孩,那麼,這個女人真的是很變態,很可怕。
可是,變態可怕的事偏偏讓小聖碰上了。
在生死攸關的當口,這個女人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小聖要哭,也晚了。
作者閑話:
承蒙厚愛,榮幸登上都市小說“本周強烈推薦榜”。謝謝大家的支持,故事漸入佳境,會越來越有懸念,越來越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