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廷如何對治下的官員宣旨定罪?以清宣宗道光時期黃河決口案為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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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三
    話說,張文浩被押解去伊犁,起解的場麵,也是一時大觀。
    此時,兩江總督是琦善、河道總督是嚴烺。那天,他們都聚集在衙門中,張文浩戴著刑枷、穿著囚服,被押引到了大堂。
    先宣旨,傳達對張文浩的發落處分。
    宣完旨,然後解除了張文浩的刑枷,他領旨謝恩。
    兩江總督琦善、河道總督嚴烺二人這才敢請張文浩進入內堂,為其餞行。張文浩先是堅決辭讓,最後才受邀入內。酒過三行,張文浩馬上告別請出。這時,兩江總督、河道總督二位已經召呼各自的車馬,要送張文浩了。張文浩再次堅決辭讓,二位總督不得已,都挽著張文浩的手臂,揮淚勸慰,互道珍重。二位總督還對張文浩說:
    您去伊犁之後,家中請完全放心,我們會幫您照顧贍養老父。
    話一至此,張文浩痛哭,跪地謝過二位總督。
    張文浩自知有罪,小心翼翼。他呼叫抬小竹轎的人丁從衙門的旁門進來,準備步行離開這裏。
    二位總督急忙製止住張文浩。然後,他們命令兵役關閉側門,讓人丁抬著張文浩從中門出發,還吩咐備好的鼓吹奏樂,送張文浩一程。
    之後,兩位總督乘車馬,打算再送張文浩一程。他們到了萬柳園,準備送張文浩登船,可是,等了很久,都未見張文浩來上船。後來有人來報,說是張文浩已經從偏僻的小路渡過黃河了。
    於是,兩位總督一起來到張文浩家中,請出張文浩的父親,安慰勸解很久,才離開張家。
    不到一個月,兩位總督就為張家籌集了一萬兩銀子,並安排護送張文浩的家人返回浙江。
    嚴烺與張文浩原本就是老朋友,他的行為,作為老友,完全是情理中的事。
    琦善與張文浩僅僅是泛泛之交,而且,琦善平常待人就比較嚴苛、刻薄,但是,這在生死患難之際,難得他還能夠如此慷慨大義。
    為什麼這樣呢?
    一個不可忽略的原因就是,當時的清議之風很重,大家都很害怕別人對自己的風評不好,而且,在遇到最能展現人情冷暖的狀況時,很多喜好名聲的人,都會盡力做好,不想落人話頭。這種狀況下,雖然,不一定一切的行為完全都是出於本心,但是,在朋友麵子上,都還做得是十分周到的,即所謂的告朔之餼羊(原指魯國自文公起不親到祖廟告祭,隻殺一隻羊應付一下。後比喻照例應付,敷衍了事。)。
    由今天的人情世故的現實,來思忖往昔的世事變遷,難免不讓人深深地感歎啊!
    清廷如何對治下的官員宣旨定罪?以清宣宗道光時期黃河決口案為例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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