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瘋狗與少爺 第三十一章 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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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不見,明奎還是老樣子,話少,臉冷,不喜歡寒暄,對於所有的事情都簡單利落,不說一句廢話。
空氣冷的窒息,雲施咳嗽幾聲,試了幾個音調,用拗口的土話道:“同誌,你似不似(是不是)弄錯人了?挖(我)素(是)嗬(好)公民額。”
明奎別說回答,連正眼都不看他一下,雲施隻好繼續道:“挖(我)蘇(說)同誌,挖(我)剛才和裏(你)蘇發(說話)裏(你)素不素(是不是)聽不懂額?裏(你)肯定弄錯的了!”
“誒,挖(我)蘇(說)同誌……”
“方雲施!”
方雲施一愣,繼續裝糊塗,戳了戳明奎:“什麼驢濕?那蘇(是)什麼東西?”
明奎也許是被拗口別扭的口音整的不耐煩,冷不丁一回頭,雲施僵著臉笑了笑,剛張嘴,明奎恏住雲施的頭發用力向上一提那張套在頭上的仿真人皮麵具就這麼被揭下攥在手中,方雲施眼睛一轉,盯著電梯又咳嗽幾聲裝作無所謂的樣子沒臉沒皮道:“眼睛夠尖啊!這你都能看出來,你在電梯裏埋伏這麼久,對外麵的情況肯定一無所知,我告訴你,外麵亂成一鍋粥,樂風死了,幾千個反叛者襲擊了萬盛大廈,死傷無數,你不去救場,居然在這等我!我知道我對你們而言是多麼頭疼又困擾一般傳奇的存在,你們做夢都想把我抓住,但是現在事態緊急,你應該以大眾的生命安全為主,為了我一個人不值得!”
明奎扭頭看了發自內心為自己感慨的雲施一眼:“擅自回歸城市,非法潛入萬盛大廈,鬥毆,傷人,恐嚇,非法持有槍支。從你出生到現在所犯罪行一共一百七十二條,判處監禁200年。”
雲施想了想:“現在萬盛的大廈出了大事,抓我沒必要那麼著急吧?”
明奎不再說話,雲施也知道他的脾氣沒有再說,瞅了一眼鎖著自己和明奎的電子手銬,用力拽了拽。
“最新型。”
“……”
電梯門一開,門外整齊站著四五列安法司的人,一見明奎各個挺直身子端正行禮問好,似乎早已恭候多時。
雲施當即心道一句完了!為了自己搞這麼大架勢,今天這安法司自己去定了!完了完了,自投羅網。
對於從電梯裏出來的兩人,所有人臉上都帶著幾分不解和詫異其中一個小個子男人走到明奎身邊敬禮問好,盯著方雲施來來回回看了好幾眼,拋出疑問:“明隊長,這人就是獵影?”
“不是!”
“那他是……”
“蒼狼。”
小個子男人略有些失望的噢了一聲,雲施有些不快:“你什麼意思?搞歧視是不是?大家都是通緝分子,憑什麼你看不上我?我……”
“獵影沒從9號電梯裏逃走,執行二號方案,崇文你帶人去A街。”
“是!”
“李昭,你帶人看好方雲施,30分鍾後和高凃回合一起回安法司。”
“是!”
說話間,雲施手上的手銬已經從明奎手中轉移到李昭手腕。李昭對於雲施並不感冒,目不轉睛的盯著方奎離開的地方暗自輕歎。
方雲施上下打量身邊這個年輕的小鬼,倚在車窗前長長歎了一口氣:“萬盛這次的安保全交給你們安法司,這次不僅死了幾百人,還把人家樓炸了,安法司名譽掃地咯!”
李昭瞅了雲施一眼沒有理他,方雲施摳了摳鼻子,左右悄悄摸摸的看了幾眼,剛準備把手上的鼻涕往玻璃上粘,李昭當時就火了:“你幹什麼!”
方雲施仰頭看天,手背在身後:“哦,沒什麼!”
“沒什麼?你是不是想把鼻涕粘在車上麵?”
“那你來找啊,看看車上有沒有鼻涕!”
“你簡直是個無賴!”
“無賴也比你們無能好,這麼個萬盛大廈,人家老頭高高興興給兒子整個兒媳婦,可沒想到喜事變喪事,又死了這麼多人,我都覺得丟人!嘖嘖!是不是安法司沒錢發給你們,營養液都買不起?做事沒力氣?”
“你那隻眼睛看見有幾千個反叛者?又哪裏死了那麼多人?”
“出事的時候我就在現場,我親耳聽見高凃說死傷一百多人,幾層樓遇襲,安保係統全部被黑,而樂風就死在我麵前,他的腦門上開了一個倭瓜一樣大的洞!高凃可是安法司的人,在樂承業麵前把事情誇大對他有什麼好處?紙包不住火,你們粉飾太平。到時候大家都下不來台。那時候臉打的太重可沒法換!”
“哼!你們懂什麼是策略?要不是那樣說他們……”
“李昭!!!”
人群中不知誰大喊了他一句,李昭知道自己說錯話,瞪了雲施一眼不再多說,而方雲施卻大概明白了,抬頭仰望眼前這棟高聳入雲的萬盛大廈,又看看周圍這群整裝待發的人整了整思緒。
其實一開始明奎就想把這群身份高又和累贅沒什麼區別的人送走,所以才會讓高凃嚇唬他們,讓他們撤離。明奎應該料到反叛者會來不然不會布置的如此周密,可問題是……
“樂風是不是真的死了,還是在你們的計劃之內?”
李昭一愣,眼神開始閃躲顯得有些為難,幾秒後梗著脖子道:“當然是……計劃內的……。”
“逗我呢?樂風真被人殺了是不是?”
“這……”
“是不是?”
李昭被問煩了,一拽手銬:“你問這些做什麼?和你有什麼關係?”
此時雲施心頭真是咯噔一下,最後一絲希望此時徹底被掐滅,勉強安慰自己幾句,轉移話題:“獵影有那麼難抓?至於讓你們調動這麼一點兵力抓他?抓到我就可以收工回家了!”
李昭對身邊這個自我感覺太良好的家夥送去一個嫌棄的眼神:“獵影是我們通緝幫上必抓之人的榜首!懸賞金最高!”
“那我呢?”
“你?第五十二個,而且備注上是可忽略。”
“別鬧,好好說!我可是大名鼎鼎的蒼狼,就算不能排到第一,但前三總有!”
“老大說沒必要把時間浪費在你身上。”
“浪費?你知不知道我從出生到現在總共犯了一百七十二條法規,總共判處200年監禁!”
此刻有些明白為什麼明奎說這個人危害不大,這麼個神經病是沒什麼危害:“獵影,觸犯法律298條,肩負人命53條,非法持有殺傷性武器,終生監禁,一生不得假釋減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