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兒子寧天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678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以前寧天小,寧宇還能推推,這兩年寧天越來越大,孫書記就老說讓他趕緊找個媳婦兒,否則再大點,孩子記事兒了,往後跟後媽不親近。
    於是就這快一年的功夫,上上下下介紹的有五六個了,一般聽說寧宇有兒子,都沒下文了,寧宇自己也覺得現在這樣挺好,也不主動積極,有些姑娘就算有這心思,男方不主動,她們也不可能主動示好啊。
    半個月前,孫書記又給寧宇介紹了一個,好巧不巧,這個是寧宇的初中同學,小姑娘上學時就對寧宇挺有好感的,也結過婚,離了,但沒孩子,聽說對方是寧宇,小姑娘……不是,小媳婦兒也挺願意的,可寧宇不願意啊,他壓根兒就沒打算結婚,至於什麼原因,佛曰:不可說。
    孫書記看起來是真的想幫著成就這段姻緣,來來回回找寧宇說這事,寧宇雖然說過不少回自己不想娶媳婦兒,可孫書記覺得這不成事啊,男人沒媳婦兒怎麼行啊?再說寧宇還這麼年輕。
    後來寧宇一見到孫書記,孫書記明裏暗裏就跟他說那小媳婦兒怎麼怎麼孝順、怎麼怎麼勤快,寧宇沒辦法,又不能動手,就隻能躲了。
    所以這會兒一聽他媽說孫書記要來,寧宇臉色都變了,碗筷一放,忙就道:“那什麼,媽,我、我上午還答應了唐老爹去桃園看看,那我就先走了,孫書記來,您就說讓他別忙活了,我真沒那意思。”
    說完,寧宇對寧天道:“吃完了嗎?跟爸爸去看桃樹去。”
    “嗯。”
    寧天聽爸爸這麼說,吃飯的動作加快了,可瞧著還是那麼斯斯文文的,跟寧宇那狗刨式完全不一樣,瞧著還有點小優雅。
    吃完了飯,寧天拿紙巾仔細擦了擦嘴巴,然後跟奶奶說了再見之後,這才牽著爸爸的手,一起往桃山那邊去了。
    桃山是寧宇承包的,畢竟村長的工資一個月才一千多塊,就算如今漲了五百,也才兩千出頭,寧宇爸爸去世得早,媽媽之前的工作是給珍珠蚌注射珍珠粉,讓它長成珍珠,賺的錢還行,就是人特別幸苦,韓曉梅如今年紀不大,但也不小了,寧宇也不想讓她整天十幾二十個小時的忙活,再說寧天也需要人照顧。
    桃源村是山區,別的沒有,就是小山頭多,寧宇通過孫書記的關係,挺便宜地包下了桃山,請了無兒無女、孤寡一個的唐老頭幫他一起種桃樹。
    因為小的時候,唐老頭就經常帶著寧宇去偷桃子,而且唐老頭總是能找到最甜最甜的那棵桃樹,摘到最大最紅的那個桃子給他吃,寧宇剛開始有種桃樹的打算時,就想到了唐老頭,沒有人比他更合適。
    寧宇不知道的是,他這邊剛走不久,那邊孫書記就來他們家了。
    “寧宇?寧宇在家沒?寧宇?”
    韓曉梅正給寧宇縫衣服呢,夏天衣料薄,寧宇又是整天山裏來、林裏去的跑,衣服很容易就劃破,韓曉梅見能縫的就給縫縫,經常感歎自己兒子養的跟孫子似的,孫子卻像兒子,至少寧天從小到大就特別愛幹淨,別的小孩兒白衣服穿一天就成了灰衣服,就寧天,身上一塊汙漬都沒有,衣服從來跟新的一樣,左鄰右舍都來找他要寧宇穿小了的衣服回去穿。
    韓曉梅同誌曾經還十分以此為傲,回回都跟兒子說:“大家都覺得我孫子穿的衣服特別好看,誰家生了孩子,都來找我要我孫子穿小了的舊衣服,知道這是為啥嗎?”
    寧宇同誌沒心沒肺道:“還能為什麼?省錢唄,小孩子長得多快啊,花那錢去買,多浪費啊。”
    韓曉梅同誌很生氣的否決了兒子的話,斬釘截鐵道:“才不是!是因為我孫子穿了好看,他們都以為是我孫子的衣服好看,其實是我孫子長得好,所以穿什麼衣服都好看!你看XX家那個小孫子,那身上的小襖子,就是我孫子穿小了的,我孫子穿在身上那多好看啊,跟年畫裏走出來的娃娃似的,你再看XX家孫子穿的,本來那孩子生的就黑,衣服一穿,就跟個煤炭似的,黑不溜秋。”
    寧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媽你真好笑,居然說人家孫子像煤球?那天天就是雪球?反正都是球字輩兒的,也沒差啦。”
    韓曉梅同誌氣的一巴掌拍到了寧宇同誌的背上,拍的寧宇同誌一個趔趄,差點兒摔個夠啃泥。
    韓曉梅同誌一手叉腰,一手指著寧宇威脅:“你再說一遍!”
    寧宇同誌立刻向惡勢力……低下了頭,討好地笑著道:“是是是,您說的都對,我兒子是誰啊?我兒子全村……不,宇宙無敵第一可愛,別說他舊衣服了,就是他拉的大便,也是香餑餑。”
    寧宇這次聰明了,說完,一下子蹦老遠,就怕韓曉梅同誌的鐵砂掌再拍過來,誰知韓曉梅同誌聽了這番話,還挺驕傲的一仰頭道:“那是!”
    寧宇:“……”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