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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還未大亮,小區裏已漸漸有些稀疏的人影了,多是頭發花白的老人在鍛煉身體,不過偶爾也會看到一兩個年輕人。
    林墨今天起的很早,準確來說最近一個月都起的很早,他必須得抓緊時間提高身體的運動機能,不然很可能沒辦法在6個月後還能繼續生存下去,所以他選擇一大早就出來跑步,順便遛遛狗。
    林墨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林墨了,或者說一個月前的林墨多出了22年的記憶。記憶中的他前麵18年的生活和現在他的經曆是完全吻合的,隻是到18歲生日那天後人生就拐了個大彎,之後就像生活在地獄中,每天都在饑餓恐懼中度過,看不到希望和未來,惶惶中好不容易捱過四年,在外出尋找物資中,卻被自己的親弟弟當成擋箭牌推向喪屍,直到今天林墨都還能記得自己全身被啃咬的那種痛到極致的感黨,這一個月夢中總會不斷地重複那種場景感覺就像是自己的親身經曆,一切都是那樣真實。
    林墨剛有這段記憶時還以為是做的夢,沒怎麼在意,可是沒想到第二天的經曆和夢中的竟然是一致的,他就不得不重視了,後來接連幾夜都在被一群喪屍的包圍啃咬中驚醒,他就再也沒辦法逃避了。因為接連幾天都沒辦法正常休息,整個人都顯得很頹廢,林墨覺得再這樣下去正常生活都過不下去了,他也不得不下定決心正視這段記憶。如果夢中的一切都將一一顯現的話,那麼他就必須得想辦法,為末世的到來做好準備,也許這段糟糕的記憶對自己來說也不全是壞的呢。
    林墨正在讀大三,因為自身經濟條件還可以,所以在學校附近的公寓裏租了一間房,一室一廳一衛,就林墨和一條狗住是綽綽有餘了,而且是精裝修,住宿環境挺好的,且公寓緊挨著公園,每天散步鍛煉的人很多,這也正好方便了他,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不用找不著地方鍛煉了。
    林墨真正的家離學校很遠,當初選擇這個學校,一是這個學校是全國數一數二的重點學校,二是可以遠離那個烏煙瘴氣的家。林墨母親很早就去世了,生林墨時難產,最後隻能剖腹產,後來縫合時醫生沒處理好,溜了幾個氣泡在肚子裏,導致身體狀況不太好,後來無意中得知丈夫在外麵有了新歡,氣血攻心下身體更不好了。本來林母一直都是被父母寵著長大的,家庭富裕,基本沒遇到什麼挫折,當初林父追求林母,甜言蜜語不斷,再加上林父長得好,事業有成,所以二人很快步入婚姻殿堂。林母得知林父外遇,一開始是不相信的,畢竟二人一直以來都很恩愛,她想不通,質問林父時,林父理直氣壯地說:“當時你懷孕了,有需求自然得找別人,你放心,她不會有孩子,影響不到你,我也不會再讓她打擾你的,你就安安心心地做你的林太太。”林母不敢置信愛人會這樣想,林母溫柔的性子也做不來什麼,隻能和林父冷戰,可想而知,林母與林父隔閡越來越大,林父在家時間越來越短,林母身體也因為心情差而越來越不好,最後不到三年便鬱鬱而終。小的時候林墨還是很喜歡父親的,因為父親對他很好,想要的都會有,過了幾年,林父把那個女人娶進家,沒一年生下一對雙胎姐弟後,林墨的日子就不好過了,總是被父親忽略。後來從外公外婆那知道了母親的事情,回到家又見著父親和那個女人及她們的孩子其樂融融的樣子,林墨突然就覺得這個家很陌生,對林父感到惡心,所以上大學時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南方的這所一流大學,離家遠遠的。
    林墨家的狗是一星期前在公園裏撿的,當時他在公園裏跑步,路過一片草坪時,看到一群孩子圍在一起不知道在做什麼,等他再次過去的時候,才從腿縫裏看到了一隻黑色的狗躺在地上,他自認也不是個同情心泛濫的人,本想當做沒看到一樣,卻不想那隻狗好像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一樣,眼睛朝著他的方向看了過來,然後就倔強地盯著他了。他當時就覺得在它的眼裏看見了一種執著與熱切,林墨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隻狗而已,向前跑了幾步,一回頭發現那隻狗還在死死地盯著他,深呼吸了幾口氣,林墨快步朝它走了過去,“你們在幹什麼,快住手,它都快被你們踢死了”,他彎下腰一把抱住了它,也不理會那群孩子驚愕的目光就直接離開了。
    回到家後,他小心翼翼地把狗放進了浴缸中,準備先將它洗幹淨了再上藥,不然總覺得渾身髒兮兮的沒辦法下手。花了大半個小時,終於把它給洗得勉勉強強了,期間還得注意著它的傷口。不洗還真難以想象這隻狗究竟經曆了什麼才會被折磨成這樣,沒錯,隻能用折磨來形容了,渾身都有鞭傷,後腿貌似還骨折了,牙齒也不知道被什麼給拔得一千二淨,四隻腳掌的尖銳部分也被磨平了,真不知道它是怎麼活到現在的,林墨不得不歎了一句,“狼狗的生命力可真頑強啊。”是的,洗幹淨後才發現這還是一隻原體應該很威猛的狼狗,可惜被弄成這樣。林墨想著狼狗也好,有凶性,喂養好的話在未世對自己來說也是一大助力,就是不知道這麼大的狼狗還會不會重新認主了。唉,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給狼狗簡單做了下包紮,林墨將狼狗放到自己臨時用大紙箱搭建的狗窩,,準備明天白天再把它帶去獸醫那做一下詳細檢查,自己畢竟是個外行。哦,想到藥,自己也該備點藥品,不然在末世裏生病了可就不好辦了。
    後來在林墨好吃好喝的悉心照料下,狼狗的身體狀況改良了不少,兩周後就能下地走了,雖然牙齒和爪子還沒長全,不過情況好歹是好起來了。之後林墨在晨跑時也就把它帶上了,畢竟老呆在家裏也不好,還是得適當運動的。
    到現在,離收養它已經有三周了,每天早上有它跟著林墨一起跑步,這讓林墨覺得很開心,畢竟無論何時,當自己的好心有了回報,都會感到愉快的,而且林墨不太能抵抗毛茸茸的誘惑。不過林墨麵癱慣了,也看不出來他的心情到底是開心還是怎樣,就是偶爾林墨會對這隻狗的品種感到懷疑,太像哈士奇了,到哪都粘著他,一點都不像狼,而且總覺得這狼狗過份聰明了。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很快就到了年末,也就是末世來臨的日子。這天,林墨沒再去公園鍛煉,他很清楚今天太陽不會出來了,而是會下雨,最初雨水的顏色還是很正常的透明色,但不久就會悄無聲息地變成紅色。淋了這種雨的人都會陷入昏迷,等醒來後,有的人會擁有異能,而有的則會變成喪屍,有的依然隻會是普通人。
    記憶中林墨是淋了雨覺醒了木係異能的,現在他也必須得淋雨,在末世裏沒異能的話日子會過得更苦。而且作為一個男人,他也不想甘於平庸,做個處處受到異能者壓製的普通人。隻不過他得選好地方,最好短時間內不會有人能接觸到他。他帶著狼狗來到了樓頂,關上樓梯口的門,將狼狗的嘴用鐵網框上,用鏈條鎖了幾道,然後就躺在地板上,等待雨的來臨。其實他還猶豫過是否要帶狼狗淋雨,畢竟這是個不確定事件,相當於賭博,,賭嬴了收獲一強大的戰力,賭輸了以後又得一個人了。林墨雖說覺得讓狼狗淋雨有點冒險,但是仔細一想也是必須得這樣做的,他可不是善心才把狼狗養著的,如果不能成為戰力,隻會撒嬌賣萌,林墨可沒辦法帶著它。如果淋雨了僥幸能覺醒異能,那才有活下去的可能,否則遲早得成為口糧,還不如抓住現在的機會,搏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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