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五章(日常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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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爍在黑暗裏的光彩再迷人,它都不及天上的太陽來得一半光芒萬丈。
突然的,林單就想起那個像太陽一樣的男生。
突然的,連吸進肺裏的空氣都是他的樣子。
突然的,又開始好想他。
這些年,他從未刻意的去壓抑過自己不去想他,可是每每想起的時候又總會比上一次還要多出幾分。
這些年,他也不是沒想過去認識不一樣的光彩,或者接受範易行。可是每每當他們靠近時候,他又清楚的知道那顆太陽是無法取代的。
馬德!
從就不是什麼純情小男人,偏偏就這麼死心眼的矯情著?!
草!
草!
草死踏馬的路方呈!
林單煩躁的點了根煙,抽了兩口,又感覺更煩的掐掉。他仰頭靠回床上對著上頂的水晶燈發呆,末了,起身走到畫室門前打開門。
門被打開的瞬間,撲麵而來的是一種潮濕的怪味,充斥著整個空氣都在抗議著它這些年被荒廢與冷落的不滿。
他被嗆了兩聲,林肯這個老狗逼就知道把他房間打掃的幹幹淨淨,就不知道把他畫室通通風?
草!
一個個都是欠草的!
他走到窗前打開窗戶,顯然忘了他走之前是盯著林肯說,“那個畫室,誰要敢進去我就廢了誰的腿,你也一樣!”
畫室裏的東西都蓋著白布,林單回過身來對著眼前的白布呆了呆,一塊接一塊的掀開。掀到一幅如窗戶那麼大的白布時,他的手指微微有些僵硬的捏緊,頓了頓,一把掀開。
白布滑落的瞬間,他看到的是男生絕世的容顏,清澈的眼眸,像溪水,像太陽一樣幹淨奪目的直達他內心深處。
恍惚之間,他仿佛又回到那個陽光燦爛的午後。
“林單,放學約球。”同桌拉住他,“八中的,你別走太遠。”
林單挑眉,也不是他多有團結,就是這種老喜歡囂張到別人地盤的人,他就特激動,特興奮。
不出所料,果真打起來了。
說來也奇怪,他總是能在人群裏一眼就看到他?那麼混亂的場麵,他就是能這樣的一眼就看到站在樹下的他,用他那雙好看的眼睛靜靜凝望著他。
時間仿佛被靜止,他們就這樣傻逼傻逼的對上眼,直到背上傳來一腳?林單才有種被踹醒的回歸混亂之中。
而他就那樣靜靜的站在那,靜靜的看著他,一動不動。
林單,我不走!
耳邊忽然響起他低低的嗓音,讓林單的呼吸有一秒靜止的轉身,結果看到的卻隻是一座被遺落在櫃子裏的模型房子。
那是他還未來得及送出去的生日禮物,那是他還未來得及的說出的夢想。
路方呈,我現在終於成為所有人的驕傲。
然而……卻不再是你的男朋友。
林單始終記得他說過的那句,“到那一天,我相信我男朋友一定會是所有人的驕傲!”
到那一天,他成就了所有人的驕傲,卻成不了他的男朋友。
人生是不是都是這樣,當你得到什麼就一定會先失去什麼?還是說……隻有他的人生是這樣?
必須失去——才能得到。
林肯收到林單回來的消息時,連會議都不開的直接離場。
沈亦昊也是醉了!
林單醒來的時候,窗外的天都暗了下來。他在床上呆了許久,起身下床,打開房間的門見來回走動在門口的林肯,愣了下,“這是我房間,不是你老婆生孩的產……”
話到一半,林肯已經一把抱住他……不!應該是一把要勒死他,“你個沒長心肝的死白眼狼!八年!你踏馬一走就給我走了八年?!我踏馬怎麼就撿了你這麼一隻死白眼狼回來?!”
“能好好說話嗎?”林單感覺真的會被勒死,“要斷氣了!”
“斷了好!早死早超生!”林肯嘴上這麼說,心下可還是舍不得的鬆開他,“下輩子好換我來當你弟弟,看我不活活氣死你!”
他一拳砸在林單肚子上,這才稍微平靜下來,也真實過來。
他的弟弟是真的回來了,不是做夢!
林單捂著肚子,“你踏馬還真下得了手啊?!我胃疼來著。”
“胃疼啊?就算你現在心疼,我也照打不誤!”林肯扯過他領子,裝腔作勢的朝他又抬起一邊拳頭,“吃裏爬外的狗東西!”
吃裏爬外?!這詞好像不是這麼用吧。
林單無奈,立馬裝孫子的擋住他手,“行行,我爬外!我白眼狼!我狗東西!我簡直就不是東西!你老消消氣,動了胎氣……哦不對!動了肝火就不好了。”
看在他還能這麼孫子的份上,林肯暫時放他一馬,“等下再跟你算賬,現在先下去吃飯,你嫂子都叫很久了。”
“好的,我等你喲。”林單曖昧的捏了他屁古一下,快跑!
林肯石化,隨即就傳出殺豬般吼叫,“林單你個死變態,天打雷劈怕不怕!你哥你也敢調戲!”
石莫希在廚房都能聽到聲音,為自己的丈夫很丟臉。
“媽媽。”林希塔衝進廚房拉石莫希,“你老公被調戲了,你還有心情煮飯?!”
石莫希,“……”
林單下來,看著桌上的大小,“不是還有一個?”
“早睡了。”林肯從身後跳出來,嚇林單一跳,“這麼早就睡?”
林肯給林單一個眼神自己體會。
“叔叔。”林希塔勇於發言的告訴林單,“狗子在鄙視你。”
“林希塔!”林肯的眼神秒殺兒子,“說誰狗子?!”
林希塔哆嗦了一下,“媽媽說了你是狗子。”
林單狂笑,“唉!你兒子……人才啊!”
他給林肯遞大拇指!
“滾!”林肯都不雞道自己到底造了什麼孽?弟弟混蛋,兒子狗蛋,老婆彪悍,女兒……
算了,那哭聲比再座的任何人都強悍!
石莫希喂完林希塔就帶著他上樓,好空出時間給林單和林肯兩兄弟敘舊。
林肯想讓林單回國發展,“我記得我媽以前常念叨我爸一句話,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的狗窩。以前你要讀書那是沒辦法,現在都畢業多少年了,是時候該回家吧。外麵再好那也是外麵,你一個人的時候就不想哥?不想家?”
“想你幹嘛?”林單轉著手中的酒杯,“想你能給睡嗎?!”
“去你的!”林肯起來抽他,被他仰著頭躲開,“本來就是!想當年我可是垂涎你很久的!”
“滾!能不能正經點!”想當年,林肯也是清楚林單不過是兒時懵懂期的占有欲,怕失去,所以才會盲目的執著!
“怎麼正經?我說的也是事實啊!想當年……”
“你別跟我扯這些!”林肯打斷他,“反正你這次回來了就別想再出去!要開工作室,要回來啃老,都可以。出國!下輩子投胎那邊去!”
“唉!你說你非要我回來幹嘛?”林單也是好笑,“以前怕家沒人看,死了沒人收屍,現在老婆兒子女兒都有了,你還怕我客死異鄉啊?!”
“我老婆兒子女兒再有,你也是我從這麼大。”他在桌子旁比了比,“撿回來養到這麼大的!你是我弟,親弟弟,餓死自己都舍不得餓死的寶貝弟弟。我已經老了,以前一個人,現在就是想你們都能在我身邊,就是不想你再走!你踏馬這次走了,是不是要等到我死了才會回來給我送終!那我踏馬養你這麼大吃屎啊!我需要你給我掙棺材錢!”
林單扯了扯嘴角,沒說話。
他以前就想著周圍的人都能在身邊,害怕離開,害怕成為過客,反倒現在隻想一個人安安靜靜的成為每個人的過客!
時間,它是解藥亦是毒藥!
他不再害怕一個人的孤單,可他卻愛上了一個的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