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一章(日常逛街)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055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為了彌補林單這段時間的操蛋二人世界,路方呈決定給他一個真正的二人世界。
    難得周六,難得今天不用大題小題狂做,難得剛跟海馬擼一把遊戲,路方呈卻不給他“難得”的直接拉過他手,把他拖離床鋪的塞進車子。
    “你要帶我去哪?”看著從車頭繞進駕駛座的路方呈,林單覺得不對啊,“你會開車嗎?”
    路方呈坐進駕駛室,幫他拉過安全帶,“剛醒來的那一個月不知道幹嘛,我爸就給我報了駕校,沒有經常開就是了。”
    林單想,我放假在家裏也不知道該幹嘛?林肯怎麼就不給我報駕校?!
    轉瞬想想,好吧,他這是被年齡限製了!
    路方呈車技……嗯,出不了意外就是了!
    他開車帶林單去的是往商業區方向?林單也是有陰影,“你帶我去那邊幹嘛?”
    “還你上次弄髒的衣服。”
    這都幾百年的事了,路方呈又是不提衣服,林單都忘差不多了,“謝謝路總,等會我一定挑最貴的。”
    路總嗤笑,“順便想一下等下要吃什麼?”
    林單想了想,“我想泡吧,搭麥子,磕瓜子喝洋酒。”
    路方呈無視他!
    好吧,林單很認真的想了想,“我想吃餃子。”
    “這個……”他皺眉,“等明天我讓我媽給你包,換一個。”
    “我想吃你包的。”林單這叫順杆子爬的得寸進尺!不要臉!
    “包餃子這種東西。”路方呈有點苦惱,“我不會!”
    “不會學啊!”林單推他腦袋,“放著這麼聰明的腦袋,是不是傻!”
    他眯起眼睛的把視線飄過來,林單一個哆嗦,立馬抓起他手的把下巴靠在他掌心,衝他賣萌撒嬌,簡稱無恥不要臉的眨巴著眼睛,“我想吃你包的,特別是豬肉白菜餡。”
    林單的睫毛真的很長,在餘光穿透進車窗的折射裏,像極兩把沾了金粉的扇子。一下一下撩撥著你的心弦,讓路方呈情不自禁的伸手揪了一下,“好!豬肉白菜餡。”
    下車後,路方呈帶著林單在吃的樓層裏逛,最後還是決定吃火鍋。
    林單很不樂意,“你說的!明天包豬肉白菜餡!”
    “今天先將就一下。”路方呈保證,“明天一定給你包豬肉白菜餡!”
    這話林單愛聽,勉強給笑容。
    火鍋店的生意很不錯,兩人有種搭末班車的趕上最後一桌位置。
    林單吃飯的時候幾乎不會講話,也不是他家教育有多嚴厲,反而是根本就沒有會人教育他,更不會有人肯在吃飯的時候陪他聊天,開玩笑。
    久而久之,就養成了現在這副“食不言”的好習慣。
    路方呈也沒有吃飯聊天的習慣,可他卻是被教育出來的“食不言”。
    兩人安靜的涮鍋,必要的時候說一兩句,直到隔壁桌傳來一陣又一陣的埋怨聲,“你都不知道,這才都還沒到下學期,距離真正的高考還差好幾個月的半年,我媽已經恨不得要給我安排24小時不吃不喝的魔鬼訓練課程?!我覺得不用到高考,就這個學期,我都不知道我還挺不挺的過去?!”
    “別提了,一樣一樣的。我現在都被我媽搞到開始懷疑人生,覺得我要是把高考考砸了,我這一輩子就全完了!什麼夢想,未來,全沒了!”
    說到夢想,林單不由看向路方呈。還真沒去想過像路方呈這樣的天才,他會有什麼樣的夢想?他的夢想又會長成什麼樣子?
    感覺像他這樣的天才,不管夢想長成什麼樣子,他都應該能輕而易舉的駕馭。
    “唉,美人,你的夢想是什麼樣子的?”林單忍不住脫口而出。
    路方呈大概沒想到他會問這個,愣了下,“心髒外科。”
    林單伸著筷子從紅色湯鍋裏夾出一塊牛肉,聽聞“心髒外科”這四個字時,他眼前不禁浮現一副血淋淋的畫麵,連帶夾在筷子裏的牛肉都一身“血”淋淋的掉回鍋裏,再也提不起食欲的放下筷子,拿起麵前的可樂,灌了好大一口,這才勉強壓下差點噴出胃的惡心,“因為你媽?”
    “嗯,以前動過心髒手術。”路方呈似乎也沒什麼食欲的放下筷子,“當時我才八歲好像,跟著我爸站在搶救室門外,除了哭,好像什麼也做不了。那時我就想,如果我現在是醫生的話,至少我還能進去陪著我媽,而不是讓她一個人孤零零的躺在裏麵與死亡對抗,那時的她一定很無助和恐懼。”
    八歲那年………林單的八歲,卻是他夢想與家全都灰飛煙滅的一年。而路方呈的八歲,卻是他夢想誕生的時候。
    林單晃了一下神,莫名的感動與欣慰,“路方呈,我為你那一年長出的夢想感到驕傲!”
    路方呈愣了下,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你呢?你的夢想是什麼?”
    “我啊?”林單想了想,“等你生日那天再告訴你!”
    路方呈的生日是在二月份,也就是,他至少還要等三四個月才知道?!
    他直接鄙視的送林單一根凸指!
    “路方呈!”林單忽然站起來,伸一隻手到他麵前,“從今天起,我決定和你一起變強,直到我成為你驕傲的那天!”
    熱氣蒸騰的空間裏,少年噙著嘴角的漫不經心,卻是路方呈見過最美的笑容!
    他伸手握住,“到那一天,我相信我男朋友一定會是所有人的驕傲!”
    路方呈跟林單兩個人,雖然穿衣搭配都挺有個性,但還是很不善於逛街。簡單來說,根本就是討厭逛街!
    離開火鍋店,兩個人你看我我看你了幾秒,瞄準準的挑一家比較常穿的牌子店進去。
    店員大概是個二十左右的小麥麥,很熱情,看清兩人的臉時,簡直要熱情爆了!
    林單挑衣服的時候不喜歡有人在旁邊對他熱情款待的樣子,很尷尬,直接拉過身後的路方呈塞到店員麵前,“你跟他說,付錢的人是他!”
    路方呈,“………我怎麼知道你喜歡哪種?”
    “你挑的,隨便!”意思就是他都喜歡!
    熱情的小麥麥默默聽著他們的對話,感覺就像在看一章腐漫,太雞凍人心了!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