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他,隻屬於我!)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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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球場已經被人占用,林單遠遠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分外吸引人注意的奔跑,穿梭在籃球場上,然後落腳三分線,將手中的籃球高高拋起,咻”一下劃過天空的精準落進球籃。
    ——酷!
    他忍不住在心裏暗叫一聲,末了,又忍不住飄過一絲鬱悶,路方呈這廝還會打籃球?
    看過去還很厲害的樣子?!
    很快的,讓他又自己的鬱悶弄的很是搞笑。
    路方呈為什麼不會打籃球?!有誰規定天才就不可以四肢發達?!
    突然冒在腦袋裏的亂七八糟念想,也是讓林單感到不可思議到簡直有病?!
    關他屁事啊!
    高興看著球場上的路方呈,問閃電,“你說你厲害,還是他厲害?”
    閃電斜睨了高興一下,“我們班的天才。”
    “這麼牛逼?!”高興忍不住吹一聲口哨,眯起眼睛的轉向林單,伸一隻手搭上他肩,“喂,新朋友。玩賭球嗎嘛?”
    林單下意識看了眼肩上的手,感覺應該是要先掰斷它才對。後麵想想,他又覺得這是朋友之間的正常靠近,他應該習慣。於是就裝沒看到的轉向高興,對著他那張猥瑣的笑眼,“怎麼賭?”
    “就是………窩草!”
    一顆籃球跨越天空朝掛在林單和閃電中間的高興臉上,正中砸下?!
    高興當即慘叫出聲的鬆開林單和閃電,捂著鼻子蹲下去。
    “窩草!高興,你這是天上掉餡餅啊。”董菲菲忍不住爆笑的幸災樂禍。
    林單愣了下,很關切的蹲到他旁邊,“唉,你這個樣子,很像偶像劇裏的女主角。”
    高興拿眼神秒殺他,你踏馬全家都是偶像劇的女豬腳!
    閃電居高臨下,很嫌棄的用腳尖踢了踢他,“沒死就起來,蹲著過年!?”
    “你說呢!”他一甩開手,隻見凸顯在他猥瑣臉上的鼻孔裏多了兩道血淋淋?
    哇噢!
    林單表示很震驚的抓起他甩開的那隻手,幫他翹出兩根手指的堵住鼻孔裏的鮮血淋淋。
    董菲菲也想嚴肅的,一不小心又笑抽了。
    就連我很酷的閃電哥都噗哈哈哈的讚美道,“畫麵不錯。”
    高興憋著一張委屈的小臉蛋,一甩鼻孔裏的兩根小指抓,怒站起來,“誰踏馬狗瞎眼了?!”
    狗瞎眼的罪魁禍首,很符合形象的推著眼鏡過來,“對不起,對不起,你沒事吧?!”
    “你踏馬自己不會看!”高興氣不打一來的推了他一下,將粘在手上的鼻血直接擦在他肩上。
    “對不起,我也沒想到球會飛出去?要不要我送你去醫務室?”這句話正中校園偶像劇的經典台詞。
    高興憋著一張臉,“我踏馬是姑娘嘛,要你送去!”
    他惱羞成怒的抓過董菲菲撿來手裏的球,對著他臉就過去。
    眼看砸出去的球就要落在他臉上,一隻手突然伸過來的抓住他肩膀,將他拉開?
    砸出去的球,擦過他耳邊的落空在身後地麵上,蹦了兩下,灰溜溜的滾一邊去。
    路方呈一張臭擺著冷漠的臉,突然閃現在林單麵前,護著身後被拉開的眼鏡哥,卻是看向高興,“不是已經道歉了。”
    高興剛想說話,隻見背後一緊?直接被閃電給拉開了?
    閃電迎著路方呈的冷漠,在他肩上重重推了一下,掀開眼簾,“我也說對不起,你爽嗎?!”
    “不爽。”
    “所以咯。”
    眼看兩個都是酷拽吊炸天的爭鋒相對,一觸即發的樣子。林單忍不住動一下身子的鑽到他們中間,也是有夠犯賤的擋在路方呈麵前,賠著一臉討好的看向閃電,“都是朋友,誤會誤……”
    “沒有誤會!”一隻手突然勾住他脖子的向後一帶?他整張背都有種是貼上去的靠在一具結實的胸膛前,聽著耳邊的人說,“要怎樣,你說。”
    “說你爺爺!”林單反應過來的給他一個手肘落在他胸口,甩開他勾在脖子上的手,真想踹死他,“沒事找事是吧!?”
    他揉著被捅到的胸口,挑了他下巴一下,“就是找事啊。”
    林單吐血,懶得鳥他的重重撞著他肩膀離開。
    董菲菲就是看戲的不嫌事大,撈過要離開的他,“去哪?難得一見的戰場啊。”
    林單想斜死她!
    路方呈都不領情的事,閃電也犯不著跟他客氣,“高興,要怎樣?你來說。”
    高興“唉”一聲的來到閃電身旁,一臉猥瑣的對著路方呈暗搓搓,“球場惹出的事,當然是要用球來解決。你說你長得這麼好看,一定很受女孩子歡迎吧。要不這樣,賭一局,你要輸了,你就腦袋頂一顆籃球,然後脫光光的站在球框下紮馬步曬太陽,你說爽不爽?”
    “爽你爺爺!”林單都爽不下去的踹他,“你也是夠有出息的,這麼惡趣味的你也暗搓搓的出來?!”
    “唉,你踏馬……”高興挨他一腳的橫向他,複又,“算了……看在董哥的麵子上,老子不跟你計較。”
    他重新看向路方呈,“賭不賭?!”
    “賭法。”
    “一對一,十分鍾,誰先進球算誰贏。”
    “行!”
    陽光穿透樹蔭的夏日炎炎之下,兩個少年,劍拔弩張的出現在球場中央。
    董菲菲當裁判。拿著一顆籃球,有模有樣的走到路方呈和閃電中央,然後將手中的藍球往高空一拋,一場爭鬥帶著逆光的墜落,火熱開場。
    最先搶到球的是閃電,而他的速度就跟他外號一樣形如閃電。
    很快,他就攻破路方呈的防衛,卻在扣籃的時候被突發猛追上來的路方呈給蓋下來。
    但怎麼說呢?如果閃電靠的是速度和細胞,那路方呈則比他多了一顆腦袋。
    所謂,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之前的遲鈍與拖遝,明顯是用來套對方的戰略和路數。
    閃電似乎也意識到,看似柔弱不經風的路方呈,實戰起來,卻快準狠的像一頭狼。
    原本占上風的局勢,在路方呈速戰速決的猛烈攻擊與掠奪下,瞬間一落千丈。
    時間也隨之將要進入尾聲的倒計時……
    如果說,能按場上現在看到的那樣,不相上下,一直維持到哨聲吹響的那刻,這未嚐不是一個最完美的結果。
    誰都不虧,誰也都出了這口惡氣。
    但對於場上的路方呈說,他要的不僅僅隻是一場勝利。
    因為在他的腦海裏,始終甩不掉的是高興搭在林單肩上的那隻手,還有林單與身邊那個女生談笑風生的樣子。
    是的!他在嫉妒!
    明明是他拒絕了他的靠近,可是真當他看到他和別人親近走進的時候,他又控製不住的羨慕和嫉妒。
    耳邊瘋狂叫囂著,他是我的!
    他的身邊隻有我可以站,他的肩隻有我可以摟,他的笑隻可以對著我……他的整個人都隻屬於我!
    這是一種極具病態的心理,而他的現在……似乎也隻想沉淪在這樣病態的極具裏,不願再醒來。
    腳落三分線,在閃電隨之而來的跳躍裏,路方呈將手中的籃球朝下一拍,跟著繞過閃電,快步追上球,帶著隻屬於他一人病態,沒有誰再攔的住他的將球投進球框!
    宣誓著,他,隻屬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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