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天才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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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林單就回房間。
差不多一個小時這樣,門外響起一陣細微的腳步聲,緊著是開門聲。
林單閑來無聊的趴在床上玩老爺機裏的貪吃蛇遊戲,抽空去想了一下,應該是家裏的天才兒子回來了。
天才兒子長什麼樣?林單無聊的有點感到好奇,想起樓上樓下到處都掛著天才的獎狀,獎杯,也參雜了幾張照片,可那照片沒一張是清晰有正臉的?
不是低著頭就是側著臉,再加上大多數都是參賽時場下抓拍的,那距離模糊的就隻是一個人影。
什麼鼻子眼睛嘴巴的都不知道哪在哪,你要覺得他像誰,那就像誰。
頗有幾分大神的神秘感。
林單還真是挺好奇像他這樣會讀書,還會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天才大神,到底長得跟凡人有什麼不一樣?
轉瞬想想,天女下凡都關他屁事!
再說,按這天才兩個字來看,一般不是自閉兒就是智障二逼臉。
看著也是晦氣。
林單沒留神一下,屏幕裏的蛇一頭撞死在南牆。以死抗議。
沒一會,門外響起徐惠的聲音,“你不是才回來,怎麼又出去?”
是呀,不是剛回來怎麼又出去?天才都這麼勤奮好學天天向上?
林單控製住手裏的蛇,卻控製不了飄進耳朵的話。一個恍神,又飄了。
“跟黃毛約了打球,會有點晚,你等會早點睡。”
意思是讓她別等他回來。
徐惠想說些什麼來著?見兒子不是很願意聽的樣子,猶豫了一下,咽回準備要出口的話。
兒子從小就沒什麼朋友,高中的時候又去了市裏省重點高中去讀書,還昏迷了一年。在這中間可以說話又玩得來的朋友,上大學的上大學,外出打工的外出打工,也就剩下黃毛還可以說上幾句話。
黃毛是兒子以前的初中同學,因為他跳了兩級學,所以黃毛比他大兩歲。早期時候黃毛還是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後麵上了高中就開始有點學壞,經常跟社會上的小混混玩在一起,高三沒畢業就退了學。
現在跟著那些小混混天天遊手好閑,不務正業。
徐惠其實挺不喜歡兒子再跟黃毛有什麼交集,但是……
唉,算了。
她應該相信自己的兒子,不管他黃毛是個什麼樣的人,或者跟他一起玩的又是個什麼樣的朋友,她兒子都知道他自己應該做個人什麼樣的人。
林單還在玩著貪吃蛇,門外的對話卻結束。
得到清淨的耳朵,讓他的思維得出三個結論。
一個是,這個母親一定是在看天才兒子的臉色說話。
還有一個是,這個天才兒子在排斥與他母親接觸。
第三是,嗯,天才自閉兒的聲音有點好聽。
不枉費樓上樓下掛的那些歌唱比賽的獎狀,獎杯什麼的。
晚上差不多八點半這樣,徐惠端著一盤水果上來,“小單,來吃點水果。這都是你路叔今天剛從民宿那邊帶回來的,自己山裏住的。”
林單吃了一個,滿足笑道,“真甜。”
“喜歡就多吃一點,樓下還有很多。”
“嗯,夠了。謝謝惠姨。”
“你這孩子又客氣了。對了。”徐惠想起什麼,關切的說,“你要是一個人呆在房間覺得無聊什麼的話,可以到客廳看電視。不要客氣,就跟自己家裏一樣。”
“嗯。”林單混著嘴裏的橘子味,“惠姨你別擔心,我這人真不會客氣的。”
“好吧,那惠姨不打擾你了,沒事早點睡。”
“嗯,你也是。”林單咽下嘴裏的橘子,微笑目送。
徐惠走後,林單抱著果盤在房間裏又磨了差不多半個小的這樣,感覺徐惠跟路良應該不會再上樓來找他。於是就從箱子裏翻出一雙鞋穿上,跟著從箱子的夾層裏抽出一張銀行卡,將房間的鑰匙反鎖,走到落地窗前拉開門,一切妥妥的翻下陽台踩著圍牆的圍欄跳出房子。
林肯這老狗逼自以為斷他兄弟斷他錢財,他就浪不起來了!
爺爺告訴你,爺爺打從娘胎裏出來就不需要兄弟這種東西陪他玩耍!
至於錢嘛……
他有一手,他不會留一手啊!
林肯這樣的哥哥應該怎麼說他呢?
說他對林單好,那是真好!好到骨子裏,寵到骨子裏,比親身爹媽還要好,比親身爹媽還寵他,有目共睹。
如果林單說是想要天上的星星,林肯要是能摘下來也一定會給他摘下來。
但說起他的狠,那也是絕壁的狠!狠到可以連一條褲衩都不想給他留的將他踹出家門。
那是一個大學紛飛的夜晚,林肯把他從派出所裏接回來,家門都還沒進就在門口吵起來。
起因是這樣的,林肯為了他有個更優越美好的高中生活環境,不惜低聲下氣的去求人幫忙,把他弄進市省重點高中。
誰知道還沒一個月,他就把林肯拜托人的兒子給打斷一條腿?還不帶反省的那種。
林肯見他屢教不改,一氣之下又叫他滾蛋!
反正天天都在叫他滾,也不差這一個蛋。
他巴不得他叫他滾的一甩袖子,誰稀罕了!
林肯叫住他,說什麼既然這麼不稀罕他的安排,那他給的錢什麼也別稀罕!
這哥威脅他?!
誰怕誰啊!
他把銀行卡砸在他臉上,走了兩步,身後的哥哥提醒他還有手機也是他用錢買的。於是他就把手機砸在他跟前,這次沒走,直接用鼻孔對著他問,“還有什麼需要我還你林總的,麻煩一次說清楚!”
林總把目光從他臉上一路往下,一路向上的告訴他,他身上穿的衣服,腳下踩著鞋子,包括褲子裏的那條褲衩都是用他錢買的!
他二話不說,酷拽狂炸天的把這些東西全砸在林肯身上,臉上,最後在他挑釁的目光裏,連褲衩都砸給他的從書包裏翻出兩張考卷遮蓋著離開。
十一月的天,在這座城市已經下起了大雪。他渾身發顫,東躲西藏,還好別墅區也沒什麼人影的來到舊衣服收購站,從裏麵翻出一套衣服,勉強湊合的去浪跡天涯。
人有時候的自尊心真的挺肮髒的;它總喜歡把人端的高高的,然後再自命清高,自以為身懷絕技能拯救全世界的去惡心別人。
說白了,不過就是自討苦吃。
自不量力!
他走的時,他覺得他就算上街乞討,也是會成為丐幫幫主的跌破林肯那雙老狗逼的眼睛。
殊不知,沒了林肯這個人,沒了林肯錢包裏的錢,他在這個世界裏根本什麼也不是!
昔日稱兄道弟的哥們,一夜之間,連帶穿著一條開襠褲長大的海馬都把他拒之門外,全軍覆沒。
走投無路下,他試著去找工作,哪怕洗碗搬磚頭的工作也行。可是洗碗跟搬磚的都嫌棄他,因為他還未成年。
現實是什麼樣子的?
現實它可以讓你知道你有多強大,同時也可以讓你清楚你有多無能和自不量力!
他在外麵流浪了三天,睡過公園,躺過地下通道,甚至還跟巷子裏的野狗過搶東西吃。
經過這事之後,林單也是經驗所得的一邊顧著揮霍林肯錢包裏的錢,一邊又忙著偷偷往自己的錢包裏存錢,以備不時之需。
這不,就需要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