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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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我都很沉默,秦和一邊開車一邊不時的看著我。有人說重新開始很難,但我覺得忘記過去才是最難的。如果不能徹底忘卻,重新開始的每一步都會被過去拖累。就像現在的我,本以為與過去一刀兩斷,卻還是會被過去的事和過去的人糾纏。所以有時覺得自己應該從沒有真正的放下。
    深秋已經漸漸來臨,白天越來越短,夜幕已經開始降臨。湯淺在車子後座上昏昏欲睡,秦和開著車,收音機裏放著張惠妹的老歌《我要快樂》。
    我並不是天生愛寂寞
    隻是比任何人都懂···
    “秦和”,我看著他的側臉突然開口,“你有沒有···唱歌給誰聽過?”
    他沉默良久,街道兩邊的霓虹燈已經亮起,照進行駛著的車內,在他身上一遍遍的劃過。“有。”
    “現在為什麼不唱了?”
    “不敢唱了。”
    我回過頭,看著窗外,湯淺已經睡著了。
    我也曾非常喜歡這首歌,那時那個少年站在高高的舞台上,如同閃耀的明星般璀璨,令人炫目。我站在舞台下看著他深情的演繹著這首歌,他唱的我心疼。那一刻我瘋狂的想要給他快樂,給他他所想要的一切。年少時的悸動總是那樣無法阻擋,隻一刻便可以拚盡所有。現在想想是多麼的衝動,幼稚。
    我突然想到林曉,如果說他的悲劇是因為命運捉弄,世道不公。那我則是作繭自縛,所以我···不值得可憐。
    晚飯是秦和請的,湯淺這個賤人本來都已經睡著了,聽到有人請客吃飯後瞬間就打了雞血。
    我忽然很想吃冰淇淋,記得小的時候常常會和同學一起去學校門口的小賣部買冰棍吃。可是天一冷小賣部就不再賣冰棍,可我一直覺得冬天才是適合吃冰淇淋的季節。那時那個人還特意帶著自己去吃哈根達斯,當時就想抱大腿,這丫真土豪。時隔多年,哈根達斯已經遍布這個城市,它也不再是我們眼中的奢侈品,超市裏也會隨處可見。而我的這個愛好也和那段少年往事一起戒掉了。
    我沒想到秦和會帶我們來這條老城街吃飯,也沒想到十幾年間鬥轉星移,一切都已經改變,而這家哈根達斯還依然在這裏。經年之後,又站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這種感覺,多希望過往種種都不過是一場夢,回過頭那個少年就站在身後,催促著我一起回家。
    秦和摸摸我的頭,說:“一會兒吃完飯,我再請你吃冰淇淋。”
    我怔怔的看著他,他也怔怔的看著我。物是····人非····
    “你···”他剛要開口。
    “走吧!”我打斷他,轉身離開。
    “秦兄,你真是太客氣了!這家店我早就聽說過了,進來倒是第一次。聽說這裏以前是王府。”湯淺一走進,就像是劉姥姥進了大觀園。左看看,右拍拍。
    “你收著點,咱們可是有身份的人。別整的好像沒見過世麵一樣。”我真想裝作不認識他。
    “你也就有張身份證。”湯淺白了我一眼。繼續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我已經訂了包間,咱們上樓吧!”秦和笑笑。
    看了菜單我才發覺,上次讓這貨請海鮮自助還是下手輕了。這貨是真土豪,也難怪,能住在那種地方肯定不簡單。
    湯淺放下菜單小聲的說:“秦哥,要不咱們還是換一家吃吧!這家太····”
    秦和笑著拿起菜單:“怎麼?沒有愛吃的?我都訂了這裏了,你就將就吃吧!”
    “不是不愛吃,是···是太貴了!”湯淺的表情像做賊一樣,把旁邊的服務員都逗笑了。
    “淺淺,你這樣說別人會瞧不起我的。哥請你們在這裏吃頓飯的能力還是有的。”他學著電視劇裏夜華的語氣說。
    “而且最近辦案太辛苦了,你看愚任都瘦了。得補補了。”他招來服務員,“先來一個佛跳牆,再點三碗燕窩,我昨天已經訂了龍蝦,還有幹燒大西洋明蝦,安格斯小牛排···”他湊近我,看著我手中的菜單,“愚任,你還想吃什麼?”
    我搖搖頭,他接過我手中的菜單。“甜品一會再給你點,要不你吃了甜品,就不好好吃飯了。你得多補充點營養。”
    “你管的真寬。”我白了他一眼。
    “你應該習慣了。”他笑。
    我啞然失笑。習慣?我就是太相信習慣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坦白說,菜品很一般。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期待太高了。也許我隻是單純的喜歡這個地方,單純的對這種文化碰撞的產物有一種向往。
    不過湯淺這貨卻吃的心滿意足的,反正這貨的屬性和豬差不多,吃嘛嘛香。
    秦和一邊往我的盤子裏夾著菜一邊說:“我以前有個弟弟,就特別喜歡吃這種長的好看,味道卻一般的東西。”
    “總是喜歡買,但是吃幾口就不吃了。他每次路過這裏都會停下看看。他說他想進去當回王爺,我也曾答應他,畢業時帶他來。”
    “那你帶他來了嗎?”湯淺嚼著滿嘴的食物,嗚嚕嗚嚕的說。
    秦和搖搖頭,有些落寞。
    “為什麼?”
    沉默良久,秦和開口:“因為他不見了。”
    “不見了?去哪了?”
    “有人說他死了。”湯淺一愣,麵色有些尷尬。秦和低頭繼續將菜加到我的盤子裏。“不過我不相信。”
    我的手一抖,我夾的菜掉到桌子上。秦和用紙巾擦掉,笑笑看著我。
    這種如沐春風的笑容在我看來卻如同地獄厲鬼一般。我明明知道他什麼都不知道,卻又覺得他的眼睛好似看穿了一切。這應該就是做賊心虛。
    我不是個演員,我做不到像陌生人一樣視若無睹,我隻能低下頭裝作什麼的沒聽見,沒看見。但是他是,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演員,他的每一個眼神都可以深情款款,騙得我好慘。
    人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但是我這種白癡恐怕被他咬上十次也不會覺得痛。所以這個人能夠輕易的飲盡我的血,啃食我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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