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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pple店買了手機和電腦,去電信營業廳補過卡之後,在回家的路上打電話給陳路:
“哎,陳大編輯,我補好卡了。”
“嗯,我現在去你家,有事和你說。”
“哦,好,順便買點菜過來給我做飯,我餓了。”
“不要臉,想吃什麼?”
“辣的。”
“好,等我過去。”
陳路做飯超級好吃,所以每一次都不想錯過他給我做飯的機會。不是有人說,唯有愛與美食不可辜負嘛,陳路就是美食的化身。不知道他要和我說什麼,估計是工作的重要事情,要不然他肯定在電話裏就說了,工作啊,如果可以的話,真的再也不想寫小說了。
在路邊攔了一台的士,到家之後發現自己沒帶備用鑰匙,隻好敲門,不知道季修遠醒了沒有。
敲了兩聲之後,就看到拿著拖布的季修遠:“你回來了。”
“嗯,你在幹嘛?”我踢掉鞋子,把電腦和手機放在桌子上。
“收拾房間,太亂了,受不了。”季修遠勤勤懇懇的收拾亂七八糟的垃圾,掃地,拖地。
“又不是你家,你受不了什麼?”我懶得理他,拆開電腦,打開手機,開始設置ID和常用網站。
“我潔癖,受不了髒亂。”我剛要吐槽他不用生活的淩亂美,還沒來得及說,他就湊過來:“你買新電腦了?”
“嗯,看到有新款,就換了一台。”
“Macbookpro,這款還不錯哦,17年的新款,有觸控欄和觸控ID,和我的一樣哦。”
“你也用這款?”
“嗯,剛出的時候就買了,我是果粉。”
“你覺得這台用起來怎麼樣?”
“續航能力沒有那麼好,但是觸控ID確實很方便,我是為了觸控欄才買的。”
“嗯,我覺得也是,畢竟觸控欄的組件很占地方,電池會變小。”
“很適合你們作家用哦,畢竟你們都是死宅的工作。”季修遠笑著拍拍我的頭,拿著他的小拖把繼續他的整理癖。
為什麼要拍我的頭,好討厭。我皺了皺眉,繼續研究我的新電腦和手機。我們有好多喜好都一樣,這麼巧的嗎?我想到他浴室的洗發露,他喜歡聽的歌……不過,我倒是不討厭這些巧合,畢竟我和他早就被上帝一根名為夢境的線牽在了一起。想到這裏,我突然有點想知道,他那關於我的夢境是什麼。
“哎,季修遠,你說你做過關於我的夢,是什麼樣的?”
我看到他打掃的動作停了下來,幾秒鍾之後,他轉頭認真的看著我:“我夢見程凡你,愛上我了。”
“臥槽,什麼鬼?”
他聳了聳肩:“是真的哦!”
“滾吧。”
直覺告訴我,季修遠沒有說實話。不過,要是季修遠問我關於那個夢境的事,我也不會說實話吧。我正想著的時候,聽到了敲門聲,陳路居然這麼快就來了。季修遠去開門,看到陳路,他居然很自然的打招呼:“嘿,來找程凡嗎?”
“嗯,是啊,你怎麼在這裏?”
“他邀請我來睡覺。”
“哎呦,那你肯定很得意咯!”
“那是自然。”
我被著詭異的對話驚嚇到,這兩個人,什麼情況,不是昨天剛認識的嗎?
“你們,不是昨天才認識的嗎?”
陳路拿著買好的菜去了廚房:“誰告訴你我們剛認識的?我爸和他爸是好朋友,我們從小就在一起玩,算是發小吧。”
臥槽…發小?
我還呆愣在他們的關係裏,陳路邊洗菜邊對我說:“哦,對了,嚴易一會說要過來。”
“什麼?你還認識嚴易?”我已經完全不在意嚴易過來這件事了,他還認識嚴易?
“廢話,嚴易是季修遠的表弟,我們當然認識了。”
“……為什麼我從來不知道啊?”
“程凡,你並沒有問過我的朋友啊…。。。”
好像是這樣,我確實沒有問過他的朋友,因為和我也沒什麼關係,不過世界也太小了……我在路邊撿到的嚴易是我夢境裏的男人季修遠的弟弟,而我的好兄弟陳路,是季修遠的發小。
我還沒從這偶然又必然的巧合裏緩過來,就聽到陳路對我說:“程凡,有人要買你小說的版權。”
“哎?買哪本?幹嘛?”
“《藍莓》,要拍電影。”
“《藍莓》?不可能,不賣。”
《藍莓》是我第一部出版的小說,銷量好到異常,也算是我的成名作。但是我很討厭這部小說,它不是完全按照我的想法完成的故事。因為要出版,為了更吸引讀者,所以公司要求改了很多地方,甚至原本悲劇的結局也被改成了開放式結局。我討厭這些商業化的修改,所以,最後我把小說名字改成了藍莓,我對藍莓過敏,吃了就會不停的吐。
“我就知道你會這樣,所以才過來勸你,對方說,如果你賣的話,可以讓你再參與電影劇本的改編,酬勞豐厚,真的不考慮一下嗎?”
“你知道我最討厭的就是這本,我不想再讓它出現在我麵前了。”
“那你討厭錢嗎?”
“這不是一個概念。”
“公司也希望你賣掉它,所以才讓我過來。”
“為什麼一定是《藍莓》,你問問他們,買《橙子》行不行?”
“我問過了,說不行,那個製片人最喜歡吃藍莓,所以非要買這本。”
“……我再想想吧,酬勞多少?”
“兩百萬的版權,改編劇本的錢再另算。”
“兩百萬買這本,他們真是瞎了。”
“我不覺得啊,事實上我真的覺得《藍莓》的情節設計比《橙子》更吸引人。”
“我再想想吧,我不是很想讓這部小說被搬上大屏幕。”
“不著急,嗯,水煮肉片可以嗎?”
“好,多加辣椒。”
作者閑話:
勤勤懇懇,就是形容我的專用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