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短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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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照做,跪下,拜見,雙手奉上短劍。
冬冉第一次見我的時候曾經注視過這把劍,不知道他有沒有想到,我一個擅使暗器的人,為什麼會抱一把劍;在我們交手的時候,不知道他有沒有想過,我為什麼沒有用暗器,而是用我不擅長的短劍。
這把劍是我的信物,一個買家買了我三個月的命。十四天前,在門主的床邊,他給了我這把劍,我當時以為是要我自裁謝罪,嚇得跪在地上有的沒的說了我幾十項罪狀並且一一開解。
我停下時,門主笑的眼睛都眯起來,拿著劍一下一下的戳我胸膛。我很怕他突然拔劍出鞘,我不想死,即使活的不堪我也還是想活著。
“不是殺你,一個買家買了你三個月,這是信物。到了醉太白你就知道了,他會去找你。”
那眼前就是我的買家了,一個有著厲害眼睛的年輕人。
“燕國雲氏,雲歇。”原來是朝裏的紅人,新任廷尉大人。
“蘇門,方生。”
他拿過劍,隨手丟在桌子上,碰翻了茶杯,茶杯落在我腳邊,茶水從桌沿流下,一開始是一股水,後來是一滴水。雲歇被這茶水吸引了注意力,也不知道這有什麼好看,但是他看的有些失神。
等到一滴水也不流下時,他才開口:“我需要你殺了所有想殺我的人,和我想讓你殺的人。做得到嗎?”
這實在是個廢話。
蘇門九堂十八個香主,我是最年輕的司香主事。十七歲師父被殺,門主下令全堂都要下到地下給師父陪葬,是我獨身一個人領命,在一個大臣的馬車底下待了三天三夜,趁他下車的瞬間取了他的性命——從此揚名。
我很少對死在我手下的人懷有什麼感情,但是我很感謝那個人,因為他的死保住了我們全堂十幾條人命。死得其所,我還給他燒過紙。
我肯定不敢告訴他我的光輝事跡,保不齊那個大臣是他的熟人。我站起來,推開窗,俯視街上熙攘的人群,說:“大人讓我殺哪個?”有女人有男人,有好人有壞人,有蹲在醉太白門口的乞丐,也有站在醉太白門口的富人,一會還會有一個死人和一群活人。
“我不濫殺無辜。”他嫌棄的看了我一眼,揚起下巴示意我關上窗戶,然後略微拔高聲音,“來人。”
我是個殺手,身價不菲的殺手,但是我出門在外經常挨餓受凍。對,這就是我在買家麵前吃吐的原因。我吐的瞬間,還沒有忘記觀察雲歇的表情,一開始驚嚇然後是嫌棄,五官用力的嫌棄。
這個雲歇公子嫌棄人的時候倒是挺好看的。
“帶他回府。”雲歇嫌棄著走出了包間的門,“大哥什麼人都往府裏帶。”
我不知道我的身份是雲將軍選來燕京保護雲歇的副將,門主讓我隨心所欲。我對這買家的用意一無所知,但是他這麼說,就代表從我剛出蘇門開始,我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裏。小蘇,邵雪陽的子弟,冬冉……
想到這裏胃裏又是一陣翻湧。
“沒事,沒有人跟著你,不會有人查你的身份。”一個聲音落在耳朵裏,我抬頭,因為吐過的緣故,流了不少眼淚,模糊中看見說話者是一個年輕人,長得白白淨淨,可能是個太監。我聽說燕京很多年輕公子都喜歡在家裏養漂亮太監當男寵。
他這句話其實沒頭沒腦,但是讓我安心不少。我不喜歡看不清前路。之前每次殺人之前我都會籌謀許久,為自己安排所有突發狀況的退路。
但是這次不一樣。我像是在霧裏,前麵什麼都有,我什麼都看不清,模模糊糊隻能看見一點輪廓。
可能是萬丈深淵。
作者閑話:
小說是架空,但是我把參照了漢朝的官職名稱,這章出現的廷尉職掌管理天下刑獄。每年天下斷獄總數最後要彙總到廷尉﹔郡國疑難案件要報請廷尉判處﹔廷尉也常派員為地方處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還可駁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決意見。廷尉根據詔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審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禮儀﹑律令皆藏於廷尉﹐並主管修訂律令的有關事宜。屬於分﹑寸﹑尺﹑丈等度量標準之事﹐亦由廷尉掌管。(百科)
是很高的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