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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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是不是這一晚上的過得太刺激,心情起伏太大,坐上車之後才開了沒多久,我竟然就在副駕駛的位置上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而等我睜開眼的時候,發現外麵的雨停天大亮,車也已經開到了二村,不知什麼時候停在了棋牌室的樓底下。
    唉,林野坐在我的身邊我也能睡著的話,其實也算是一種進步吧?我有點不好意思的扭頭去看林野,他的胳膊搭在開了的車窗上,小臂和手伸在車外,指尖上夾著煙,此時正好看著車外,沒有發現我醒。
    這讓我有了一個偷偷看他的機會。
    不得不再次強調一下,林野真的是屬於那種非常適合一見鍾情的男人。他的側臉有著很漂亮弧度,額頭飽滿不突兀,從眉骨到眉眼,從眉眼到鼻梁的,一路的曲線該挺拔的地方挺拔,該流暢的地方流暢,他的上唇比下唇要薄很多,但是嘴唇中間有一個圓潤地有點兒翹的小點,顯得整個嘴唇又可愛又性感,會讓人有種想伸出手去摸一摸揉一揉的衝動。
    林野這樣的好看的人,簡直就是現實裏的偶像劇男主角,而我這種純情少男看上他也是無可厚非的事吧。唉,不過說到底,還是因為我是個貪圖美色的人,要是那天去買煙的人是個醜八怪,我根本看都不會看一眼。
    我屏住呼吸偷偷的觀測著林野,就連眨眼都要輕輕的,生怕驚動道他,等我注意車外他的指尖顫了一顫,化成了灰燼的煙草從煙頭上剝落。我還沒來得及收回自己的視線,林野的臉就已經轉了過來。
    兩個人對上視線後,車內有片刻的沉默,我被他看的嗓子微微發毛,捂住了嘴低低地咳了幾聲,這才打破安靜的氣氛。
    林野在我咳完之後開了口,他說:“你醒了啊。”
    我點點頭:“嗯。”
    他又問我:“還難受嗎?”
    “還行吧。”其實身體上真的沒什麼感覺,我發現我來了二村之後,身子骨是越來越懂事,有好幾回眼看著要病,結果都是睡一覺之後就屁事沒有,活蹦亂跳了。
    “下次多穿點。”林野說完後就收回了目光,拉開了車門利落地下了車。他的外套還蓋在我的腿上,我伸手摸了摸衣服,隨後把外套放到了他的座位上,隨即也拉開車門下去了。
    林野的手上還有半根煙,所以下了車之後既沒說話,也沒上樓,隻背著我隔著車默默的吸著。
    我重新踩到二村的地麵後,深深的吸了口氣,伸了個懶腰。我覺得自己可能是睡了一會後精神養回來了一些,伸完懶腰後整個人都莫名的愜意起來。
    雨後的二村清晨,空氣裏處處都彌漫著一種泥土翻新的味道,這種味道是田地裏才有的特殊氣味,而我從小到大都會活在這種氣味裏,下來車之後猛然一聞到,有種回到過去,還身在家裏的錯覺。
    再看林野那兒,他很快就吸完了手上的半根煙,把煙滅掉之後轉過身來衝我一抬下巴,眼睛微微的眯合起來,看起來有點不耐煩地問我:“怎麼還不走?”
    哈哈?這就讓我走了,喂喂喂,林大爺你又是把外套塞給我,又是送我回家(好吧,隻是順路罷了)結果車拍拍拍屁股就要讓我走人。
    當我是什麼?高興就呼之即來不耐煩了就揮之即去的小弟嘛?
    好吧,我也沒法子說什麼,畢竟坐著他的車回來,而且自從認識他之後,我也給人家添了不少麻煩了。
    做人要懂得感恩。
    “那謝謝林哥,我就回去了。”我好歹維持住了臉上的笑,無比自然地給林野鞠了個躬,等起身後才發覺自己完全沒必要行那麼大的禮啊,他又不給我紅包。
    林野對此毫無反應,淡淡的點了點頭。
    什麼人啊。我感覺胸口猛地竄上來一股子氣,扭過身就往自己的住處走。
    一步二步三步四步五步,七八九十……就這樣很快就走到了轉角處,然後腳下一停,隱在他應該看不到的牆角邊上,偷偷地探出點腦袋去看我剛離開的地方。
    這一看,有意思的事就來了。
    我看到林野還沒上樓,而是站在原地站了一會,之後依然沒上樓,而是走到車前拉開了車門又坐了進去,之後車子發動起來,在原地倒了個方向,然後朝我這裏開來。
    我甩開腳就往住的地方奔,一路奔一路想著林野的這個行為。
    如果他不回棋牌室的話,完全沒有必要開車回來,所以他多此一舉主要目的是為了送我回來嗎?但如果不是這樣,那我實在也想不出其他的原因了。
    可他幹嘛要送我回來呢?
    我奔到門口的時候大口喘著氣,抖著手從口袋裏掏出鑰匙開了門,門開了之後大咧咧的往床上一癱,就開始在腦子裏去順這林野這一晚上的行為邏輯。
    給我衣服,送我回家,這怎麼都是種關心人的行為吧,而且前提是他知道我對他有一些不可告人的想法。他應該知道我對他有想法吧?畢竟連阿帥都能看出來,林野他不可能不知道吧。那就當他知道吧,他知道了還來招惹我的話?
    那是不是就表明,他也是有點想法的呢?想到這裏,我心裏冒出點欣喜,可一邊又怕自己是得意忘形錯估了林野的意思。
    我也知道反反複複的糾結這些個東西是挺無聊的,可我活到現在頭一回喜歡人,就算哪怕真的一點可能性也沒有,也告誡自己千千萬萬遍不能強求。可一旦有一點點微弱的苗頭冒出來,就怎麼都不想放棄了。
    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我猛地從床上坐起來,一把掀開枕頭,露出了躺在枕頭下,我之前買回來的那袋粉紅色的信紙。帶著粉紅色大愛心的信紙已經被我拆開來用了一張,我在那張被用使用過的紙上孤零零的寫上了一段話。
    ——我還記得那天你出現的模樣,陽光恰到好處的路過,把你從我眼前帶到了我的心上。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寫出這種羞恥到完全不想看第二眼的句子來。不過在看過那麼多偶像電視劇之後就覺得其實也不是那麼難以接受,畢竟愛情嘛,好像就是酸不拉唧但身處其中的人卻渾然未覺的東西,當然最多的還是那些讓人煩惱的地方。
    我躺在床上感慨著這種磨人的情緒,口袋裏的手機嗡嗡的震動起來,我掏出來一看,一串熟悉的數字循環的出現在屏幕上閃動,內容顯示的是一條短信,我打開之後界麵轉入到了手機的收件箱。
    短信裏寫:我明天要出差兩個月,乖一點,有事打電話
    我看完後捂住了臉,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滾動,最後因為興奮地太厲害手腳在床上實在施展不開,隻好滾下了床來來回回的在屋子裏快走。
    乖一點乖一點乖一點,我的心被這三個字填的滿滿當當,最後興奮的大勁過了之後,抱著手機蹲在地上給林野回了過去。
    我給他回:那沒事可以給你打電話嗎?
    片刻後林野回複了我。
    他回:可以發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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