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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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遠的池塘邊上走過來一個紅衣女子,步履優美,身子妖嬈,十步一停,有妖豔,也有柔美。
王煥文不認識這個女子,他看向褚武。
“他是武夫人,且等一等。”褚武開口道。
紅衣女子走近,果然國色天香。
紅衣女子站定,嘴角笑紋微微勾起。
“褚師兄,你是來找柳汝妹妹嗎,她現在可不在這裏了。”
褚武與王煥文站起與她打招呼。
褚武回道。
“是也不是,我一開始確實是來找柳汝師妹的,可是我遇到了王兄,我與王兄在這裏閑聊呢。”
紅衣夫人聽他提到王兄,便看向王煥文。
“褚師兄講話還是這般文藝呢,這位就是王師弟嗎,年紀看著有些小呢。”說完便嗤嗤的笑了。
褚武也是遲鈍之人。這時看向王煥文才發現他的模樣年紀確實應該偏小。
王煥文經紅衣夫人的提醒也驚覺自己還是的半大個孩子呢,內心有了絲放鬆,但隨之而來便是酸苦,又酸又苦。
“我看我稱你為武夫人可以嗎,我叫王煥文,武夫人好啊。”
“可以的,你要是想要叫我姐姐也是可以的。”
紅衣女子說完話,又看向褚武,他依然麵帶微笑,他的一切行為就如春天的陽光,就隻是短短的兩句,也依然能讓人沉重的心在一瞬間放鬆呢了。
“褚師兄,我就先走了,你們慢慢聊啊。”
褚武回道“武夫人慢走。我們就不送了。”
紅衣女子翩翩然的走了,跟她來時一樣。
“她是已經結婚了嗎,為什麼叫他武夫人。”王煥文向褚武問出了他的疑問。
褚武組織了一下語言,他想要自己說話不要那麼的文皺皺
“是的,他是我們武副幫主的夫人,他們也才新婚不久,不過聽說感情挺好的。武幫主其實長得真的不怎麼樣,我真的還是羨慕他們的愛情呢。”
故此王煥文此時也對這個紅衣女子有了初步的認識。
“王師弟,我還有事,就先走了。”
褚武想還是稱呼王師弟好一些吧。
王煥文聽了,麵上沒有任何表情,可是他的內心在笑呢,感歎這位褚武師兄還是有趣呢,剛才還王兄,王兄的叫,這才沒過多久就從王兄變為王師弟了呢。
“褚師兄要是有事就先走吧,現在時間也不早了,我也該回去了。後麵應該還有機會再見麵的。”
兩人分道揚鑣
又過去一天。
宋琦是這樣一個人無論早起是否冷,他都是不能起來得早的,這是一種習慣,盡管已經有過一段時間他必須早起。可隻要放鬆下來,不再需要早起,他就能睡到自然醒,自然醒的概念就是其他人可能吃好了早點,在勤奮的鍛煉自己的武力,而他還窩在自己的被窩裏。
以前在京城的時候他從不為自己擁有的而感到幸福,直到經曆了這一段時間,他才對現在能夠睡到自然醒而倍感幸運,也想好好珍惜。
晨雞早已打鳴。宋琦起來的時候,淩雲應該正在練武,與宋琦相反,宋琦是雷打不動的睡覺而淩雲是雷打不動的早上練兩個小時的武。
藏峰烏每個人都使用劍,每個人都特別愛惜自己的劍。他們不會讓他們的劍鈍,他們時時刻刻帶著他們,無論來時是否喜歡劍,相信在藏峰烏待了不久就會喜歡佩戴劍吧,可能是從眾,可能是隻要想要學武就一定要練劍呢,無論是什麼原因,可是在這藏峰烏卻有一個每一個人都必須遵守規定,任何人都不可以把自己的劍對著自己的同伴,一旦發生用劍鬥毆,那麼他們任何人都免不了被趕下山的命運,能進入這裏麵是多麼不容易,又怎麼會挑戰這個規則呢
宋琦昨天也領了一把屬於自己的劍,這把劍與眾多弟子的劍沒有什麼區別,可是怎麼到了自己的手裏就覺得不一樣了呢;
這把劍要說哪裏不一樣,可能是這把劍的劍柄刻了宋琦兩個字吧。
宋琦。宋琦連念了兩遍,宋琦才過完癮。
既然自己的劍上有自己的名字,那淩雲是幫主,他的劍又會不會有自己的名字呢,宋琦好奇死了。
宋琦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淩雲的劍上有沒有他的名字。
被打斷練劍,又被宋琦告知隻是想要一睹他寶劍真容的淩雲一臉傻懵。
可淩雲還是暫停了練劍,拿著自己的劍來到宋琦的身旁,把自己的劍遞給宋琦。
淩雲的劍果然是不一樣的,如果非要形容那就石頭與鐵的對比,他們的劍就如石頭,傷人還可以,可是還是容易碎,而淩雲的劍就如鐵,不僅外表漂亮,而且殺傷力也比石頭大,再著也不易碎。要說他是怎麼知道的,那是因為淩雲怕他不知道,在把劍遞給宋琦的那刻,淩雲怕宋琦不懂劍,就把他的劍跟宋琦現在的佩劍做了一番比較。
淩雲是悶騷的,宋琦非常確定,一開始見他他就一副高冷的模樣,沒想到相處得久了,就可以感受到他的悶騷,這麼明顯的炫耀,宋琦當然可以聽得出來。
宋琦翻來覆去的看了好幾遍除了漂亮以外,宋琦並沒有發現其他,這包括淩雲的名字。
“淩雲,你這劍沒有刻你的名字呀,怎麼會呢。”
淩雲又對他解釋了一番,原來劍上刻上名字是為了讓擁有他的有歸屬感,讓擁有劍的人能夠更加珍惜劍。當然也可以選擇不刻名字,可藏峰烏的很多弟子應該是選擇刻了。
“你去領取劍的時候,應該有人問你是否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吧。刻名字是免費的,藏峰烏有專門的師傅在做這件事。”
淩雲看著看著宋琦拿著劍細細觀看的樣子竟然有種蠢蠢的可愛,淩雲內心掀起波瀾。
“宋琦,你想學武嗎,我可以教你。”淩雲鬼使神差的問出了口,其實他在之前是一直沒有這個耐心與時間的。
要說以前的宋琦聽到藏峰烏的幫主親自教他武功,他一定可以高興幾個月。可是現在的宋琦在藏峰烏待了幾個月就完全不想學武了,他不想學武的理由隻有一個,那就是他怕累。
“我不想學武,我欣賞你們就好了。”
淩雲眉頭一皺,有些不開心,幾秒以後又恢複到了以前的樣子。
淩雲在旁邊習武,宋琦就在旁邊玩劍、玩花、玩草。
可能喜歡就是一瞬間的事吧,它不需要別人的提醒,他就是知道那個人就是自己在意,想要一直擁有的人。
他不需要要什麼才華來標杆別人,因為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喜歡。
淩雲喜歡宋琦,可是他是個情感上的呆子。
淩雲的劍術在宋琦的眼中與其他人並沒有任何區別,在他這個門外漢來看,一招一式都是相同的,藏峰烏的劍與他的術一樣樸實,一直以為武功在施展時是心血澎湃的,是激烈衝突的,觀戰的人熱血沸騰。可淩雲告訴他的是截然不同的。
對戰的兩個人當對方實力差不多時,越冷靜的人將是最後的贏家,一切的不冷靜都會露出破綻,一旦有破綻將會戰敗。
習武之人如此多,可為什麼隻有幾個可以登上武學的高峰,不是其他人不夠努力,也不是沒有其他人高超的武功秘籍,僅僅隻是因為每個人的不同,天賦不同,天賦決定了百分之八十,上天從來就不是公平的。
淩雲告訴宋琦,天賦是個好東西,可是就跟劍一樣,不用是會鈍的。
今天的早晨跟以往有些不一樣,宋琦不知從哪裏淘來一把琴,淩雲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收藏了這把琴,他一開始見宋琦拿出來的時候,還以為宋琦會彈琴呢,他還是太高估宋琦了。
宋琦一臉正經,端正的抱著琴,來到小亭下,小心翼翼的把琴鋪在桌子上,一副很珍視愛惜的樣子,彈琴的起勢是正確的。
淩雲一開始是期待的,可是當聲音出來時,他轉身繼續他的劍。
那琴聲是難聽的,淩雲肯定宋琦是知道的,可宋琦沒有停下來的征兆,一直持續到淩雲結束,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
淩雲覺得自己魔障了,他竟然覺得宋琦做任何事都是可愛的,隻要宋琦在他的身旁,他就能夠靜心與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