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勿尋勿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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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開始,那個靈魂是一種極其懵懂的狀態,他對那個世界上的一切東西都感到好奇,鏡子,手機,電腦,甚至是一隻圓珠筆,那時我還調侃他是從古代來的,細想起來,那個靈魂,和龍奎有著謎之相似感,說話的樣子,走路的姿態,越是回憶,這兩個人之間的相似點就重合的越多。
那一天,我沒能抵住誘惑,被同學叫到KTV玩的時候,喝多了酒,和一位熱辣性感的美國留學生,發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總之那個靈魂非常生氣,他決定采取我最害怕的方式懲罰和恐嚇我。他知道我怕高,每次他往樓頂上跑,我就哇哇大叫著反對,我寧願留在家看恐怖片也不去高的地方。他倒好,直接去了當地最高的山崖,麵對著萬丈深淵,我當即便不行了,雖然那個時候是他在控製著身體,可萬萬沒想到,由於我這個正主靈魂的極度恐懼,還是誘發了最嚴重的一次心疾,身子一軟,直接照著崖底栽了下去。
之後,我便來到了這裏。雖然我來到此地不過幾個月,但對龍奎來說,由於不知名的時空差,他的時間過去了整整六年。或許是他對我持有悔恨,才讓他心神不穩,走火入魔,同時也失去了那段記憶。龍奎這個人本就生性偏執,雖然忘了我是誰,卻還記得是他害死了我,並多次尋找我。我還記得他第一次教我輕功,我因怕高跌落,卻導致了龍奎的不尋常反應。也是那一次,他又開始質問我是誰。
幸好,他丟失了記憶。
假如我的猜想都是真的,那我不得不去思考另一個猜想。
那就是,像秋風說的,龍奎喜歡那個被他害死了的人,也就是,我。
我找了很多理由去否決這個猜想,或許我和別人睡覺時,龍奎發怒不是因為他吃醋,而是他不喜歡自己使用著的身子和別人發生關係。或許龍奎對我好,不是因為喜歡我,而是因為對我有所愧疚。
隻是,我找再多理由,也敵不住那個龍奎喜歡我的可能性。
如果在知道龍奎把我當個追悼舊情人時的替身時,我的內心是有些膈應的,那在有了所謂舊情人就是我自己,龍奎喜歡的其實是我的猜想時,我就不是膈應,而是非常之驚嚇了!
在我曾經的感情觀中,成家立業前,我可以找一些兩廂情願的人逢場作戲,隻追求快感,不追求情感,真正有了喜歡的人後,我便一心一意待她,和她白頭偕老,再也不找其他人。
這個“她”,是女人,不是男人。我想象了一下與龍奎擁抱親吻床榻纏綿的場景,頓時一陣惡寒,拔腿便往房間外頭跑去。
此刻,龍奎還在閉關。這是個離開龍境的絕佳時機。
我什麼東西都沒收拾,孑然一身,準備離開龍境,臨走時,我想了想,還是走到書桌前,拿起紙筆,寫了六個字留給龍奎。
多謝。勿尋。勿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