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戰坊前 第68章任之初 幸本善(2)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206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搶劫了,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任之初被一聲尖叫從遐想中驚醒,抬頭一看,正看到不遠處的那兩個姑娘正驚慌失措地樣子,其中一個在追,順著她們追和喊叫的方向,隻見一個年青人手中抓著一個包,身影正在向著小公園的深處快速跑去!
尼瑪,光天化日之下還搶劫,還把不把我任之初放在眼裏了?好歹咱也是當過兵的人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那是當仁不讓。
任之初來不及多想,馬上起身就向著那個方向快速追去。
雖然背著個背包,但任之初卻是一點也不慢,特種兵的出身,讓他有一種常人所無法企及的過硬的身體素質。
與小偷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了,小偷好象有什麼感覺一樣不時地回頭看,看到了任之初後顯得神色很急。
眼看著就要追上了,任之初暗暗高興,可是還沒有過一分鍾,小偷突然一轉身,跑下了一條地下通道!
尼瑪,這是要打地道戰啊?!
要是一般的人看到小偷進了黑乎乎的地下道,十有八之九是不敢再追的。可是任之初卻是根本沒有區分什麼地上地下的,他也一轉身跟著下地下道!
小偷這時候也真是要崩潰了。
麻痹地,不要這麼拚命了好不好?我不就搶了個錢包嗎,值得你這麼不要命地追啊,我的心髒啊。
無錫火車站廣場的地下道,那是多了去了,因為整個火車站的地下、南廣場、北廣場,全是空的!
這裏麵,有地下停車場,有地鐵站,有地下公交站A島、B島、C島,有出租車換乘中心,有商業中心,有電力中心,汙水垃圾處理轉運中心,有……整個就是一個地下城市。
小偷當然不敢往人多的地方跑,盡撿燈光暗和人少的地方跑,還不停地轉彎轉來轉去。小偷的心思,任之初明白,心裏覺得好笑,自己當兵時都在原始森林中訓練過,何況你今天這點小伎倆?
小偷的脆弱的心髒終於受不了了,不再跑了。
在一個沒有什麼人的地方,小偷停下了步,轉回過身來。不過手中卻是多了一把明亮的匕首!
任之初聳了聳肩膀,尼瑪,這才有有了點意思,坐車坐的太難受了,剛才又受到了欺詐,現在剛好舒展一下筋骨、出口氣。
小偷也是個慣犯,對於打鬥那是經驗相當地豐富,他根本就沒有太多的花哨,直接一個餓虎撲食,匕首就直線地向著任之初的小腹刺來!
快!
很快!
真的很快!
任之初覺得這個小偷也他媽的太混蛋了,你先是搶了人家的東西,現在還要殺我,在你的眼裏,這世界還有沒有王法了?
心中存了想要好好教訓小偷的意思,麻痹的,今天要讓你知道應該如何做人。
任之初一個閃身,小偷的匕首就刺了個空。
你快?
我比你還快!
小偷回過身上,手中的匕首又是一個直刺。
任之初拿定了主意,隻是躲閃,並不還手,但小偷卻連任之初的影子都無法碰到。
小偷明白了,今天遇到硬茬子了,一個人是不行了。於是小偷就利用任之初一個閃身的機會,突然吹了一個口哨,然後就加緊了進攻。
不多會兒,就聽見了一陣噪雜的腳步聲,小偷的臉上就露出了笑容。
四五個年青人就出現在了通道的另一端。
小偷就大聲喊,快來,點子紮手!
隻見一個為首一樣的人走到了跟前,嘲諷似地對任之初說:“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自來投!小子,一看你就知道是個愣頭青,什麼也不懂的鄉下人生兵蛋子,就知道逞能。知道蝙蝠幫嗎?這裏是我的地盤,由不得你撒野。兄弟們,給我上,見點紅。死活不論。”
任之初笑了。
什麼?你還笑得出來?
麻痹的,我們這一群人你都不怕?
任之初笑的很開心。他之所以不還手、戲弄那個搶包的小偷,為的就是看看這個小偷還有沒有同夥,打一個小偷,那也太沒有意思了吧?
要打,就打一大群才象點話。
“蝙蝠幫?沒聽說過,也不想聽。不過你們要是叫老鼠幫才更恰當,就知道鑽地下洞幹見不得人的事情。”任之初雙手拳頭互相握了一下,手指“嘎巴”“嘎巴”直響:“來吧,老子很久沒有與人動手了。”
那個搶包的小偷又是第一個衝了上來,又是一個直線匕首刺!
任之初不再遊戲,他算好小偷的速度,左腳站穩了,右腳飛起,剛好踢到小偷持匕首的手腕上。
那個小偷覺得手腕都要折了,手中的匕首早已經飛開老遠,人就疼得捂著手腕就蹲到了地上大叫。
輾轉騰挪,任之初步伐快速靈活移動,一群小偷沒有一個人能近得了身。隻要他一抬腳,一定有一個人手中的匕首或刀子要飛,隻要他一抬手,一定要有一個人中拳。不一會兒,小偷一夥人全部空手赤拳,躺在地上東倒西歪,再也沒有了戰鬥力。
這些小偷之所以膽子大,平時敢於在公交車上、商場裏公開偷竊搶奪,其實有3個根本原因:一是利用大部分中國人的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思想;二是他們大多數是團夥行動,有人動手偷竊,有人暗中照應,基本上做案後能很快走脫;三是他們手中都有凶器,這是最根本的,因為一般人都是空手赤拳。
比如今天,這個搶包的小偷就不是一個人在行動,小偷的同夥其他的人善於偽裝周邊,最後全部來圍攻任之初。
隻是沒有想到的是,一群人幹不過一個人。
看著那個小偷的頭頭,任之初一邊笑著一邊雙手又用力地握了一下自己的拳頭,向著他一步步走過去。
小偷頭頭急了:“別、別過來,你再過來,我就、我就哭給看!”
麻痹的,有這樣當小偷的嗎?
哭也成了武器啦?
任之初問:“怎麼啦?現在怎麼都不動了?動手啊,還沒有見紅呢。”
任之初突然一跺腳,那幾個躺倒在地的小偷一下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爬起來就飛速地向著四外開跑,一點也不管他們還有兩個受了重傷已經爬不起來的同夥。
其實這也是小偷們的標準作業流程:情況危險就跑,跑掉幾個是幾個,這倒不是小偷們沒有義氣,而是他們的傳統而已,是為了團夥利益的最大化。
任之初也沒有去追,因為一人根本是無法追到四個人的。
他踢了兩個受傷的小偷各一腳,對那個搶包的小偷說:“把搶的東西交過來。”
小偷忙一下子跪到了任之初的麵前,除了把一個紅色的包包給了任之初外,還從懷裏又拿出了五六個錢包,另一個小偷也交出四五個款式顏色各不相同的錢包來。
任之初愣了,這倒是他沒有想到的。
麻痹的,這麼多?
任之初沒話找話,不知道怎麼一張口就變成了:“還有沒有?!”
那小偷急了:“大哥,我身上今天就這麼多,不敢藏著了。”
另一個小偷說:“還、還有一個手鏈,一個玉牌,別的真的沒有了,全部都在這裏了。”
說著又拿出了一個手鏈和玉牌來。
說起來時間也不短了,任之初怕那個丟東西的姑娘走了,就連忙對倆個小偷說:“我記得你們了,你,左手上隻有四個手指;另一個,你,右耳朵後麵有一顆紅痣。下次不要再讓我看到你們,滾!”
兩個小偷都愣了,一齊跪下磕頭道:“大哥,你太厲害了!不光是打架有種厲害,還仗義,你收了我們吧,我們就跟你混了!”
“滾!”
任之初不再答理他們,收拾了錢包和手包,就轉身走了。
上來找到了小公園,卻已經不見了那兩個姑娘。
到哪裏去了呢?
任之初想:“這可怎麼辦呢?”
無奈地打開了那個紅包的錢包,裏麵都是銀行卡,公交卡,還有一疊錢,就是沒有找到價值的主人的信息。
回想了一下,兩個女孩的容貌也隻是模糊記得,兩張因為驚嚇有點變了形的臉。
沒有奈何,隻得把這個錢包放進了自己的背包,再去看手中的七八個錢包,不過錢包還沒有打開,就聽得一個粗大的嗓門響起:“可抓到你了!小偷!”
這一嗓子把個任之初嚇得跳了起來,一抬頭,就看見一個朝思暮想的大漢正咧著大嘴朝自己傻笑。
卻又不是幸本善那又是誰?!
任這初上來就給了幸本善一個老拳,幸本善疼的一齜牙:“你要謀殺呀!”
兩人從部隊裏分別到現在,已經過了半年多了,又一次重逢,那是有著說不完的話,敘不完的情。
說得七七八八了,幸本善又把話題轉到了任之初手裏的的七八個皮夾子上。
幸本善象是發現了新大陸,一臉驚奇地問:“老任,你什麼時候改行做三隻手了?一下子搞了這麼多皮夾子!”
“滾!沒有一句好話,你才三隻手呢!”
於是任之初就原原本本地說了這些皮夾子和手包的事:“本善,你說這個事怎麼辦呢?”
幸本善也為了難,他哪裏有經驗處理這些事?
可是兩人有一點是一致地相同,那就是東西肯定不能給警察,給了警察,誰知道東西最後會去了哪裏呢?
任之初說:“要不然,這東西隻能我先保留著了。最後如果實在找不到原主,那就捐給慈善機構。”
幸本善說:“給慈善機構?還不如直接給郭美美呢,那樣的話郭美美還知道是你給的。”
尼瑪,真不知道該如何了。
算了,到時候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