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冰山上的來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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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測的。她有問過,如果我有碰到那個男人就告訴她。”
高天睛擔心劉麗琴有點扯得太遠了,於是說道,“阿霜貪圖享受和安逸,其實隻要她答應陳歡的條件,陳歡是完全可以滿足她的。”
“是嗬,跟了陳歡本是個好結果,很多女人想有這樣的機會都想不到。陳歡想要個小孩是再正當不過的理由,對於阿霜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難事。所以,我說阿霜不願意生小孩本身就是一件大錯事,唉,還背地裏偷男人。哪個男人眼珠子能容得下身邊有這樣的女人。”
“你認為阿霜遇害---”
“其實,說要殺她的又不止陳老板一人。”
“還有誰?”
“劉好嗬,阿霜的前夫。”
“這又是怎麼回事?”
“主要是阿霜為了爭小孩的撫養權激怒劉好這樣說的。”劉麗琴說道,“阿霜十八歲在一家賓館上班的時候,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來往,一不小心懷孕了,就找到當時在一家酒廠上班的劉好說願意嫁給他。劉好是個老實巴結的大好人,見她雖然挺著肚子,但人確實長得漂亮,況且他對阿霜也有好感,於是就欣然接受了她和她肚子裏的孩子。誰知,嫁給劉好生下小孩之後,阿霜又開始到外邊結識一些男人。那時,阿霜的經濟處境不是很好,但她天生喜歡和男人交往。這種婚姻當然長久不下去。兩人就離了婚,小孩判給了劉好。後來,阿霜跟了陳歡,處境變好了,也有錢有能力撫養小孩了,阿霜就想要回小孩,但劉好死命不願意。阿霜說要到法院裏起訴要回小孩。按法律,阿霜是小孩的親生母親,劉好不是小孩的親生父親。阿霜要回小孩的勝算很大。這種情況下,劉好三番五次跑到阿霜的家門口,拿出刀威脅著說,隻要她向法院起訴,就一定要殺了她。如果阿霜真的向法院遞了訴狀,劉好殺人這種事也不好說。”
“這樣說來,到底是誰有可能殺害了阿霜還說不定?”
“大哥,這種話我們隻能私底下談。”劉麗琴按著按著不知是有意還是不小心觸到高天睛的下身。
高天睛臉一紅,連忙將她的手從褲檔上拿開。
“大哥,我們這種錢很難賺,一個鍾收費四十塊,老板才給我們二十塊,我們---”
高天睛立即會意地從身上掏出一百遞給劉玉琴,“諾,給你的小費,不用找。”
“謝謝大哥,您真是好人嗬。”
“我們繼續談剛才那個話題。”
“好嗬,我剛才說到哪兒了?”
“分析阿霜遇害到底會是誰幹的?”
“這種事咱們不用再分析了,你我心知肚明就好,小心招來麻煩和是非。”
“嗬嗬,也是。”
“說實話,這年頭老老實實在一個地方打工的確沒有出頭之日,別說在城裏買房子,能賺點錢安度晚年都算奢望了。要是我嗬,混到了阿霜這種地步,死也值得了。”
高天睛由此想到了沙譚鄉阿霖站街的情景。
誰會願意甘於貧窮地守在一個崗位默默地奉獻一輩子?當人與人之間的貧富差距日益增大時,人的心理不免會失去原有的平衡,甚至產生一種不正常的扭曲。這時往往由抱怨周圍的一切開始,繼而懷疑自已選擇的生活,直至反思自已追求的目標以及人生中的價值取向是否正確。在人生當中,當我們努力奮鬥的希望看不到了,你會怎樣選擇呢?為了多賺點錢,什麼事都願意做,難道這是阿霜和阿霖必然選擇的結果嗎?
“究店竟誰殺了阿霜,這事可說不好嗬,阿霜的眼睛隻盯著錢和利益,從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她這輩子在外邊結仇的人太多了,你想想,親妹妹都不來往。”劉玉琴又說道。
“阿霜和阿霖到底是因何事鬧翻了呢?”
“阿霜小時候家裏很窮,母親因血管方麵的疾病得了中風,雙腳有些不聽使煥,父親在一家小煤窯上班,有一天被礦井蹋方震死在裏麵,礦主賠了一萬塊錢。兩姐妹從小就沒得到好的教育,跟著外麵的小混混學壞了。阿霜十七歲那年,在外麵認識了一個有錢的小混混,帶到家裏來結果小混混喜歡上了她的妹妹阿霖。阿霜認為是妹妹勾引她的男朋友,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了。那幾年,阿霜在外邊混得很不好。阿霜認為是妹妹帶給了她的黴運,決定不再和妹妹來往。那個小混混玩了阿霖幾年,也把阿霖給拋棄了。後來,阿霖也離家出走了。總之,她們兩人再沒有來往了,即使過春節要回家的時候,兩人避不了要見麵,也是誰也不搭理誰。不過,兩人在我們那兒的名聲雖然不好,但對母親還是挺孝順,每個月會按時寄錢回去,每人一千五。”
“母親生活能自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