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蕩婦”4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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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宋月貞案的卷宗裏有二三十頁,她這麼一死,使得知府大人又從頭到尾通讀了一遍。原先乍一看,覺得順理成章、有根有據;名字曰貞,實乃一蕩婦!如今細一推敲,發現不少疑竇。大概正因如此,陸知縣才沒有及時結案,而要作深入調查。在調查中又意外地發現了赫老五的屍體……
    看來這個赫老五與宋月貞定有瓜葛,而且還不是一般的瓜葛,不然的話,她一聽他死了,怎麼會——會也立即跟著死去呢?
    訴狀中揭露宋月貞與娘家長工何有福有奸,“何、赫”諧音,那個何有福是不是就是赫老五呢?山鄉與平原口音有差,老五,是日常隨便叫的;他到主人家去當長工,自然要報正式的大名——當然,這隻是猜測,要經過查對證實。
    第二天,包公決定親自去杜家莊查訪一趟,出西門,先經宋月貞娘家的郡主屯,也就順便去走一走。哥哥直言不諱說嫡親妹子與長工通奸,這還真是罕見的事兒!
    這一次,知府大人是坐轎去的,隨身帶了五個人,除了張龍、趙虎之外,還有縣裏的捕頭及兩名捕快。依著縣衙主簿的主意,還要多帶人,不能不吸取陸知縣微服被害的教訓。
    來到宋家門前,落轎,一捕快推門進去。包公打量這個宅院,雖已破舊,但很潔淨。門上有副對聯,上書:“忠厚傳家久,詩書繼世長。”不一會兒,主人宋月彬出門恭迎。
    因為涉及男女奸情,當著眾人不好細講,包公命隨從全都在廂房歇息,隻由他一人在客房敘談。
    談話中,包公了解到宋月彬是名秀才,在縣城一富紳家裏教舘,現臨年節,放假在家。其父祖之輩皆是孝廉(舉人),地道的書香門第。
    包公講了講由於獄婆疏忽職守、看管不嚴,宋月貞已於昨夜在獄中懸梁自盡,切望節哀、保重等等。
    宋月彬聽了,隻是輕輕一歎,說道:“這樣也好,表明她尚存微薄知恥之心。家門不幸,出此一女,辱及先人,家母便是聞知此事,羞憤難當、撒手人寰的。唉!其實舍妹年幼時,賢淑文靜,知書達禮,除了女紅,便是讀書,經史過目不忘,詩詞書畫,遠勝小民。萬沒料到,後來竟變成這個樣子!”
    包公在勘查時從來是不憚細瑣、不厭其詳。再加上他這人天生愛才,如今聽說這一女子文采遠勝其兄,不禁興致盎然,於是拱手說道:“本府有一個不情之請,能否拜讀令妹的閨中佳作?”
    宋月彬引知府大人來到後院,指著西廂房說:“舍妹出嫁前便住這屋,出嫁後,每次回來,也是住在這裏。”
    包公問道:“令妹經常歸寧?”
    “一年回來一次。”
    談到這裏,包公問起長工何有福的家鄉、口音、相貌、身量等等,已可完全確定何有福便是赫老五無疑了,宋月彬也表認同。
    進了屋,宋月彬找出妹子的一些文稿詩作呈與知府大人。包公一篇一篇地看著,在暗暗讚歎的同時,驀地升起一個疑問,這樣一位書香門第的閨秀,怎會同那個不通文墨、憨裏憨氣的長工苟合私通呢?於是抬頭問道:“那個赫老五是什麼時候到你家做長工的?做了幾年?”
    “他是前年暮春時節來的,做了半年多吧。”
    包公聽了,心中默算,時間不對呀!前年暮春才來,怎的私生子已近兩歲了?這裏有詐?是不是有人製造一宗冤案呢?
    宋月彬見知府大人,沉吟不語,不禁忐忑不安起來……
    包公問道:“在勘查此案時,是將你喚到縣衙問話,還是派人到你家查詢?”
    宋月彬答道:“是縣丞丁老爺來寒舍查詢的。”
    “他對你是否大加恐嚇威壓?你有什麼冤枉盡管講來,本府自當為你作主。”
    宋月彬點點頭說:“大人所講那些自是難免,據說丁老爺辦事一向如此。但是小人所以承認舍妹不貞,主要還是源於事實。為人處世,總不能謊話欺人吧。”
    “這麼說,令妹與赫老五確有奸情?”包公見宋月彬點了點頭,又問:“難道你是親眼目睹?”
    宋月彬又點了點頭,說:“前年夏末,妹子產兒、過了滿月,到娘家來挪臊窩兒,一天下半夜,我親眼見她從何有福屋裏走出來。她一見我,便急急地往後院跑,我追上詰問,她一句辯解的話也說不出來,隻是雙手掩麵,啼哭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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