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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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正在周墨絕望的時候,以往的電話打了過來。
    “你去哪兒了?怎麼還不回來?”
    周墨苦著臉,“我也想回來啊……可我不知道這是哪兒,又沒錢打車……”
    “那你怎麼不給我打電話?”
    “手機欠費,打不出去……”
    以往也是沒轍了,“你現在在哪?周圍有什麼標誌性的東西?”
    “我在這什麼雨花街,工行對麵的肯德基門口。”
    “在那兒別動,我馬上過來。”
    周墨像個失意的青年流浪漢似的,坐在已經打烊了的肯德基門口。他低著頭無聊的玩起地上的碎石子,有些後悔大晚上的答應陸晉淳出去,現在好了,坐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喝西北風。
    眼前忽然冒出一雙腳,看見鞋的樣子,周墨立馬欣喜的抬起頭。以往雙手插在褲口袋,低著眼一臉壞笑的看著坐在台階上的人,“讓你大晚上不好好在家待著,還出來浪。”
    “別提了……”落魄成這樣,周墨現在可沒那個心思鬥嘴。
    以往揉了一把他的黑發,“快走啦,回家。”
    疼痛感從腳上傳來,周墨皺著眉頭站起身,一瘸一拐的走在後頭。發現那家夥半天沒跟上來,以往轉過身剛準備開口催促,卻看見他瘸著一隻腳,一步一步的拖著走。
    以往走到他身邊,伸手攙著這個倒黴蛋,“你的腳怎麼了?”
    “不小心崴到了。”覺得沒必要把事情原委全說出來,周墨順口編了個理由搪塞過去。
    “你可真夠二。”
    把人扶上車,以往執意要看周墨傷的怎麼樣,後者拗不過他,隻好不情願的脫下鞋襪。
    “都腫了,你這不是崴到了這麼簡單吧?”以往拿起周墨的腳一看,好家夥,腳踝那塊兒又紅又腫。
    “得去趟醫院啊……”以往一邊替周墨穿上鞋襪,一邊喃喃自語。
    “去醫院?”一聽到去醫院,周墨立馬連聲拒絕。又不是斷手斷腳,哪用得著去醫院這麼費事。
    當然了,周墨在這方麵沒有話語權,以往一車子開到醫院門口,顧不得對方反對,直接把人從車上背下來。第一次被個男人在大庭廣眾之下背著,周墨渾身都別扭,“你讓我下來,我自己走!”
    “等你瘸著腿走,還不得走一晚上。”
    以往看著周墨那隻被裹上紗布的腳,表情有些嚴肅,“你到底是怎麼搞的?”
    果然還是什麼事情都逃不過以往的那雙眼,周墨吞吐了半天,“……摩托車撞了一下。”
    “是他撞你,還是你沒看路?”
    “……沒看路……”
    以往伸手朝周墨的頭發又是一頓亂揉,“你腦子裏整天都在想些什麼?走路不好好看,萬一今天撞到你的不是摩托車呢?還不讓去醫院,你自己看看你的腳都成什麼樣兒了!”
    周墨打開那隻在頭上胡鬧的手,“哎,行了行了,別揉了,腦漿給你攪和糊了都。”
    “給你揉明白點兒,要不整天稀裏糊塗的。”
    從停車場到電梯還有一段距離,以往看著那人瘸著腿,走路一拐一拐的,又心疼又想笑。他一把將周墨打橫抱起,後者在他懷裏,吵著鬧著讓他把自己放下來。傷員力量有限,不過就算是平時,周墨的力氣也不可能比以往的大,更別說現在腳還受了傷。
    抱著周墨,以往麵不改色,反倒還調侃起來,“你聲音小點兒,別人可都睡覺了,小心把人吵醒了投訴你。”
    周墨躺在以往懷裏,從一開始慌忙的掙紮,到後來漸漸變得溫順。其實被這樣抱著,還是挺舒服的,前提是對方必須要高大有力。就像以往這樣,周墨第一次被男人又背又抱的,不但不擔心自己會摔倒,反而還覺得挺有安全感。之前的掙紮也都是周墨那古怪的自尊心作祟,其實他內心的欣喜還是占了上風,隻是他不敢承認罷了。
    電梯裏,周墨魔怔了似的,看著以往英俊的側顏發呆。明明是一對雙胞胎,樣貌相似度也高達百分之八十,但是和陸晉淳在一起的時候,卻沒有和以往一起要來的舒服和自然。眼前的這個男人,精明的什麼都瞞不過他的眼睛,顯得自己在他麵前,莫名其妙的變成了一個傻子。和他在一起的時候,不用難為情,更不會覺得尷尬,生活工作一天天的周而複始,卻也從不擔心沒話聊。以往並不是個善變、圖新鮮感的人,但和他一起,似乎每天都充滿了樂趣。
    “還沒看夠?”以往痞低著眼,痞笑的看著懷裏盯著自己發愣的人。
    周墨一下子回過神,他撇開緋紅的臉,小聲嘀咕,“誰看你了……”
    回到家裏,以往將周墨放在床上,拿著枕頭塞在他背後,讓他舒服的靠在床頭,“你就別下床了,我去給你倒杯水,把藥吃了。”
    周墨坐在床上任由對方服侍,以往把水杯和藥拿到他麵前,看著他吃下去。不對,這家夥平時大晚上沒事,是不會出去的,怎麼今天還去了那麼遠的地方?難道是……越想越覺得不對,以往便開口問道:“是不是陸晉淳把你叫出去的?”
    話一出口,差點沒讓周墨嗆得噴出一口水。這雙胞胎是心有靈犀嗎?這都能讓以往猜中。罷了,也瞞不住了,不過不能說出自己是被帶去看房子的,不然這家夥指不定又要炸毛。想了想,周墨打算隻說一半,“呃……就出去……吃了點東西……”
    “吃東西?”聽見這家夥和陸晉淳在一起,以往的氣便無緣無故的不打一處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那些心思,能大半夜把你叫出去吃東西,會安什麼好心?”
    周墨沒說話。老板也不是不安好心,不過倒是挺操閑心的……
    “你坐他車出去的?”
    “……嗯。”
    “那你剛才怎麼沒和他在一起?”
    周墨磨磨蹭蹭的開口,“……他說有點事,就先走了。”
    “然後就把你一個人丟在那兒喝西北風?”
    以往皺起俊眉,越問越生氣。清楚的知道自己親哥哥的性格,城府極深,想得到某樣東西,他會不擇手段的去爭取,所以周墨隻要單獨和他在一起,以往不是生氣就是憂慮,從來都不會安心。像前兩天去出差,以往怎麼可能猜不到陸晉淳的想法,好在周墨的表現也算正常,應該也沒吃到什麼虧。不過陸晉淳今天把周墨一個人大半夜的扔在馬路上,以往的火氣更是噌噌的往上冒。他以往除了晚上上班,隻要周墨在家,隻要他有空,去哪都會把周墨帶上,就連在酒吧的時候,以往的眼神也隻會注視著有周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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