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個人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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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健,名如其人,我確實是犯賤,犯賤的喜歡一個人喜歡了三年,即使是知道那個人現在有了自己的事業,女朋友,說不定以後也會是他的妻子,可是自己還是無法不想念他,每一次對自己說該放棄了,可是每一次都失敗了,光是想想沒有他都受不了,何況是忘了他,可是他早就說過他愛的是別人,他早就得到自己的幸福了,他愛的人一直不是你,林健,為什麼你總是執迷不悟呢,明明知道你們兩個連一丁點的可能都沒有,為什麼還要堅持呢。朋友說他不值得,說我和他是兩個世界的,可是我不信,我相信他其實對我也許是有感覺的即使我們早已分手,別人說初戀總是十死九傷,可是我總想也許我就是那個唯一活下去的人,20年以來第一次這麼認真的喜歡過一個人,20年來第一次這麼渴望愛與被愛,20年來第一次覺得想要去追尋一個人的腳步。就如張愛玲曾說過:“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中,時間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遇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唯有輕輕的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裏。”我曾認為他是我所要等待的可是等來等去我等的卻是他的無視,他對別人的悉心嗬護,他對別人的溫柔,那都是別人的快樂都是別人的,我等來的隻有痛苦。我自認為自己是一個灑脫的人,可是對於他我卻做不到,他之於我,就如罌粟,想戒卻永遠戒不掉,戒掉他,我想我應該也死了吧。所以我隻要呆在他身邊就好隻要可以偶爾看到他就好,隻要他不在用那種不耐煩的語氣和我說話,我就覺得謝天謝地了,愛上他,自己變得太低微,把自己已經低到塵埃裏了。可是即使是這樣,也引不起他的任何興趣,他的心裏永遠隻有那個人,即使是他現在的女朋友和我加起來業不抵不上那個人的一根汗毛。從來就隻有那個人,即使自己做的再多,在糟踐自己,也比不上那個人為他端一杯水,給他一個微笑,我罵他賤,可是我比他更賤,明知道他心裏隻有另一個他,我卻還是賤得那麼理所當然。所以,李想隻是理想,而林健也隻能是林健,他們永遠隻能是兩條不相交的平行線。他們永遠不可能。這次真的放棄了,李想,我會過的比你好,我會比你更幸福,讓你後悔當初不愛我,後悔當時把我的心當作牛糞一樣的踩。過去的也永遠隻能是過去,我何必要和自己過不去。李想,再見了!我想你應該很高興吧,我想我也是高興的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