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4.鑼鼓喧天,鞭炮齊名,紅旗招展,人山人海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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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老爺子不在家,又恰巧一杯倒招新,江晚卿滿臉那個春風得意勁,瞬間就將剛才在城門口吃杏子的憋氣事忘得一幹二淨。他從洛景歡口中得知報名地點設在城主府前苑,低頭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還算得體,大步流星直奔洛家而去,留下景歡在原地吵嚷著:“哎!你倒是等我會兒啊!”
    洛景歡小跑了幾步,追上江晚卿,問:“你還真要去啊?”
    “那當然!”
    “你可得想好了。”洛景歡表情豐富,繼續道:“一杯倒可不是什麼修仙的地,那是鑄劍的,說白了就是鐵匠鋪,那可是要掄大錘的。”
    江晚卿停下腳步,目光如炬,“有一劍,飲吾血,冠吾姓,如此,甚好。”
    洛景歡看他言之鑿鑿的樣子,的確不像一時起意,不過還是不忘打趣他幾句,“呦!哪個話本上看的段子,還省詞,還斷句,覺著自個此時帥翻了是不是?”
    江晚卿聽了皺起眉頭想了想,一本正經回答他,“不是看的,是有人這麼跟我說過。”說完又往前走,洛景歡一臉不屑,“整個洛雲城敢跟晚卿談劍的,除了我都找不出第二個,誰能跟他說那種話?”於是他堅持不懈追上去,指著他質問,“說!你是不背著兄弟偷看啥好話本子了,拿出來分享一下嘛!”
    家長裏短天南海北的絮叨了一路,江晚卿不理他,他也自知無趣,最終把話落在正題上,“表姐的親事定下了沒有啊?”
    “哪那麼容易?再說了,事關她一生的幸福,她不同意,老頭子和我娘自然也不會強迫她。”
    “哎呀!這哪行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姑父姑母看著好就定吧!我看城東那李公子就不錯,不如就……”
    “是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江晚卿見他極力推慫別人,心裏湧起一絲不快,便將他的話打斷,唬他道:“長兄如父,依為兄看,你與家妹正合適,明日請個媒人就定了吧!”
    晚卿與妹妹是對龍鳳胎,當年“秀才商人”江舉善喜得一兒一女,又因是城主府外戚,聽說那是十裏長街,鞭炮齊鳴,大請宴席三天三夜,得道仙人都上趕著來江家給兄妹二人卜算,唯一美中不足便是龍鳳胎妹妹天生有腳疾。晚卿夜裏冥想:明明同一個娘胎裏出來的,長得也一模一樣,為何妹妹卻平白無故受那種罪?於是他對妹妹也分外疼愛一些。至於江晚卿為何不快?這源於一次宴席。當時外婆過壽,洛府宴請,當然了,城主府提倡節儉所以也並無旁人,江舉善也就是老爺子在酒桌上喝得有點多,就對著大舅子也就是景歡他爹抹了一把眼淚,“眼下倒還好,你說這將來有一日,我到了嶽母這年紀,誰還能將我這寶貝姑娘照顧的無微不至啊……”
    晚卿他娘一提到這茬也抹了幾滴眼淚,這外婆一看自己姑娘哭了便心疼的不得了,當即就發話了,“怕什麼?嫁回我洛府,咱們親上加親。”隨即指著懷裏的孫子道:“我們景歡一定待她更好。”……雖然這句話沒人當真,這麼多年也沒人提過,可城主府嘛!一貫的作風自然是言出必行,所以剛才洛景歡的一番話,晚卿自然是想他嫌棄自家妹子。
    “別別別,我拿她當自個親姐姐看待的。”洛景歡擺手,一抬頭發現大表哥臉色有點難看,便想到了表姐有腳疾這一茬,又連忙解釋,“我不是因為表姐是個瘸子才……”
    一提到瘸子江晚卿臉色更難看了,洛景歡連忙閉嘴,心中直罵自己幹嘛非要用這兩個字。
    “走吧。”江晚卿想了想說。總不能把其他人歧視妹妹的氣撒在景歡身上,他相信景歡的話,除了膽子小點,景歡的為人,他還是了解的。
    轉眼間到了城主府,江晚卿站在隊伍的外圍伸長脖子也望不到頭,那城主府之大可不是你能想象的,可報名的人竟然都排到了府門外,可想而知這裏麵得擠成什麼樣。
    “這麼多人?”
    “我聽我爹說,一杯倒五年一招新,每次隻招三十人,每次都人滿為患,所以這一次,隻設了這麼一個招新地點,不少人都慕名而來呢!”
    江晚卿仔細一看確實有很多生麵孔外鄉人,這樣等也不知道有多久才能排到自己,他與景歡互視,馬上達成一致——走後門。
    從後門到前苑雖要花費一段時間,可跟那麼長的隊伍比,還是要節省時間的,這一路上洛景歡開始了他官僚主義的自我批評,“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決與這種邪惡腐敗的勢力作鬥爭。”
    江晚卿反問:“你這回怎麼不站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隊伍中去了?”
    “我何時站過?”洛景歡心有些虛。
    “你沒站過麼?”江晚卿說著將他懷裏露出一角的錢袋拽出來,“這是我娘的錢袋。”
    “你還給我!那是剛才姑母給我的……你別跑……江晚卿你給我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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