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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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世界上有無數的人,每個人有無數的想法,無數的想法引領著無數的行動,無數的行動成就了這個世界。有時候我仿佛覺得自己是被這個世界,也就是人類牽著鼻子走,但是又好像不是,因為我自己也置身其中,是其中的一份子。所以我搞不明白這一切的根源到底在哪裏,又是誰牽著誰……
    為什麼人類能夠做出讓看著他們在漫長的歲月裏成長起來的我都看不懂的行動呢?
    五年前,3月4日,拉斐爾的忌日,我照例抱著一束白玫瑰去探望他。
    拉斐爾是我親自送去燒的,碑是我親自挑石刻的,墳址是我親自選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變得同人類那麼像,會忍不住探望已經去世的人,而且還是被我親自殺掉的……也許是老天爺在諷刺我?或是……在懲罰我吧。
    在那個環境清幽曆史悠久的墓園裏,我不知道為什麼其他人的墓碑都好好的立著隻有拉斐爾的墓碑被砸得粉碎、殘塊碎石散落一地而無人管理甚至收掃;我不知道為什麼隻有拉斐爾墳墓裏的那壇骨灰被挖出來不知所蹤,隻餘下地麵上一個挖開後的土坑,周圍散落著從樹上飄下的殘葉,看著就像是施工中斷的破敗舊墳,老子怒氣衝天的跑去質問,墓園的兩個管理員卻掏出上崗證一臉無辜的解釋說自己是第一天來上班的,毫不知情;更不知道為什麼我去尋找瑪麗問究竟時,卻被瑪麗居處的老鄰居告知瑪麗已經搬家了。
    破墳掘骨,知情者遁?很好!很好!!
    無名之火騰騰,從心頭直燒到兩眼。我眼前一糊,腳底一個踉蹌勉強穩住身形。
    初春,美國東北岸的那座城市的風,就像很多年前一樣,清冽、寒涼,日光也不灼熱,不大的日頭掛在天上,隻是有些亮,連城市裏的空氣也比1947年要清新,特定的季節和天氣讓我的身體感到難得的愜意,但我心裏無處發泄的極端憤怒和無人開解的疑問卻聚成了一座山把我的胸口堵得連呼吸都在顫抖。
    第二次來到這裏,看著瑪麗家空置的房屋和無主的葡萄藤架,我不禁皺起眉頭。
    當時我將撒旦之淚給了瑪麗後,曾經問過她,你會把這玩意兒獻給上頭麼?
    瑪麗沉思良久,答了一聲會。
    我笑了:“你不怕是假的?”
    “假的也夠值錢。”
    “那你以後會搬家麼?”
    瑪麗甜甜一笑:“應該不會,因為我很喜歡這裏,這裏的環境很不錯,童年時已經受夠顛沛流離和擔驚受怕,現在偏居一隅發展事業是我們全家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難道你以後要找我算賬?”
    我連連擺手:“別多慮,我就是隨口問問。”在漫長的生命中,我居無定所,曾在我生命中出現過的人才是我留下的真正印記,有時候我會擔心人們的喬遷———尤其不喜在幾十年後那些不知情的人於某處偶然看到了絲毫不見老的我,那真是大寫的尷尬,還有麻煩。站在哥的角度,所有的人類都不搬家最好!
    瑪麗笑得更甜:“如果以後沒什麼事,就不要來找我了哦。”
    天上的鳥雀歡快的喳喳鳴叫,大朵大朵的鍍上光圈的白雲安逸的緩緩遊走。腳下的石板路花紋紛錯,小小黑黑的螞蟻洞在石板的縫隙裏安靜的築著,好像一切都本該如此,又不過如此。
    我逮住剛剛說瑪麗已經搬家正在庭院裏澆紅色月季花苗的老先生,努力的撐出笑臉:“那您知道瑪麗他們搬去哪裏了嗎?”到底出了什麼變故?
    白發蒼蒼、滿臉是斑的老鄰居放下手中的水壺,很傷感的看著我:“我也不清楚,好像是歐洲吧,這還是我問了很多遍瑪麗才在上汽車前告訴我的,但是具體的就不知道了,他們走得很匆忙,都沒有提前說一聲,明明都做了幾十年的鄰居,瑪麗的年紀也大了,竟然就這麼突然地離開了……都走吧!走吧!這個小鎮現在哪裏還有原來的祥和?到處都是叛逆又讓人討厭的刺青小年輕,唉,一提起這個我就生氣,你說這個社會怎麼變得這麼……啊,抱歉,你也是個年輕人。”
    我不痛不癢的說:“沒事,我不是這個鎮子的。”也不是年輕人。
    我繼續問:“您記得他們具體是什麼時候搬的家麼?”
    “就是六天前。”
    六天前?拉斐爾的墓看著也是被新毀的,還有新來的墓園管理員……
    我說:“多謝。”頓了一下,難得且真心的補充說,“願上帝保佑你。”
    老先生笑了:“謝謝,你是個可愛的年輕人。”
    我匆匆趕回墓園辦事處去查詢前任墓管的通訊地址,想著他們一定知道點什麼,好不容易找到了,卻發現他們也於前日雙雙搬家跑路,同樣的,具體不明。
    十足蹊蹺———做這些的人,到底是為了什麼?又在針對誰?
    腦中靈光一線,岩漿家族!對,我該去問問岩漿家族。
    我懷著最後一絲希望,坐上客機穿越大半個美國不食不休的按著記憶中尋到我救起的岩漿家族掌權人最後(1917年)跟我說過的大本營的地址,卻發現那裏連半座辦公樓都沒有,早已變成了連鎖超市靶子店。超市裏麵商品琳琅,燈光亮眼,三三兩兩的人們拎著購物袋子進進出出,順著電梯上上下下,一派的采購愉快。
    我不甘心的跑到經理和財務的辦公室、員工宿舍、地下車庫利起眼細細查探翻找……
    整整十天,一無所獲。
    寒風匿暖,萬物複蘇,新生破土,樹花抽芽。
    我心如秋風的回到墓園,想查查還有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結果瞅了半天,什麼也沒看出來,公墓的管理員特意來跑來問我要不要將拉斐爾的墳墓修好,此事他們不敢擅斷,還請示了上級問我需不需索求賠償?我給了他們一大筆錢,殷殷囑托:請務必保持原樣。
    我垂頭喪氣的從墓園附近的便利店買了一包廉價煙,蹲坐在花壇的石階上撥出來抽了一根又一根,吞雲吐霧,直到頭昏腦漲。
    此地很清幽,沒幾個人。
    嗓子受了廉價煙草的刺激,連連咳嗽起來,繃不住的“咳咳,咳咳咳……”唉,真特麼憋屈啊!老子遂脫下身上的黑色風衣,團了團抱在懷裏,解了領口兩顆襯衫的扣子仰脖順氣。
    不得不說香煙真是個不錯的東西,人類能飲酒至醉,我卻不能,但是我能夠和人類一樣,抽煙抽到頭腦昏昏,昏昏欲吐。
    我不知曉究竟是誰盜了拉斐爾的骨灰?動機是什麼?拉斐爾的骨灰現又在何處?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怨恨,竟然連死人都不放過?
    那位我現在還不知姓名的人,你最好對上帝誠心祈禱,不要被我找出來……
    “喂,你是在等活兒嗎?”忽然聽到一聲笑問。
    老子捏著煙屁股,透過呼出的白煙半扭頭斜過眼打量起現在站在老子身旁的路人。路人剃了個短寸飛機頭,長得很好看,尤其打眼的是眼角眉梢帶著一抹豔氣。神奇的是,那抹豔氣非但沒有讓這副好麵目俗氣起來,反而襯得更加貴氣。這人從頭到腳全是名牌,料子都是頂好的料子,看得出都是定製的,頭發也打理的一絲不苟。如果不是在跟老子搭訕而是在閑庭信步,應該是一位氣質上佳又帥又美的移動吸睛土豪。
    路人看我瞅他,翹起嘴角吐了下舌頭,笑得更加曖昧。
    老子正心情不好,是你自己要往槍口上撞的,我默默的感受了下饑餓的腸胃,嫣然彎長雙眼,呼煙嗆笑著說:“怎麼,有事兒?”
    那人立刻走到我對麵,俯下身同我對視,輕佻一笑:“如果你願意的話,陪我玩玩兒怎麼樣?”
    我這才看清那人近在咫尺的眼眸,是灰色的,不由呆了呆,又愣了愣,想到了拉斐爾,心裏一陣刺痛———
    一模一樣的眼睛顏色,卻沒有那麼暖、那麼亮,反而透著一股子陰媚。
    “發什麼呆?”那人抬手正要推我的肩膀,我忽然一歪身,躲了。
    “哦?不讓人碰啊?”路人露出一個紈絝的笑,伸手朝遠處一指,眼底幽光散著“莫要給臉不要臉”的意味:“看到你在這裏站街,我可是特意停下車走過來的。原來從這兒過的時候,我可是從來沒停下過。”
    這麼說老子還得感謝你看得上嘍?去你X的站街!真特麼的點背,連選個地方嗟歎惆悵都選到了那些職業男孩經常出沒的地方,不得清淨啊……
    我轉頭看到路人停在路邊的敞篷威龍,一聲歎息:“你是第一個敢這麼調戲老子的人,但是我決定放過你,你走吧。”感謝你的灰色眼眸吧。
    “什麼叫放過我?”路人盯住老子的雙目,食指一揚,輕輕挑住了老子的下巴,眼角的豔色更濃,“這是情話嗎?”
    “不是,而是……”我眼珠往下一移,瞧向那隻不安分的手指頭,微微一笑———“我有艾滋。”
    路人怔住了,臉上的笑意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殆盡,即刻便直起身子,眼中的嫌棄清晰明了,後又盯了老子兩秒,扔下一句Fuck,撤手便走。
    看著酷閃的威龍絕塵而去,我抽出一根煙,勾起唇角譏諷一笑。嘖嘖,這就是人性啊……
    天高地闊,圈地不小的墓園裏橡樹成林,清風自地麵旋然而上,乍暖還寒,肅穆而瑟瑟。
    頭漲迷蒙中,我眯眼看著煙盒裏的煙再也倒不出來了,便起身跺了跺腳,掰了掰手腕,活動了下筋骨,挺直身板,漫行而去。
    ……
    整整五年,日升日落,四季輪轉,從波蘭羅馬尼亞瑞士意大利,再到挪威希臘德國瑞典,一鎮又一鎮,一城又一城,黃土白沙,森林草地,農家村落,大廈霓虹。
    在仿若沒有盡頭的路途中,我不肯放過一處地尋找瑪麗一家的下落。這次所以從丹麥飛來英國,就是為了找到瑪麗問個明白。
    我問自己,值嗎?為了一壇骨灰?
    我又笑了,值啊,因為拉斐爾是我的啊。
    “沒事啊沒事,反正我有的是時間,就當旅遊了~”我不斷的安慰著早已心力交瘁筋疲力竭的自己。磨牙的怒火早已熄滅,隻剩疑問纏在心頭,不離不去、不化不開,憋在胸口,日有所增,梗鬱成結。
    有時候我也會想,瑪麗他們是不是已經回到美國了?亦或去亞洲了?但是我還是打算先將歐洲找遍,再前往他途。
    為什麼?隻是因為歐洲的可能性最大……
    從丹麥來到英國,我之所以花大力氣去重新和布萊克家族打交道,不僅僅是為了錢,更是為了借勢。不得不承認一點,即使我不太喜歡同人類打交道,可是我……已經太累了。
    瑪麗是岩漿家族的人,岩漿家族現在怎樣我毫不關心,但是能把瑪麗逼到搬家的用腳趾頭想一想也不會是個簡單的人物。這種不簡單的人物,最好用同樣不簡單的人物去對付。
    直到,那天在NiNight酒吧碰到了蓬蓬頭的詹姆斯———
    同瑪麗和她兒子一樣的黑色蓬頭卷發與金棕色眼眸,幹著盜竊的行當被當場抓包還毫無怯意,我眼前一亮,迫不及待的想抓他去審,甚至不得不攜著他冒雨疾奔了一段路才舒緩了內心像月圓之夜洶湧的海浪拍岸般的激動和歡愉。
    我微微躬身,禮貌的笑了笑,脫口而出:“我是吸血鬼,很高興認識你。”
    他說他叫詹姆斯,跟瑪麗兒子一樣的名字。
    老子一聽,心裏頓時像有數隻世界上歌聲最靈妙的小鳥在撲棱著翅膀歡叫,隻好暗自竭盡全力的克製表情。但是卻還是不敢輕易確定,而且當時還有伊萊和艾布納在拖著,我便暫時放了手……畢竟這五年裏,遇見過的蓬蓬頭的小偷,太多了。
    不過倫敦就這麼大,不怕找不到你。
    老天開眼,還沒去找,今日就碰到了。
    處理屍體時,兩次突然出現在我身後我卻難以察覺的,隻有岩漿家族的人才能夠做得到,並且還得是岩漿家族體能訓練中的佼佼者。
    終於找到了!原來就是你!
    詹姆斯說遇到老子是孽緣?哼,哪裏來的緣?
    事在人為,我為人事,不枉不負!世界上沒有偶然,隻有必然。
    

    作者閑話:

    日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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