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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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最近降溫。張潮在視頻裏看著林初一幅慘兮兮地樣子就知道他又生病了。
“初哥,你好歹也去了六七年了,怎麼還是一幅弱不禁風的樣。你看人家老外,多壯實。我估計澳大利亞的袋鼠肌肉都要比你的大!”一說到這,張潮不禁想起來前幾天看的新聞,在視頻地另一端張牙舞爪地描述著:“我前兩天剛看了,澳大利亞的袋鼠,那肌肉塊,那叫一個大啊。逮你指定跟逮小雞子一樣一樣的。”
視頻這頭的林初翻了翻白眼不想理他,裹緊了身上的外套,吸溜著鼻涕,看著穿著短袖短褲的張潮無盡羨慕。
“初哥,你還不打算回來啊?”張潮看他不說話,接著問:“你研究生馬上就畢業了吧?”
林初不可置否地點點頭。
“你自己算算你都多少年沒回來了。你到底要躲到什麼時候!”
多少年了,從大一到現在研究生都要畢業了。他一次都沒回去過。要躲到什麼時候,他也不清楚。總在以為自己已經忘了的時候,適時地想起他。他是不是已經忘了自己呢,是不是可以解脫了呢。
張潮難得地正經,“初哥,回來吧。我們已經長大了,以前的事情,都該過去了。”
張潮看著林初緊抿著的嘴唇以及忽明忽暗地眼神,就知道他準是又想逃避了,果然…
“好了張潮,已經十點多了,休息吧。”
“喂,我這才八點!”
在張潮的憤懣聲中,林初結束了視頻通話。
他又何嚐不想,回去呢。
昨夜的輾轉反側,第二天醒來的時候隻覺得鼻塞又嚴重了一些。這幾天還是不要和舅舅視頻了吧。這樣他一定又回擔心,還會鬧著跑來看他。
也不知道周春平當初是怎麼和舅舅說的,就放了他一個人跑到地球的另一邊來。甚至這些年他以各種各樣的奇葩理由推脫這不回家舅舅也沒和他翻臉。讓他就這麼躲了六年。
七年啊,一個人的細胞估計都更新換代幾百回了吧。他從少年長成男人。把自己逼到無家可歸。林初就這麼躲了六年。可就是該忘掉的東西,卻因為時間的推延,一天一天一寸一寸埋進了更深的心底。最終他都沒能成功地戒掉他。直到現在,思念好像變成了每日必不可少的修行。可他卻不敢將這份思念坦露在驕陽下。
這個人到底有多大的魔力。他隻不過是在他失去親人的時候,恰好陪在了他身邊。又不過是,在他懵懂少年時,讓他體會到了他愛一個人的滋味。他隻是他第一個男人,也許是唯一一個吧。
所以才會有這麼大的魔力,讓他這些年念念不忘。
這讓他怎麼敢回去呢,怎麼幹重新踏入那片土地呢。
自己還要躲多少年,多少年才能撫平周深在他心中激起的所有波瀾呢?
林初躺在床上發呆,因為鼻子不透氣他隻能張著嘴巴呼吸。嗓子因為過多的接觸空氣變得幹澀癢痛。他艱難地吞咽著,卻不想起身去倒一杯水。渾身乏力,直勾勾地盯著天花板。
有人敲了敲他的門,溫潤磁性的聲音傳了進來,“林初,你在裏麵嗎?”
“哦,新安我在。”林初慢悠悠地做起來去給他開門。
陳新安見他這幅無精打采的樣子,微微皺了一下眉,“感冒還沒好?”
林初給自己倒了杯水,點了點頭,“嗯,好像還嚴重了。”一杯水下肚才覺得嗓子好多了。
“我都走了好幾天了,你沒吃藥嗎?”陳新安翻著林初扔在桌子上的藥,顯然,還是他走時候的那些計量。“一點沒吃?”
林初不好意思地衝他笑了笑,“我忘了,你也知道我一直在忙畢業的事。”
陳新安眉頭緊鎖,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早飯是不是還沒吃?”
“我剛醒…”
說完,就見陳新安走出了林初的房間,進了廚房。不一會廚房裏就傳來了香味。
陳新安是他的室友,他當時研究生要來墨爾本。在網絡上找房子,正好看到陳新安求合租。陳新安的條件隻有一個,合租期間不可以帶女人來。對於其他男人來說未免有些苛刻,可對林初來說就不算什麼了。反正他沒有女朋友,並且,他現在都不清楚自己的性向。
林初坐在餐桌前吃著陳新安煮的魚片粥。魚是鱈魚,刺少又嫩滑。幾乎已經爛在了白粥裏。每次林初生病,陳新安都會煮給他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