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斯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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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
人的一生總要麵臨著許多選擇,痛苦的事務似乎總是很難避免,而美好的東西似乎也總是不可得兼。人似乎總是在選錯,一邊在錯誤的道路上狂奔不已,一邊又懊悔痛苦當初的選擇。然而即使能重來一次,也不是說選另一邊就一定會有好的結果。
其實或許這樣的選擇本身就沒有對錯一說,因為一個人所能掌握的東西總歸是有定數,得到必定會伴隨著失去。
總是在得到時有恃無恐,失去後方才明白舊日所有的可貴之處。所以能夠說出即使選錯也無怨無悔的人,我總覺得無論他本身為人如何都值得敬佩。
我對眼前名為崔斯特的中年男性肅然起敬。
我也曾做出過許多糟糕的選擇,譬如說在十五歲那年衝冠一怒為紅顏,為了一個僅有數麵之緣的女孩子打傷了挺大一票人。
這事說來真的有些年頭了,我記得那時候我還隻是個普通的在福利院裏長大的小孩。跟我同在一家福利院的有個女孩子,她的姓名樣貌我已經全然不記得,隻記得她夏天喜歡穿一條天藍色的連衣裙。有一天她回來的時候,額頭上結著暗紅色的血塊。福利院裏的人都不知道出了什麼事情,不過後來她哭著跟她的女玩伴說,是被幾個總在街角上遊蕩的混混打的。
當時我坐在護欄上,聽著女孩子們亂作一團的哭聲,感覺到心底蔓延著一種格外沉重的同情與憐惜。那天夜裏,我從福利院的倉庫裏偷出了一把加長打刀,為它取名為妖後,去街角附近找到了那些混混。
那是我第一次打架,也是第一次殺死別人。血在地麵上蔓延開來,被染成猩紅色的刀刃上映出了我同樣被染得猩紅的眼瞳。握著刀柄,我感到內心異常的平靜,甚至是找不出一絲一毫的波瀾。在我回福利院之前,我還順路在街邊的水果攤上幫室友買了把香蕉——天知道他一個男人要香蕉是想做什麼。
後來因為這件事的不良影響,我被迫離開了福利院,不得不跑去法律無法觸及的地下賭場裏做打手的營生,一做就是三四年。
我不敢說這件事我從未後悔過,在之後作為地下賭場打手顛沛流離的那幾年裏,我確實也冒出過當時要是視而不見或者下手輕點就好了之類的念頭。但是後來我又見到了那個女孩子,在我作為挽歌七刃之一回到故鄉賀古拉城中去做一單工作的時候,我在商場裏遇見了她。
她依舊穿著天藍色的連衣裙,不過樣式應該比過去那條華麗許多。我能認出她是因為她額頭上那片醜陋的傷疤。她帶著笑跟身邊的女伴談論了一些什麼,看上去過得甚好。
我拽了拽旁邊正認真挑水果的阿池的衣袂,說:“悄悄跟你講,我突然覺得之前有件事沒什麼值得後悔了。”
作者閑話:
回憶殺預警。
順帶一提其實十四年前的撕逼事件大家都講的真假參半。
天青風歌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