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10.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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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時候就好期待晚上看煙火,這兒晃一下,那兒搖一下,扳著手指數來數去。這是最後一個乞巧節,來三番隊這幾年,都沒有好好地和銀說過一句話,做過一些什麼值得回憶的事,興許到最後離開後,能回憶的內容就是最後這幾個月的接觸。
    以後當銀老了,他會不會記得我?我希望他記得我,但他應該會忘了吧,因為我是那麼不重要的一個人,明明做他下屬好幾年,他也是半個月前才知道我的姓名!我也已經盡力了呀,能夠將光握在手上,被其照亮,比起那些未曾離開過觸及過光的人來說,我難道還不算幸運嗎!
    “掃地啊?”銀從辦公室出來,見我拿著掃把在院子裏走來走去。
    我點頭,“隊長你有要洗的衣服嗎?拿給我吧,我現在去洗!”
    “我那二十斤柿子呢?現在就去買,晚上看煙火的時候我好吃!”銀的眼睛總是眯著的。
    他們說,這個樣子的銀像一隻深謀遠慮的狐狸,但是我在想,銀老了,眼眉低垂是什麼樣子,嗯,可能那個時候我還是會喜歡他,就像第一眼見到他時,他的相貌與動作,讓我一見傾心。
    如果可以,銀老了以後,在爐火旁打盹的時候,我想看他一眼,然後為他蓋上被褥,輕吻他的眉心,然後作最後的告別。
    “我…我馬上去買!”我稍稍握緊了掃帚,怕銀知道我想的,“隊長還想吃什麼嗎?一起買給你啦!”
    “你也買點你喜歡吃的吧!然後你買的二十斤柿子,分鬆本一點吧!”銀講。
    “嗯,一會兒買了我先送十斤去十番隊給亂菊姐!我也買點柿子吧,我都還沒有吃過柿子呢!”我把掃帚遞給銀,“隊長能幫我掃地嗎?多活動筋骨,對身體有好處哦!”
    銀接過掃帚,什麼也沒有說了,我等兩秒,見銀沒有什麼要說的,就轉身去流魂街買柿子。
    小時候媽媽講過一個故事,是小王子與小狐狸的。小狐狸不吃麵包,麥子對它來說,一點用也沒有。可小王子有著金黃色的頭發,而麥子,也是金黃色的,所以麥子能使小狐狸想起小王子,而且小狐狸甚至會喜歡那風吹麥浪的聲音。小王子馴養了小狐狸,他在小狐狸眼裏就是獨一無二的。
    在故事的最後,小狐狸對小王子說,隻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實質性的東西,用眼睛是看不見的!人們已經忘記了這個道理,可是,你不應該忘記它!
    在銀一出場就以一個成熟老練甚至狡黠的身份出現,但是無論怎麼樣,他從一開始出現在我眼前時,就那麼閃耀,能抵擋千軍萬馬!銀不需要說話,因為話語往往是誤會的根源,判斷銀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應該是根據他的心思和精力在經營一件什麼事,而不是根據他的話語!
    買好了柿子後,送到十番隊,亂菊姐已經換上了和服!
    亂菊姐就像媽媽講的那個故事裏的玫瑰一樣,是小王子悉心照顧的花,小王子馴服了玫瑰花,玫瑰花也馴服了小王子。他為它花費了時間,這才使他的它變得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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