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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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之幸,莫過於談一場白頭偕老的戀愛!
來到這個世界上,也不知道自己從什麼時候開始逐漸明白一些事情,當初那個愚蠢小孩不再愚蠢,在見過天空的顏色以後,感受了風的溫度以後,記憶裏的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陪著那朵屬於自己的玫瑰,我的心靈,在那一瞬間長大!
但在長大以後,我發現自己會犯錯!可能是因為沒有人原諒我,所以那些錯誤就像傷疤一樣,留在了我的人生道路上!當我回頭去看我這一生的時候,原來我沒有在第一時間選擇和你相愛,所以成了最別致的一道疤痕!
我想知道,你會原諒我嗎?會原諒我這個膽小又愚蠢地女生嗎?
不過比起這些矯情的問題,對流魂街的人來說,並不是想活著,隻是不想死而已!因為死亡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殘酷的事,它會把一切化為烏有!我們平日的所作所為,我們鮮明的個性,容貌,錢財,這些都是在我們活著的時候才富有意義!所以,我們不想死,所以才要活著!
所以在最後,我順應天意,成了死神,進入三番隊!現在我蹲在廚房灶台下,吃著手裏熱騰騰的蛋炒飯的時候我有機會認真思考最開始的那些小心思!
嗯,三番隊隊長是一個獨立的人,副隊長卻是一個溫柔的人,而我在隊裏是一個喜歡躲在廚房裏吃飯的人!
認識的每一個人對於我來說都是那麼獨一無二,而自己胸無大誌,每天做著差不多的事,反正天塌下來都有十三個隊長頂著!除了在隊裏幹好本職的事以外,我還可以當一個給自己做飯吃的廚子,幸好這是一件芝麻綠豆的小事,大家都很忙,才沒時間做閑人管我這個獨辟蹊徑的愛好!
以前想過長大以後做一份工資不高但很清閑的工作,但是自從見識過流魂街的複雜以後,如果不努努力去當死神,我也實在不知道自己能做一份什麼的事來養活自己!但是當了死神進了三番隊以後,每天看著自家隊長那張臉,我都開始懷疑人生了!像我這麼踏實勤勞的人都隻是一個末尾的席官,而隊長這種每天說話不著邊的人,究竟是怎麼當上隊長的!
吃完最後一口飯,肚子總算是飽了,廚藝也有所進步。每天都會邊吃飯邊思考,起身的時候腿總會麻到不像是自己的一樣!把碗筷往灶台上一放,先等麻勁兒緩過來再去洗碗!
但是為什麼我會看見隊長坐在門口!
從這一刻開始,我感覺人生道路上所有的坎坷都是由一個個大滑稽拚湊而成的!看著我滿胸口的米粒,嘴裏還飽著最後一口飯,幸好隊長在我眼裏不過是一個年輕有為但不會讓我起愛意的男人,就是這個時候太尷尬了!
我雙手在身上把油抹幹淨,“隊長,你…在門口坐了多久?”
“蠻久的!”銀站了起來,身後的光照著他,像是一個來拯救我這個受苦受難的神。“你是不是遭到其他隊員歧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