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我嘴裏咬走珍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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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我回到家打開qq什麼都沒有。隻有班群裏的99+。我有些沮喪,抬頭望了望天花板,吊燈的光很耀眼。我終於還是把qq密碼發各了程七,把手機也連著關了機。我來到廁所,把臉淹進了洗臉池的水裏。鏡子上覆蓋著汽水,我用手摸開了汽水,看到了鏡子中我有些模糊的臉。天生就擁有的白,臉上很幹淨,小巧的五官,擁有一顆很小的痣在眼睛下角,長長直直的頭發。就這樣嘛?我心裏想這,索性把頭發丸成了丸子頭。跑去外麵吃燒烤,我並沒有很多好朋友,除了程七,出門都不會有人陪我。我還是一個人在廣場吃燒烤。忽然,有人從我背後拍了拍我的背,我轉頭望去。在嘴裏的奶茶還沒咽下去。就被一個溫柔的唇印在了我的嘴上,我睜大眼睛,那個咬住我嘴唇的人是林青。我呆呆的看著他,他從我嘴裏咬住了珍珠,然後從我嘴上下來,對我說到:果然,還是你嘴裏的東西最好吃!我有些發楞,馬上向家跑去。呼吸都有些緊促,我關上門,有些不理解,發生了什麼,打開qq卻什麼也沒有。【林夢曦,你不是已經答應和我在一起了嗎?我都跟你說了,我不是討厭你,而是討厭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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