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卷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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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故人來
做午飯的時候,真的來了客人,不過不是妖,不是怪,不是要渡靈願的鬼。
八哥把客人領到二樓的時候,我正係著圍裙切一條魚,這是從魚缸裏剛打撈出來的,想想我其實喂了它一些日子,就有些不忍,不過轉瞬一想我喂了它這麼久,我想吃肉的時候也是該它以身相許了。一刀下去,切到魚骨,而客人也就站到我麵前看到了我張牙舞爪的模樣。
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許久不見,你的刀功還是沒長進啊。”
我抬頭看見一張熟悉的臉,近在咫尺。
我看著她的臉,熟悉裏太多陌生,幾年了,七年了,物是人非這四個字就這樣橫在我們中間,我一時不知道該如何作這個開場白,從前我有許多話想對她說,可是她此刻站在我的麵前,我卻不知從何說起,換做以前,我可能會激動地撲過去抱著她,鼻涕眼淚抹她一身也不罷休,可是我是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了,我要像現在麵對妖魔鬼怪那樣淡漠疏離地說一句:“好久不見。”嗎?
這些念頭在我腦海裏一閃而過,我立刻脫口而出:“你,你,你,你不是在美國麼?”我舉著刀指她。
“我回國有段時間來了,不過聯係不到你。”她將手按在我手中的刀柄上,緩緩向下用力,我才意識到這個姿勢有多滑稽,我將手裏的刀放下,抬頭發現她的目光落在一旁的十一身上,我側身擋在她麵前,轉移話題:“美國好麼?”
她意識到我的小心思,淺淺一笑:“還好,隻是沒有我喜歡的人。”
我無奈地側了一下腦袋:“就你一個人?”
“不,小沫在樓下。”
“哇嗚,什麼風把你倆尊大佛吹來了?”
她捏捏我的臉:“趙夢凡不是趙夢凡了,見到我不是應該痛哭流涕,控訴我拋棄她一個人留在中國麼?這副氣定神閑的模樣誰教的?”
我推開她的手,握在手裏:“不用誰教,天賦在這。”握著她的手那一刻,有些被時間掩埋的東西慢慢浮現了。
“你的天賦一直不錯。”說著她用手指了指一旁默不作聲的十一,說實話,十一長得太難讓人忽視他的存在了,不同於零的安靜,零的安靜是他壓根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裏,他是自動屏蔽周遭的一切,所以別人看到他,注意到他,都會心生敬畏,而十一是洞察世事,一切都被他收入眼底,他越是安靜,別人就越容易對他產生好奇,也難以忽視他的存在,他有種莫名的氣場,吸引每個人的眼球。
“咳咳,下去說話吧,沫沫在下麵等著的。”我解下圍裙遞給八哥,示意讓他切菜。然後扯扯她的衣袖,打算下樓:“不對啊,你怎麼比我高這麼多,難道你去美國換水長個?”
她將右腳稍稍抬起,一手扶著額頭:“高跟鞋啊。”
我不樂意的踢掉拖鞋:“你等著。”然後鑽進臥室找我的增高鞋,鞋架上許多鞋盒,我一陣折騰,突然一雙修長的手遞給我一雙大概八厘米的高跟鞋。這雙是我上次和小五賭氣買回來的,回來就被我仍在了不知道的哪裏,然後就再也沒見過光,為此十一我被狠狠教訓了一頓,虛榮心,攀比心,還有視錢財如糞土的浪費心理,一一被撩出來說了一遍,抄了三千字的佛經。事情過去這麼久,他老人家還沒忘,不,是我剛剛又犯戒,和別人比了高。可是,毛爺爺不是有首詩還說“欲與天公試比高”麼?
十一麵無表情:“要去接你的話,隨時電話。”
“我,可不可以不穿嗎?”
“總得吃些苦頭才知道你適合什麼。”
“可我現在就覺得不適合。”
十一:“那以後記得不該買的不要買,不該帶的不要帶。”
最後,我終於明白我隻適合平底鞋,灰溜溜換了雙運動鞋,說來慚愧,二十二歲前,我都是一雙帆布走天下,認識了十一後,他強令我穿運動鞋,原因是我走路一蹦一跳,動不動磕著絆倒,運動鞋可以保護我的腳腕不受傷害。
我一臉不甘的托著林曉晗下樓。忘了介紹,她就是林曉晗,那個文藝的讓我想要喝墨水的女子。
“那位是誰?你這麼聽他的話。”
“我失散多年的叔叔。”
“怎麼可能,那麼年輕,看著隻有二十七八。”
“其實,他保養得好,他今年四十七八。”
“唉,不像啊,真的不像,他結婚了麼?”
“許久不見,你口味這麼重,喜歡大叔。”
林曉晗:“……”
下到一樓咖啡廳裏,紀小沫一襲碎花連衣裙優雅地坐在臨窗的位置喝咖啡,她眉間還是那道淺淺淡淡化不開的憂傷,看著讓人心疼,認識她這麼多年,她就如同一樹櫻花,靜默且憂傷。曉晗拍拍我的肩,我立刻會意,走上前去,問她:“我這兩株銀杏種的是不是不太合適,擋了你大陽光?”
她回神,眼中有幾分驚喜,幾分驚訝,幾分淡淡的憂傷,看著我:“是陽光不進來,不怪銀杏擋著了。”
我張張嘴,不知如何接話。她從來都是一個悲觀主義者,但是悲觀的讓人心疼,有太多東西本不該讓她一個人去承受。轉眼看看我自己,我是想像她一樣偶爾悲觀憂愁一下,都無法的,我的心太硬了,硬的悲傷進不去,快樂出不來。
“沫沫,你點的是一杯白水麼?我店裏有好多飲料的喔,還有糕點,櫻桃蛋糕也有,要不要嚐嚐?”
小沫淡淡的笑:“阿凡做的我都喜歡。”
“那好,我去給你拿櫻桃蛋糕,咖啡就要‘一世長安’,好吧。”
“好的。”
我轉身問曉晗:“你要什麼?”
“我看到有杯‘風華絕代’,名字不錯。”曉晗雙手搭在我肩上,推我向櫃台:“快快快,讓我嚐嚐你的手藝。”
吃著蛋糕,喝著咖啡,三個人開始講起最近幾年的生活。
林曉晗去了美國,一切順利,這幾年她倫敦,紐約兩邊飛,紐約和倫敦的那條航班線路像極了她的愛情,沒有痕跡卻又如此清晰,岌岌可危而又無法割斷。同時她放棄了學文,專攻金融,她說,再寫字她的抑鬱症可能好不了了。
沫沫是我們所有朋友裏結婚算早的,隻是她不是因為愛情而結的婚,是贖罪,可是時至今日,我都不明白她所謂的罪是什麼。
當然,他們的故事,那是另兩段故事了。
而我的故事,這是不能提起的,說出來他們也不會信,畢竟沒看到小九的九條尾巴前我也是位熱愛馬克思主義的三好青年。
三年前的一場車禍,我失去了最重要的那個人,然後就這樣杳無音訊,現在,他們用某種方法找到了我,看到我平安無事坐在他們麵前喝咖啡,不羈不恭裏有著厚重的隔離感,與之前那個孩童般不諳世事的“我”判若兩人。看似沒有波瀾眼底卻淺淺地透露著冷淡,這是成長,以前林曉晗告訴我長大是特別殘酷的事,長大意味著淡漠,對一切身外之物的淡漠,對自身利益捍衛,她說:“長大是一件可悲的事,尤其長成一個對一切失去熱血的人。”而我順利的成為了這樣的人,她也不能幸免。
林曉晗看著書架上的書,說:“我的書你都留著。”
“嗯,一本不少。你走的時候藍姐讓我去搬的。”後來我回來洛城,十一專門找了一輛卡車給運回來的。
沫沫摸摸我的眉毛:“阿凡,你還畫畫嗎?”曉晗的目光也落在我身上。
我靜靜想了一會兒,:“不畫了。跟曉晗一樣,再畫下去,我會自殺。”
一時三人無語。
“你們回來洛城要待多久?”我呡了一口咖啡,撐起下巴看她倆。
“不知道,原本隻是想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遇見你。”曉晗攪著咖啡,看著杯中的液體一圈圈旋轉。
“那就多留些日子吧,我帶你們到處走走,洛城有的是青山綠水,保證讓你們不虛此行。”我給小沫切了塊蛋糕。
“對了,沫沫,我看過你的畫展,你畫的越來越好了。”
“可是現在隻有我在畫畫,你們都做了以前從未提起過的事。”
“這很好,小沫。我們都做了自己適合的事,你要相信時間給你的不是最好的,但是是最適合你的,就像我們現在的生活。”雖然曉晗的話我不太讚同,但是還是附和的說是了,畢竟沫沫她需要這樣的回答。
就在這時,沫沫的手機鈴聲響了,我瞟了一眼,來電顯示上是“辰”。她猶豫地看了一下,曉晗會意地說:“不方便就換我來。”
“好。我去洗手間。”我無奈的搖搖頭,世上我見過的人隻有她撒謊都要九分真。
“喂,小沫去洗手間了。”
“她一切都好。”
“我會照顧好她的。”
“好。”
“好。”
“好。”
“不客氣,再見。”
我看著曉晗一本正經地接電話,心裏突然萌生了一個念頭,掐指算了一下,就隻有一下,我就放棄了,十一說的不錯,不能有太多眷念和不舍,隻是一點眷念了這些人情,我一定難以置身事外,冷眼旁觀他們最終的結局。
“沫沫,過得幸福嗎?”
“愛一個不知是自己所愛的人,你覺得會是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