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六章 男仆頂瓜瓜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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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佗在樹林裏轉了三天,不僅沒能找到來路,還倒黴催地錯過了前來搜訪的同僚,後來饑不擇食地啃了一枚野果,再醒來時已多出了一個救命恩人。
    他聽恩人說,他本來是應該身中劇毒,與世長辭的,或是叫野獸分吃,英年早逝的,又或是被楚軍俘獲,梟首示眾的,多虧了他這個恩人及時出現,所以他現在才能照常說話,照常行走,照常吃飯,照常睡覺。按照滴水之恩,湧泉相報的道理,如果他不將恩人當成祖宗供起來,那就是忘恩負義,豬狗不如。
    他捫心自問,好像真是這樣。恩人雖然燒了他的衣裳,害得他隻能以獸皮草葉遮羞,但他一身軍裝也實在太過顯眼。對他頤指氣使也在情理之中,他身強力壯,滿身力氣,難道還能叫恩人用那雙幹幹淨淨的手做粗活不成?就算恩人對他惡聲惡氣,肯定也是因為他愚魯蠢笨,屢教不改。他抬手摸了摸套在頸上的皮圈,甚是不習慣地扭了扭脖子,恩人說這皮圈是楚國男人常見的飾物,戴上倍增男子氣概,他也奇怪為什麼恩人不戴,恩人卻笑說無人相贈,憑何佩之?他暗暗打定主意,等找到隊伍,打完了仗,他一定要找人打個金項圈送給恩人。
    想到這裏,他腳下越發輕快,不多時便麻利地摘拔了滿滿一筐野菌,想起臨走時鍋裏飄出的魚鮮味兒,他的肚子不由得叫得更加厲害了。
    幹柴燒著大火,火上熬著魚湯,盤膝坐在火堆旁的男人有一張五官分明,瘦削卻淩厲的俊臉,大楚雖歸統於華夏,楚人卻並不似中原諸國那般講究衣冠之禮,男人並曾簪笄束冠,一頭青亮的烏發半依在肩頭,盡管衣著粗陋,但那一身閑逸落拓的風姿,足令人顧盼流連,見之側目。
    扶桑不記得他離開部族多久了,楚國的山陵比他想象中更深,也更廣,他沒能如想望已久的那般,去到最繁華富庶的國都,像天下所有自命不凡的才士一樣,以口舌之利涉政謀官,也沒能更名換姓就勢從軍入伍,靠軍功揚名立萬。他漫無目的地在山中行走,從一個村寨到另一個村寨,從座座險峰到道道峽穀,越走越落魄,也越走越落寞,他一直以為,離開這林子,扶桑才能有自由,可若是真的走出去,他反倒成了無根的蓬草,縱使無拘無束,又能飛到多遠的地方去。
    腳步聲傳來,他抬頭看向捧著藤筐,氣喘籲籲走到跟前的男人,這是他遇到的第二個掛單的秦人,第一個既合他眼緣,又合他心意,可惜做不了他的鳳凰,這個模樣一般,人還很蠢,但好在使喚起來還算順手。
    “恩人,菇子采回來了!樹根底下大片大片的,你給我這個筐,根本撿不下。”趙佗忍著轆轆饑腸,望著麵前人興高采烈剛。
    扶桑想起族長家裏守門的那隻大狗,每次搖著尾巴衝他要吃的時,也是這幅又興奮又可憐的神情,於是他接過裝滿野菇的藤筐,難得沒對這不長記性的人變臉,反倒耐心地將筐裏形色不一的毒菇盡數分揀而出。
    趙佗見狀,麵上一呆,想起臨走前恩人交代的辨毒之法,不覺麵露愧色,他已再三甄別,沒想到還是弄回來這麼多無用之物。眼見恩人親自動手,他忙瞪大了眼睛,將那些方才沒能注意到的細枝末節牢記在心。
    “恩人,你何時帶我去找秦軍?趙佗身負使命,實在延誤不得。”
    見這家夥又開始見縫插針,開口追問,扶桑手上一頓,突然眼含笑意,反詰道,“我有什麼義務一定要帶你去?”
    男人聞聽,登時急眼,“你答應過我的!”
    “我答應過你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嗎?”
    “大丈夫一諾千金,哪有言而無信之理?你既說了就一定要做到!”
    扶桑看著對方一臉的嚴肅認真,怔愣一瞬,忍不住失笑搖頭,他是個膽小鬼,一怕人強力威逼,二怕人一身正氣,恰好,這個蠢人二者兼有,他信手朝身後一指,“看見了嗎,順著那條山道一直走,再向西北進入河穀,穿過穀地繼續上山,轉而向南,繞過石叢,再朝前拐兩個山彎,那裏有個寨子,若我猜得不錯,前些日子見到的那幫秦人就是朝那去了。”
    趙佗頂著一腦門子燥汗,一麵聽一麵念念有詞地記下麵前人所說的每一個地點,記下之後,忙感激涕零衝人拱手一拜,“待我使命達成,必定回來報答恩人!趙佗去了!”
    男人急急說罷,轉身即迫不及待,大步奔離,扶桑望著自己白煮的一鍋鮮魚,這路癡果真分得清東南西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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