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六十四章:無人之時理線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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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雲袖抓住腦中突閃而過的思緒,問:“我們三人身上的寒毒,是否是同一種?”
【是否開啟基因檢查報告數據對比。】
“開啟!”
【已開啟,三人的基因檢查報告,對比完成。數據顯示:是同一種毒素。】
沐雲袖得到想要的線索,意識退出碧鐲空間。
“沐雲袖”所服的誘發毒素之物,應該是生子之前。
丫鬟以璃王的名義送來的那碗,味道極苦的保胎藥。
這樣才能解釋,為何嬰兒一生下來,還未吃下任何東西,便毒發被取血。
在璃王府之中,用在“沐雲袖”身上的藥物,一定會經過嚴格檢查。
同理,用在沐雲瑞身上的也是一樣。
會出現這種狀況,隻能說明,璃王府的主人,知情並且同意了。
甚至更大的可能,是主人授意……
無論是同意,還是授意,都說明了一件事。
璃王府的主人,十分清楚地知道,沐雲瑞和“沐雲袖”的中毒一事。
璃王府能做主的人,必是璃王無疑。
小崽子身上的傷,璃王親口承認,是他命人所做。
以此來反向推斷的話,沐雲瑞受傷之時,是在兩人圓房前後。
璃王當時就在場,或參與其中。
以目前的檢查結果來看,受傷不是為了害命,而是為了解毒。
可是,先不說小崽子的身體,是肯定無法承受,解毒之傷。
隻說沐雲瑞這邊,就絕對說不過去。
解毒之後,使用害處極大的虎狼之藥,完全不顧沐雲瑞的身體承受能力。
他們這樣做,就違背了解毒的初衷。
那麼,問題來了。
不是為了解毒,也不是為了害命!
那某個人或者某些人,花十三年的時間,對兩個弱女子下毒,究竟是為什麼呢?
兩個還勉強活著的人,都是在毒素相融之後,受的傷。
等等!
沐雲袖突然憶起一個關鍵。
小崽子出生那天,“沐雲袖”亦是十八歲整。
當初,璃王憑什麼懷疑孩子不是他的。
除非,那晚的男人真的不是他。
一個男人,娶了妻子之後,兩人又是在熱戀期。
怎麼可能會因為,大夫的一句不宜懷孕,便一忍少說兩年之久。
假如,按照大夫所說的可以圓房之日……來算的話!
沐雲袖心中一寒,猛地打了個顫。
猶記得,當初大夫所說,要想身子調養好,兩人須得等到“沐雲袖”十八歲,徹底成年了再圓房。
她十八歲整那日,可不就是生子的那天!
還有,毒素是被引出體外!
‘引出體外’這四個字,引起了她的注意。
引出之後的毒素呢?
同樣的時長,同樣的方式,同樣的日期,又是同樣的毒素。
再同樣都是在璃王在場的情況下,取出毒素。
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收集那兩種相融的毒素。
這樣理解的話,有些事線索似乎就能理清了。
某些人為了收集特殊用處的毒素,在兩個五歲的小女孩身上下毒,一下就是十三年。
意圖在兩人整十八歲時,以特殊的方式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