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壹拾)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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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塔區因城中心有一唐塔而名,塔高約十丈,峻美莊重,周圍百畝空地閑置。
規劃局規定繞塔方園十裏新建永久建築物不可高於古塔,不少地產開發商望而卻步。
一日遇一商人,購地後按規劃建設寫字樓,建成後即告虧損,遭同行譏笑。
一年後,開發商在樓頂加蓋十丈鋼結構建築,規劃局彙同城管前去製止。辯稱為臨時建築,非永久建築。城管收違規臨建罰金後撤離,開發商扭虧轉盈。
二年後,再續十丈……
三年後,又續十丈……
有人問開發商:"何時拆除違規臨建?"
答:"租樓者沒有人說是臨建,為何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