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第十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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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吃的很隨便,就在公司附近的大排檔,點了兩個小菜和一份粥。挑高檔的餐廳吃,不僅拘束,還未必能吃爽。像這種天氣,在街邊,吹著涼風吃飯,能讓我想起小時候在家的院子裏。一盞昏黃的燈,幾個小菜一碗湯,老爹喝啤酒,我喝汽水,聽父母閑話家常,也是相當愜意舒服的。隻是,人生中所有種種最美好的感覺好像隻藏在那個叫“小時候”的地方,越長大對世事的感覺越淡。
“王家琪,你說兩個人,一個人不喜歡問,一個人不喜歡解釋,最後會怎樣?”吃飯的時候她問。
“怎麼,想暗喻今晚的事情嗎?”
“這是暗喻嗎?兩個人,一個人不喜歡追問,一個人不喜歡解釋,最後的結果隻會讓誤會越來越深,關係越走越遠。”
“並非是所有事都能說出口,也並非是所有事都能問得,總有些人因為不夠了解而要分開。”
“你說的沒錯,但我希望你不是這兩種中的任何一種人。”
“說得是容易,那麼你呢?”
“我做願意去解釋的人,隻要對方願意聽。”
“我不喜歡追問,也不喜歡解釋,隻要那個人能走近我,我就會去了解和理解。前提是能走近我,信任才是一切關係的基石。解釋和追問不過說明這段關係不被信任罷了。”
“你很善辯!”
“我?善變?怎麼會給你那樣的感覺呢?我很從一而終的!”
“辯論的辯。”
“我當你是誇我了哦!”
“當然是在誇你!”
能跟她這樣坐下來,聊聊天,是我不曾料到的。與平時見到的她,在工作上打交道的感覺很不一樣。她是富二代,卻沒有富二代的驕縱霸道。什麼社會層次不一樣,什麼社交圈不同,什麼沒有共同語言,不過是膽小的人不敢去接近對方的借口罷了。倘若她是仙女,那麼對此刻的我而言,就是遇到仙女下凡了。好吧,很俗氣的比喻。
坐下來聊,發現盡管她和自己的觀點不同,卻也能共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則和堅持,我們最需要做的是理解和支持。
既然話匣子打開了,很多普通朋友之間的話題就能聊了。
“夏總,你小姨真的是挺好的一個人!”
“她太過開放,也把事情想得太單純,但是為人,確實如你說的,很好!”
“小姨不應該是你媽的妹妹嗎?為什麼她也姓夏!”
“我們一家人都姓夏!”
“哦……嗬嗬!”我傻樂著。
“該我問你了!”
“哦!”
“為什麼一個人住?”
“我爸喜歡把我散養唄!”
“哦……那你現在住的房子,是你自己買的嗎?”
“哎,你這個朋友怎麼這麼勢利,一張口就打聽人家家產,你看著不像缺錢的啊。”
“裏麵的裝修風格,充滿了你的性格氣息。”
“這你都能聞得出來,緝毒犬是不是該退休了?”
“損我!”
“沒有,沒有,誇你呢!房子是我從高三開始打工至今的所有積蓄,當然,還有點是我爸媽給的,換現在我可買不起。”
“你和別人就是不一樣!”
“就因為給自己買了套房子?你不也能做到嗎?”
“我比你多吃三年的飯!”
“哦,原來你比我大三歲!那廖總呢,和你同年嗎?”
“大我一歲,我們是高中的同桌。”
“哦……”
“我們的關係並不是你們在討論的那種關係!”
“真的?你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麼?”
“說我們是百合!”
“百合是什麼意思啊?我不懂啊!”
“少裝!”她拿手來推我的腦袋。
“真的不懂啊!”
“那你呢,所有人都把你和範冰的事描繪得有鼻子有眼,你們倆也都默認著,是真的嗎?”
“一段感情要得到承認並不容易,誰不想跟別人分享自己的幸福呢,問題是,我沒有!你介意嗎?同性在一起?”
“如果是你我並不介意!”
我聽愣了,是我同性戀她不介意,還是她跟我一起不介意?
“怎麼愣著了?我是說,你真和範冰在一起,我不介意有你這樣的朋友。”
“哦,哦,明白了。我差點瞎想了,嗬嗬!但是,我覺得……”我本想說,廖總對她的喜歡是很明顯的,一定是超越友誼的愛。可又覺得挑明了關係,會讓他們尷尬吧?
“你覺得什麼?說下去啊?”
“哦,說哪了,我忘記了。我臉盲耳背,記性還不好!”
我們聊了不少,甚至可以用聊得很開心來形容。買完單後,她說她不想回家,想讓我開著車兜下風。作為“女光棍”,家也並不是那麼值得留戀的,我爽快答應了。
九點後的夜晚,呼吸的空氣也變得清爽。我們開車在海邊的快速道上行駛,馬路整潔寬敞,左右都是茂密的小樹林,星星和月亮會比平時顯得更低,仿佛觸手能及。她喜歡王菲的歌,翻了幾張碟子都是。夜靜了,心也會跟著靜,再加上舒適的背景音樂,心防會逐漸降低。
“我想想剛才,真覺得幼稚!”我先開的腔。
“對啊,我說的話有那麼難聽嗎?”
“不是難聽,就是聽了心裏不順,可能跟肚子餓也有關係,血糖低了,容易急躁。等你一個多小時,你說我才來,換你生氣不。更要命的是,你覺得我來蹭你飯,我家到底得有多窮,我沒事老蹭別人飯吃。……”我一個人說了很長一段,她竟沒反應,是又開始對我愛搭不理了嗎?
天呐,睡著了!這每晚都是在外麵做賊呢,還是家裏沒床睡啊,怎麼動不動就睡著。我又開始犯難了,這都九點多了,我開著個車,是叫醒她,還是不叫醒她。可是她才睡著啊,唉,算了,認命吧,我找了個車少的地方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