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9:有時候,人就得學會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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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從窗外圈圈點點地傾瀉在廖沐秋的身上,為他鍍了一層近乎透明的黃。
那一霎,我差點以為他要哭了。
“誰?”我皺眉問他。
他卻不再回答,隻是靜靜的望著我。膚色有些蒼白,我甚至可以看得清他脖子上那根青色的血管。
我想了想,走到他身旁坐下,放低嗓音,使聲音聽起來盡可能柔和,“是不是想你的媽媽?”
廖沐秋的瞳孔在聽到這句回答的時候瞬間緊縮了,我一動不動地盯著他,看著他褐色的眼眸中倒映出一張略顯探尋的麵容。半晌,他扯出一抹倉促的微笑,問題卻被他匆匆帶過,“今天吃什麼菜?”
“洋蔥。”我想都沒想就回答他。
“不喜歡。”他說。
“我知道。”我回答他,“有時候,人就得學會遷就。就算再不喜歡的東西,隻要見的多了,習慣了,就不會排斥了。不能忘記的亦是如此,例如回憶、例如過往。”
他愣了幾秒,垂下眼瞼,輕輕開口:“我放不下……也忘不了……”
我又看見了那顆紅痣,薄薄的綴在他的眼皮,若隱若現。就跟水麵上微微漾起的一波漣漪,一圈一圈徐徐蕩進我心。
我想安慰他,可是不知道該從何開口。或許我不適合做一個開導者,因為當我說完之前那番話時,廖沐秋的神情更加悲傷了。
最後,我隻得伸手將他從床上拉起來,把他推進了衛生間。
廖沐秋沒帶睡衣,所以睡覺時穿了我以前高中時期買的背心和沙灘褲。褲子有些大,鬆鬆垮垮的吊在他的胯骨上,背心卻剛剛好,平坦的貼在他的上身,勾勒出一抹性感的身段。特別是他的鎖骨,深邃分明,總會讓人不自覺的多看兩眼。如果說紅痣是廖沐秋的第一個標誌,那麼鎖骨就是廖沐秋的第二個標誌,而這些標誌,都比他的臉要好看的多。
等他洗漱完畢後,我將他帶到飯桌前,我媽已經吃完了,但仍舊坐在桌前等我們。我媽為他夾了兩塊雞排,他沒有推拒迅速吃完,道謝的時候,我看見他的眼中閃過高興的光芒。
吃完飯後,廖沐秋甚至還主動幫忙洗碗。但不能否定的是,我始終覺得他在裝逼。估計是以前看他傻慣了,突然間又變得這麼謙和有禮,我適應不來。
廖沐秋在廚房洗碗時,我就倚在門邊看他洗碗。一是因為好奇,畢竟廖沐秋在我心裏的形象一直處於大手大腳的少爺形象,直覺上我認為,他不會做什麼家務,所以想看看他做家務的樣子。二是萬一他洗碗的時候不小心割破了手或者打碎了碗,我也好替他收攤。
但事實證明,廖沐秋有時候還挺讓人吃驚的,直到最後一個碗整整齊齊的疊在櫥櫃的時候,他不僅沒有打破,還洗得幹淨剔透。
我忍不住誇讚他,“還不錯,以後回家做了飯順便把碗都洗了吧。”
“滾犢子。”他說,“除非洗一個碗一百塊。”
“那不行。”我拒絕道,“找個小姐約炮一晚上也才一百呢,你那麼貴,我出不起,便宜點。”
“五十。”他斬釘截鐵。
我仍舊搖頭,“不行。”
“那你說多少?”他問我。
“一毛。”我說,“賒賬,十年後我再給你。”
“去你大爺。”
我笑了笑,問他:“你覺得今天的菜怎麼樣?”
“好吃。”他也跟著笑,“比你做的好。”
“那不是廢話嗎?”我問他,“親切嗎?”
他沒反應過來,“什麼?”
“氣氛。”我言簡意賅。
廖沐秋抬眼看我,聲音很輕,放佛怕打碎些什麼似的:“很好。”
我聽後笑了,告訴他,“以後想她的話就過來吃趟飯吧,味道不會很差。”
“南北——”
廖沐秋忽然叫我,我望向他,卻見他嘴角輕揚,低聲笑道:“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