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像你這種人,最多在電視劇裏活兩集!【求收藏和推薦】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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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精當然不叫王精,他甚至還有個很詩情畫意的名字,叫廖沐秋。
    這個名字與他自身的裝扮非常符合,都帶了點古色古香的味道。仔細咀嚼一番,甚至還有點含情脈脈的錯覺。再聯想一下他上挑的眼尾與眼皮上那顆欲蓋彌彰的紅痣,整個人就仿佛在秋風中的沐浴裏遇見一個聶小倩,帶了點詭譎又夾了絲妖魅,更容易讓人沉醉於此,心神澎沸。
    當然,有句俗話說的還是挺有道理的。叫上帝為你開啟一扇窗,定會關掉你另外一扇窗。原話是不是這樣我不記得了,但差不多意思相近就不要糾結了。而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他說話方式太過於粗鄙。通常在我的印象裏,那種長相那種裝扮的人,應該是斯斯雅雅,清文寡秀的。而不是一張嘴就吐個我X、我C、我怎麼怎麼樣。至少,也應該對得起自己的名字。隻這一點,他在我心裏就注定是個庸俗的人。
    所以當我把醉酒的廖沐秋背回家時,我已經不想再評價他些什麼了。明明點菜的時候還氣勢磅礴地說要兩斤二鍋頭,結果我才讓他喝了一口,他就在桌上開始滿口胡話了。起初我還沒看出來,隻以為他又在裝逼扯淡,還附和著他拍手稱讚。等到他再喝一口酒傾人倒的時候,我才反應過來這傻逼壓根就不能喝酒。
    醉了也不老實,還想著稱霸逼界。趴在我背上還要念著‘一歲半斤二鍋頭,二歲情場是老手,三歲吃喝嫖賭抽,四歲坑蒙拐騙偷’等諸如此類的打油詩。
    回家後我直接把他扔在了沙發上,從冰箱裏拿出一罐啤酒。之前店裏的二鍋頭可謂是全浪費了,在他醉了之後,我就趕緊結賬把他帶回來了。好在趁他沒醉前我吃了不少菜,現在倒不至於挨餓,但那點東西一會就消化完了。
    我低頭看了看手機,也才九點半,為了後半夜不挨餓,我決定下樓再買點夜宵回來,順便給廖沐秋帶盒醒酒藥。
    我媽給我買這套房子的方便之處在於,扔垃圾方便,畢竟就在樓梯的轉彎口,每層樓都有,隻要下半截樓梯,就能看到一個垃圾道。其次就是買東西方便,這小區臨了兩條街,人口繁華,也算熱鬧,什麼店都有,包括迪吧酒吧和地下人肉交易場所,難聽點就是妓院。
    我走到一個燒烤攤前,點了一堆燒烤。放平時我頂多點二十幾塊錢就夠了,但考慮到那傻逼也就喝了一碗湯,吃了幾片羊肉便被酒精征服了,所以我就點了五十多塊錢。想了想,又跑到後街給他買了一碗小米粥。
    回家後,我倒了杯水放到茶幾上,走到廖沐秋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想把他喊醒來喝醒酒藥。但我拍了他兩分多鍾,他也隻是半睜半閉的望了我一眼,人又迷迷糊糊的睡過去了。於是我改變策略,把肩換成了臉,朝他臉上輕拍幾下,但結果還是一樣,沒有反應。
    我沒辦法了,一巴掌打在他的臉上。聲音有些響亮,貫徹了整個客廳。沒過三秒,他就彈了醒來,劈頭蓋臉地朝我吼,“你怎麼能打我臉呢?!你知不知道我是靠臉吃飯的?!”
    我趁機把醒酒藥扔他嘴裏,再把水遞過去,“這不是迫不得已嗎?之前拍你肩你還以為我在給你做按摩,半吟半哼的睡得更加舒暢了,沒辦法我隻好放大招了。”
    他雙眼死死地盯著我,臉頰通紅,又喘著粗氣,活像個被人強要了的小怨婦。
    我悠哉的和他對峙,隻見半晌過後,他伸出一指指著我道:“像你這種人,最多在電視劇裏活兩集!不!兩個鏡頭!還是秒死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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