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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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此時正坐在嫚怡對麵玩手機。她是嫚怡的同學兼形式上的閨蜜。其實1860隻是她的別名,但這個別名被別人叫得太慣太熟,導致她的真正名字被大家遺忘在印象中的犄角嚹隙裏,一時不容易搜索到,就連嫚怡也親昵地稱呼她為“小零”。她跟嫚怡成為朋友,完全是出自一種崇拜且羨慕的心理。嫚怡經常為戀愛而苦惱,這一點恰是她沒有的,同時也是她所渴求的。說來可憐,1860從讀書時期直至現在,橫跨兩個世紀,至今未談過一次戀愛,甚至沒有一個男人願意近她身一米以內,除了她爹。
這全因她那健壯如牛的身材,令許多做夢都渴望得到別人施舍的愛的男生都望而卻步;尤其是她那如繁星般掛滿臉龐的青春痘,更是對“生人勿近”這個警句最好的詮釋。但這並不妨礙她作為一個女人所固有的妝飾心思,雖然外在潛力幾乎是負數,但內在的熱情卻高漲得如同火爐裏的紅焰,時不時地爆出一兩個火花來。最好的例子就是高中的時候,她幾乎電話不離手,幾乎在任何公共場合看到她都見她在打電話。於是她這個舉動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更多的是猜疑。
大家很疑惑:她到底在跟誰聊電話?按照她的條件不可能有這麼好的行情,就算再怎麼不開眼的男生也不可能愚蠢到會做出飛蛾撲火的舉動••••••正當大家疑慮重重的時候,突然有一個同學恍然大悟般拍案而起,大呼道:“她肯定是在給1860打電話的。”這位同學的邏輯是:她的目的是要給我們造成一種她也有市場占有率的假象,意在引誘無投資經驗的盲目青年自投羅網。於是,1860的冠稱由此而來。如果說嫚怡是個文藝女青年,那麼1860無疑就是二貨女青年,通俗點說,便是女屌絲。和所有屌絲一樣,喜歡八卦別人的戀愛故事,然後自己津津有味地YY著角色代入。她見嫚怡進來,便放下手機,笑笑說道:“小怡,你怎麼了?臉色不太好啊。”
嫚怡勉強地將視野拉闊了些,倦倦地說:“我算深刻體會到了禍不單行的真正含義了。”
1860半蹲在沙發上,好奇問道:“你今天不是去見波叔了嗎?怎麼樣了?”
嫚怡搖搖頭,將臉深深埋進沙發裏,隻露出還在赤熱的耳朵。
1860繼續說道:“剛剛李康來過了,樣子慌慌張張的,老追問你去哪裏,我對他說你去見老朋友了,具體在哪我就不知道。然後他就失魂落魄地走了。你跟他怎麼回事啊?他樣子挺可憐的。”
嫚怡坐起身,魂遊神離般應了句:“嗯!我要去洗澡。”但依舊坐在那愣愣發著呆,任由已風幹的如白色蕾絲邊小短裙冰涼地貼著她那混亂的心窩。
嫚怡是個慵懶恬靜的姑娘,可她想象中的自己卻是前衛活潑的女孩。她的長睫毛的眼睛,瓜子形的臉,堅挺的鼻子,稍微黝黑的肌膚,削瘦的身材,始終都給人一種文靜賢淑的小家閨秀的印象,跟前衛活潑根本掛不上鉤。嫚怡長得很美,但這種美是不屬於顯眼類型的,就好比生了鏽的金子,雖然不易發現,但價值終歸是存在的。嫚怡天生的憂鬱讓她具有一種文藝氣質,更使得追求她的男生在追求她的同時會頓生一種追求文藝的崇高理想。也許有人會嫌她美得太過單純,不夠豔,缺乏一種激情,為那些葷腥男子所不屑,然而這些坯子壓根兒就從沒能在嫚怡那500度近視的彎眼睛裏逗留過。
她利用天生的憂鬱,養成了一種孤芳自賞的態度,眼界所及處都要有更高一層的要求。有人說她驕傲,沒錯,她是驕傲的。她的驕傲在於被動,她喜歡新鮮刺激,卻從不主動去找,隻等新鮮刺激來尋她。因此,嫚怡也許並不像她給人印象的那般文靜賢淑,或許,她是個具有文靜氣質的時髦女孩。由於這種天生的氣質,追她的多半是文藝男青年。
在高中時候波叔就曾是這批文藝男青年中的一員。估計是那幫文藝男青年長得太過文藝,近乎於抽象,終給不了嫚怡真實感,難入法眼,都被拒之門外,最後波叔勝出了。因為波叔並不懂文藝,又帶點痞子習氣,這恰巧迎合了嫚怡那種驕傲,喜歡新鮮刺激的心理,就好比醫生診治病人,準是就那個病最重的先醫。
當波叔牽著嫚怡的手在校園裏遊走並傲視那幫已經完敗的文藝男青年的時候,卻遭來嫚怡的朋友們的一陣陣反對的遣聲。大家一致認為,波叔比嫚怡還要驕傲,兩個驕傲的人在一起沒好結果的。雖然沒什麼邏輯性,但光憑這一點,波叔已經被否決得遍體鱗傷。盡管如此,波叔依然不失驕傲之風,雖然他的穿著不著邊幅,但精致的五官足以彌補一切,特別是那雙稍帶斜睨的黑眸,更是驕傲的最好標誌。更值得慶幸的是,大家的反對並未能絲毫動搖嫚怡已經愛上波叔的決心,這或許是因為嫚怡天生的驕傲造就成她那一種特有的自我性格,使他們在反對聲中組成一個共同對外攻守聯盟,誓要用愛情成果將這些非議擊個粉碎。
反對聲在不到一個禮拜便已經消失蹤影,他們卻共同攜手走過四個年頭。這四年裏所有的傷悲矛盾讓他們分了三次手,同樣,所有的思念幸福又讓他們三度複合,這樣分分合合,悲歡厭喜總算勉強圓滿了四個年頭。
有人說,愛情使人盲目。在這四年裏,波叔的視力卻清晰得如同單身漢,絲毫未被愛情困擾所牽絆,他的驕傲不容許他在愛情裏失足,因為在愛情上麵還有一個自我,這個自我讓波叔恪守著本來的生活性格。或許,對波叔來說,嫚怡隻是他虛榮心的寄托品,或是空虛時的消遣物,又或是占有欲中的犧牲者。直到最後分手的那一刻,他依然沒能明白他所謂對嫚怡的愛情隻是一種生活上的習慣性。就好比用了幾年的手機丟了,你會覺得惋惜,但並不是因為它的價值而心疼,也不是因為對它有感情,而是你一時不習慣手伸進褲兜裏沒摸到手機的那種感覺,這種感覺就叫不習慣。
相反,在這四年裏,嫚怡卻碰得滿臉灰,這無疑反證了四年前她的朋友們的反對聲的正確性。原本視力就差的嫚怡在這場戀愛中徹底盲目了,常常為了附和波叔而在大白天裏睜著眼睛說瞎話,這已超越了她的性格底線。或許,是盲目的愛情讓她變得自卑,變得屈從,變得盲目堅持。在波叔的驕傲麵前,她原本就矮了一截的驕傲潰散得幾乎蕩然無存,波叔的驕傲讓她失去了存在感,因而缺少安全感和備受孤獨感。有時她會問自己,到底是愛這個驕傲的男人還是愛共同摩擦出來的感情?或許,她曾透徹心扉地迷戀過這個男人,又或許,她還在留戀那份磨滅她的驕傲的感情。然而,她始終不願承認這種他們共同的產物——愛情,對他們來說在本質上隻是一種習慣。就好比所謂的雄心壯誌,說白了也就是野心一個。
她的朋友常問她:嫚怡,如此刻薄的感情,你何苦要一味死守呢?值得嗎?不幸的是,嫚怡天生的價值觀過於薄弱,她從沒衡量過任何事情的值不值得,隻求願不願意;也許是那股漸滅的驕傲在心坎裏作祟,令她幻想著能在掙紮中改變現狀,從而導致她竟盲目得不知何以為苦。就如同喝醉酒的人,永遠都認為自己不會醉,結果卻爛醉如泥,第二天起來竟忘了醉的滋味。因此,在嫚怡後知後覺的幡然醒悟後,她對波叔產生了一種恐懼感,就如同通緝犯見了警察般,至今回憶起還心有餘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