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賣身契的簽署(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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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頁第二頁都是一些雜項,什麼最晚幾點要睡覺啦,電視幾點就要關了,打掃衛生的日程安排了,不能帶朋友回家了,雜物不能堆放在客廳啦。。。。。。
    林林總總一二十條都還在接受範圍之內,還算正常。
    翻開最後一頁。
    “第二十五條,若被任何人知道我們住在一塊,無條件搬離。誒,我是個男的,倆大男孩住一塊能咋地呢,咋滴就不能讓別人知道呢?”
    “一朝被蛇咬,我小心一點,也沒什麼錯吧。”
    “且,有賊心沒賊膽。”
    吳柯仁皺眉:“你說什麼?”
    “我說第二十六條。”沈逸飛提高嗓音,還白了吳柯仁一眼。
    “第二十六條:周六周日不得在屋子裏發出任何聲音。你怎麼不直接寫著你拿刀砍死我,我不許反抗啊?”
    “你要是願意,我沒有意見。”
    “你。。。。。。”沈逸飛剛要發作,腦子又提溜提溜的轉了幾下,隨即收回情緒,一副商量的口吻:“你看啊,這同居——”
    吳柯仁一個眼神瞬間飛到沈逸飛腦瓜子前,沈逸飛連忙改口。
    “不是,我的意思是共同生活。這共同生活嘛,最重要的就是和諧,對吧。我好歹也是交了房租,也願意幹苦力,那你也總得讓我給你提幾條意見吧,不然我這心裏也不平衡啊。”
    吳柯仁麵無表情。
    “看最後一條。”
    “最後一條?”沈逸飛樂嗬樂嗬的掃到最下麵,“第30條,沈逸飛必須絕對服從吳柯仁的所有要求,包括書麵形式和口語形式。如有違抗,立即搬離。”
    “我靠,那你還寫前麵這麼多條幹嘛,你腦子有坑啊。”沈逸飛暴跳如雷,接近抓狂,歇斯底裏,全然不顧後果。
    “你要是不願意,那就立刻,馬上搬出去。”吳柯仁起身作勢要把協議書給拿回來,卻被沈逸飛一把護住。
    “誰說我不答應,不就一個賣身契嗎?老子還真就簽啦。”說罷,氣衝衝的站起身,跑到桌上,拿起一支筆。
    轉頭對著吳柯仁來了一句
    “看好了。”
    然後洋洋灑灑的在簽署欄上寫下自己的名字。
    隻是這字,是鳥語吧?
    “再蓋個章?”
    “蓋什麼章?”
    “你這字估計你爹媽都認不出來,到時候你反悔怎麼辦?”
    “你,你這句話侮辱了我爹媽的智商,你以為所有人的眼神都向你這樣不好使啊?”
    “你是蓋還是不蓋?”
    “蓋,怎麼蓋?”
    “把手咬破蓋血印。”
    我轉過身來要你命。沈逸飛心裏如是想著,手上倒是很聽話的咬了一個血口子蓋了上去。
    然後一臉委屈的跑回自己的房間,狠狠的關上門。
    臨走還不忘撂一下句:“算你狠。”
    (寫文之前,很多人告訴我說,你要寫文啊,你一定要寫的很甜很甜,這樣才會有大批量的女孩子看;還有很多人聽到我要寫文的消息,跑過來告誡我,你要寫文啊,你一定要寫的很虐很虐,這樣才會有大批量的女孩子來看。本人性格本就比較逗逼,智商不高,無從判斷,所以我決定,要寫一篇甜虐甜虐的,這樣子,是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會來看,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作者已笑抽在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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