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第三十五章 出獄《求推薦收藏麼麼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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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先前大約是人群當中比較受歡迎的人,一直嘰嘰喳喳。蕎楚知道這個胖子一定令人喜歡,否則以他的話嘮程度,要不是有幾個朋友,肯定活不到今天。
胖子,也就是大衛,或者叫做胖衛,心寬,並沒有想到對麵坐著的這個朋友是那麼的看不上自己,一直嘰裏呱啦。
他在嘰裏咕嚕中好不容易得了一個空閑,瞅了一眼其他四個人,看到了四團發青的臉,頓時麵如死灰他衛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以為自己已經死了,這是墮入了阿鼻地獄:“不是、你們……”
他隻道自己不是一個人,還有不少陪自己的難兄難弟,可是現在看來,這些難兄難弟們仿佛不像是人。
胖衛十分震驚,差點以為自己是蹦到鬼窩裏麵去了。
其中有一個瘦猴一樣的男人瞄了他一眼:“我低血壓,禁不住嚇,快暈厥了。”
其餘的人一個接著一個的解釋:
“我低血糖,早上走了那麼久,沒吃東西,暈。”
“我白細胞少,抵抗力弱,一直生著病。”
胖子舔了舔嘴唇,沒想到麵前那麼多病號,想來他兩百多斤的身體,應該要減減肥了。他原以為自己是緊了監獄,現在看來自己是進了重症監護房。
蕎楚胳膊斷了,還有半身的血,剛才去醫務室收拾了一下,胳膊上吊著個夾板袋子。
他懶得和胖衛說話,一個人坐在那裏,像一座石雕的塑像。他不笑,不哭,不怒,目不斜視,仿佛是坐化了一般。
胖子環顧四周,看到了一群病人,和一個胳膊幾乎要斷了的家夥,忽然意識到隻有自己一個是健康的。
蕎楚翻著他的白眼,白眼球比黑眼球麵積大得多,他以前一直以為蘇子譚算是個比較聒噪的人了,現在看到了胖子,才知道蘇子譚原來一直不是一個聒噪的人。
至少蘇子譚的話他願意聽,而胖子說話的時候他根本不願意聽,那就是區別。
胖子大約是沒有想到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到了這種地步,不過看到蕎楚那一張要吐了的臉,還是咽了最後一句話,選擇了沉默。
蕎楚的一雙大眼睛對著胖子的那一雙小眼睛,大眼瞪小眼的誰都不做聲,胖子依舊是沒話找話,輕輕地碰了碰比較耐打的蕎楚——其他人實在都是瓷娃娃,稍微碰一下說不定都會壞掉。
“你覺得他們會對我們做什麼?”
蕎楚壓根兒沒有想到這個胖子會找自己說話,在他的映象中大部分見到了自己的人都是不大快活的。可是胖衛既然腆著臉來找自己說話,那麼就勉為其難的和他嘮嗑兩句吧,蕎楚心想。
“把我們抓在這裏也沒有什麼好處,估計殺雞儆猴,過兩天把我們放出去。”
胖衛在自己的脖子上狠狠地做了一個“砍殺”的動作,整張臉扭曲到可怕,小心翼翼的問:“不殺麼?”
蕎楚瞪了他一眼:“怎麼,你想死?”
蕎楚長相上乘,可是上乘的長相偏偏多了一點戾氣,給他扣了不少分。若是個姑娘,那麼蕎楚興許還會和善一點,可是既然是胖衛,那麼他的戾氣愈發的外露,全身都散發著一股鄙視智商的氣息:“新組織想要獲得支持,一定用胡蘿卜加大棒,大棒已經打過了,接下來就要給胡蘿卜了。”
胖衛一副醍醐灌頂的模樣:“啊呀,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啊,我仿佛懂得了什麼了不得的事情。”
蕎楚:“……”
其他人:“……”
有個刻薄的人說:“你是不是很喜歡跑步?”
胖衛一愣,傻笑道:“啊呀!我不喜歡啊!”
其他人都在笑,隻有他不知道別人究竟在笑什麼。
這下他們倒是明白了一點,就是胖衛這家夥是個傻子,腦子不是一般的不好,可以說是很不好,非常不好。
他們似乎都對胖衛有意見,連正眼都不願意敲他一眼,似乎是為自己獲得了一個煞筆室友感到默哀。
蕎楚在這個監獄裏吃了三頓飯,每一頓吃的都像是斷頭飯,隻要送飯的人一來,他就立馬撲上去仿佛餓狼一般把所有東西都一掃而空。
他們在監獄裏頭無所事事,沒有人讓他們去勞動改造,也沒有人讓他們去受訊問。他們像是被豢養在這裏的一群動物,飯來張口。
蕎楚無疑是其中最淡定的人了,他沒有嘶吼,沒有反抗,沒有咆哮,但是在不足十五平米的小屋內幹坐著,到了時間就睡覺,閉目養神。小小的房間裏沒有書,沒有畫,沒有電視機,沒有廣播,也沒有網絡,簡直是非人的存在。其中有個瘦弱的“詩人”請求獄警給他一支筆,可是被拒絕了,獄警的一個冷眼,一個殺傷力頗大的眼神,立馬嚇得他一哆嗦。
蕎楚斜靠在床上,表麵上成了一個睡仙,扔哪兒周圍的事物都落在他眼裏,他什麼都知道。
有人觀察假寐的他,經過分析確定此人是醒著的,問道:“你這是在做什麼呢。”被他忽然的睜眼嚇了一跳,蕎楚像是個長了刺的刺蝟,出言就像是在挑釁:“那你又在做什麼呢?”
問話的人本是抱著學習的態度向他谘詢安之若素的氣質是怎麼修煉來的,可是被一頓衝了回來,那人本想橫著脖子跟他吵一架,窗口忽然有人向蕎楚招了招手:“喂,蕎楚!”
蕎楚沒有想到自己還會跟什麼人有交情,暈暈乎乎的走出去,發現那個喊自己的人是李副官。李副官竟然能發現蕎楚在這兒,不得不說也是個機緣巧合。李副官的身邊缺一個副手,恰巧有個獄警覺得其他人都是病貓,唯獨蕎楚身姿挺拔矯健有力,就想把他推薦給李副官。李副官有了興趣,就順道過來看他,結果就發現了蕎楚。
李副官三番兩次的找理由去見蘇子譚就是打著蕎楚的旗子,他為人厚道,人也老實,就想著不能欠人家蕎楚的,這回總得幫幫忙。
蕎楚被李副官領到了自己的居所,他這人心裏頭藏不住話,張口閉口第一句話必然提到蘇子譚:“唉,你怎麼一個人跑到這裏來了,蘇教授呢?”
蕎楚不想搭理他,含糊道:“走散了。”
李副官狠狠搓著自己的手:“走散了?怎麼會走散了呢?你和他一直在一起的嗎?”
蕎楚還是那三個字:“走散了。”
李副官一廂情願的認為蕎楚這孩子是有點傻,不過傻也挺好,李副官就喜歡傻的,可是他偏偏看上了一個聰明的人,弄得他不知所措,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他個人認為蕎楚這樣的挺好,至少表麵上看來,好哄。
李副官這人淺薄的很,人家喜歡女人喜歡傻白甜也就罷了,他是喜歡男人的,也很喜歡傻白甜。
像蘇子譚這樣一朵高嶺之花,隻好看不好摘,隻好奉承不好哄,他雖然淺薄,但是聰明,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兩個人不般配,也就不想了,隻是看看而已,並不準備摘。
可饒是他心裏想的如何,對於蕎楚而言,就是:此人好不要臉,竟然要搶我家的人!
李副官這人不是一般的老好,對於蘇子譚幾乎是粉絲熱愛偶像那般的支持,大概有著“赴湯蹈火在所不惜”的革命熱情。可是他越是對蘇子譚表現出狂熱的愛,對於蕎楚而言要防的級別就越高。
蕎楚從小生存的地方不大健全,對於“占有”的理解和旁人不大一樣。他越是看見他人對自己的人好,愈是覺得對自己的危害很大,愈是覺得此心不安。
李副官活了這麼多年,還是如同孩童一般的單純,他一廂情願的認為自己是蘇子譚身邊的騎士,要守護自己的“蘇子譚小公舉”,對於蘇子譚身邊的蕎楚,便當做是偶像最親近的人,哪怕別人不這樣認為。
可是偶像“最親近的人”畢竟不是偶像,他和蕎楚沒有什麼共同話題,以前也沒有多少交情。李副官空長了一張嘴巴,再也找不到任何話題了,於是在告別臨辭之際向他發出了邀請:“要不你先到我這兒來,我們一起想想辦法怎麼找蘇教授出來。”
李副官憨憨的笑:“人多力量大嗎!”
蕎楚回答了一個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