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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小鬼,就是夭折的嬰孩,通過道術等手段,將屍體封存,收集其魂魄,哺之以人血,飼養而為自己所用。
不是為了害人啦,養小鬼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呢,是個很孤獨的人……家門不幸,隻留下我一個人,我想過在自己空蕩蕩的家裏養些動物來驅散寂寞。我養過狗,死了。養過貓,死了。養過王八,也死了。我本來想養花,但是人無千樣好,花無百日紅……嗯嗯重點是後麵那句,花不會比我長命,而且不會說話不會動,所以我放棄了。就我這養什麼死什麼的體質,我養死人總不會讓它再死一次吧?
啊?你問我怎麼不找女朋友?不,我長得不抱歉,而且我還是個金領,但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沒有年輕漂亮的女孩看上我。我去買小鬼的時候,那個大叔還說我桃花薄,如果有誰對我動了心,那就是一輩子的糾纏。我擦,我這是多沒人要?像我這樣有點錢的,不應該都是有大把的妹紙追求倒貼的麼?
言歸正傳,不知不覺我養小鬼已經三年了,我也快三十歲了。小鬼長得很快,一開始是滿地亂爬的熊孩子,眨眼就變成了和我差不多高的英俊挺拔的青年。它的容器被我放在一個不會放其他東西的櫃子裏,每個周末我都會把它拿出來擦拭幹淨。當我打開櫃子上的禁製時,它就知道我要給它清洗了,就會用期待並且熱烈的眼神看著我。不得不說,其實被一隻鬼這樣盯著很詭異很讓人不安的好嗎!所以我每次都是硬著頭皮毛骨悚然地重複著機械的動作……小鬼的喂食很簡單,就是吸血,吸飼主的血。之前我想把小鬼丟在別人身上……也不是害人啦,就是想嚇嚇人,讓它吸別人的血,這樣可以省了我的紅棗黨參了。它還小的時候我不忍心,就自己喂,喂很少,那麼一點就夠它吃。現在長大了,我想把它丟給別人,它不肯不情不願,我就隻好繼續喂它。還是吃的少,但比以前多了些。可是現在他看上去就像十八歲的青年了,每當我割破手指,它就很輕柔地伸出舌頭在傷口那裏舔舐吸吮……像某種恥辱play一樣……它吃飽後那冰涼的嘴唇還會在上麵貼一下,這樣傷口就會愈合,而我則是僵硬著身體,對上他漆黑如墨的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