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三章:朱仝雷橫私放晁天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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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朱仝雷橫私放晁天王(上)——說一下動機與行為的關係
劫取生辰綱的事情露餡了,官府要捉晁蓋。接到這個消息的三位公職人員,宋江,朱仝,雷橫的第一反應,都是要放晁蓋。
此時的晁蓋,犯的是天字第一號大罪,等同謀反。向他通風報信,抑或是直接放了他的人,按律也當斬。就算明麵上不被斬,暗地裏也絕對會被官府給弄死。所以,私放晁蓋,絕對是在拿自己的命來開玩笑。
最先得到消息的官府人員是宋江,宋江一聽,就大驚失色,寧願舍著一條命不要了,也要去通知晁蓋。為什麼宋江這麼講義氣呢?原因我在前文也說了,此處就不必多講。
請注意:在這裏要提醒一下,動機是動機,行為是行為,兩者不可混為一談。因為動機與行為的關係是:
1:一個人的動機,導致了他行為的出現。例如我的動機是想要救你,那我就會做出救你的行為。
2:但我們絕不可以從一個人的行為,來反推他的動機!例如我救了你,是一個義氣行為,但這能否就能表明,我救你的初衷(動機)百分百就是講義氣呢?不可以,隻能說有這個可能,因為說不定是我救你的原因,是我上一章所分析的不得不救也有可能。
再比如,你討厭我(動機),所以你打了我一頓(行為)。動機產生行為,這是正確的。
但你沒打我(沒有行為),是不是就證明你不討厭我呢?當然不是!即使你有討厭我的動機,你也完全可以不做出討厭我的行為,因為你可以忍住嘛。
總結:動機決定行為,但從行為卻反推不出動機。因為一個人的動機,可能與他做出的行為截然相反。
宋江的行為,是救了晁蓋一命,看上去,很講義氣。但他的動機,卻完全不是這樣的。
宋江並不是因為‘要講義氣’這個動機,才決定做出‘冒死救晁蓋’這個行為的。盡管這個行為,確實是一個在外人看來很講義氣的行為,但那僅僅是行為與動機恰巧重疊在了一起而已。
所以動機與行為,兩個不可混為一談。
緊接著知道這個消息的,是縣令時文彬,時文彬立刻呼喚本縣縣尉大人,以及專業抓賊的朱仝,雷橫,帶領兵馬,前去捉晁蓋。
朱仝雷橫對捉晁蓋這件事是怎麼看待的呢?書上明文寫出來了:【原來朱仝有心要放晁蓋,這雷橫亦有心要救晁蓋】。
這句話,是作者寫的旁白。也就是說,朱仝雷橫兩個,都是真心要救晁蓋的,後來也確實做出了這樣的行為,跟宋江一樣。隻不過他們的動機是什麼呢?我們來看一下。
朱仝的動機,書上並沒有明說,需要我們慢慢分析,那我們就先按下不談,先看看雷橫的動機。
晁蓋被朱仝放跑時,雷橫的心理活動,是這樣的:
雷橫心中暗道:
1【朱仝和晁蓋最好,多敢是放了他去,我沒來由做什麼惡人】——反正朱仝早晚要放晁蓋,我就沒什麼必要和晁蓋作對了。
2【我也有心放他,今以去了,隻是不見了人情】——雷橫本身也想要放晁蓋,是為了什麼呢?說的很明白,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人情】。這次讓朱仝搶先放了,無所謂,但卻沒了人情。
3【晁蓋那人,也不是好惹的】——晁蓋那人,不好惹!他跟他手下,連當朝太師都不怕,晁蓋他們連當朝太師的禮物都敢搶,這TM就是一夥亡命徒!你要是抓他,說不定就讓他一刀捅死了!
這三點,就是雷橫放晁蓋的動機,明明白白寫在這了。其實,通過這三點,我們可以看出,雷橫放晁蓋的動機,十成裏麵,大約隻有1成不到的原因是為了所謂的義氣。剩餘的九成,則是由捉不住,人情,怕他報複等種種原因組成。估計主要原因應該是怕萬一捉不住晁蓋他們,以後會遭到這夥亡命徒的瘋狂報複。
雷橫放晁蓋的動機絕不是為了講義氣,但他如果真的放晁蓋成功了,那麼在外人看來,雷橫做出的行為,就是一個義氣行為!你看,動機跟行為,是絕不可以混為一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