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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林衝為什麼吃官司
    林衝中了高俅的奸計之後,經過官府中高太尉,騰府尹,孫佛兒等人的一係列運作,最終決定讓林衝刺配滄州。
    臨刺配前,林衝做出了一個驚人之舉:休妻!
    關於林衝休妻這段情節,由於太過奇怪,太過驚人,所以很多人都討論過。所討論出來的結果,也無非是兩個。
    1:站在光明的角度上看這件事:林衝休妻,是為了自己的老婆好,畢竟自己已經成了犯人,林衝不願意耽誤自己的老婆。
    2:站在黑暗的角度上看這件事:林衝休妻,就是為了自己,他擔心老婆連累自己的前程,要跟老婆劃清界限,甚至要把老婆讓給高衙內!
    這兩種觀點到底哪一種是正確的呢?書裏沒說。而分別支持這兩種觀點的讀者觀眾們,也是激烈辯論,卻誰都說不贏誰。
    林衝心裏真實的想法是什麼呢?我們還是要從原著來看。
    首先看林衝。
    林衝對張教頭的第一句話是:【泰山在上,年災月厄,撞了高衙內,吃了一場屈官司。】
    這句話有什麼特別嗎?
    這句話很特別!我認為,這句話直接標出了林衝對自己為何吃官司的獨到見解!
    林衝為什麼吃了一場冤枉官司呢?在我們的潛意識裏,是因為惡了高太尉。而林衝對別人的解釋,也是惡了高太尉。
    但這隻是虛假的,不真實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林衝這次說出來了:他之所以吃官司,淪落到刺配滄州,在他的理解裏,不是因為【惡了高太尉】,而是因為【撞了高衙內】!
    有的朋友或許會問,這有什麼分別嗎?看上去差不多啊!高俅跟高衙內是父子嘛。
    今天我要告訴大家,這裏麵分別太大了!
    惡了高太尉的,可以說是林衝。但撞了高衙內的,是林娘子!是林衝他老婆!林衝,是沒有【撞】過高衙內的!隻有林衝他老婆,才【撞】過高衙內!
    也就是說,惡了高太尉,跟撞了高衙內,是完全完全不一樣的!
    作者施耐庵的遣詞造句,一向是很講究,很精致的。在這裏惡跟撞兩個字,用的也特別準確,特別傳神。
    惡,就是得罪的意思。撞,則是撞見,碰上,遇上的意思。
    在林衝的理解裏,惹來這場橫禍的起因,完全是他老婆【撞了高衙內】,不然的話,就沒這麼多事了!林衝這是在向他丈人埋怨他老婆!要不是他老婆遇上了高衙內,林衝現在還是八十萬禁軍教頭呢!
    【年災月厄】,就是倒黴的意思。撞,就是正好遇見的意思。林衝這句話的大體意思就是說:‘倒黴啊,我老婆偏偏碰上高衙內了!所以我才會淪落到現在這樣子!’
    潛台詞就是:如果他老婆沒有碰上高衙內,他是根本不會有這麼多麻煩事的!
    現在我們想一想,是不是這麼一回事?
    在我們的慣性思維裏,高俅是一個到處害人的大奸臣,無惡不作,陷害忠良。
    不過今天我要告訴大家,高俅沒那麼腦殘,他不會莫名其妙的去陷害林衝——事實上沒有人會莫名其妙害別人。
    看遍全書你就會知道,高俅隻害對自己有威脅的人,或者是妨礙了自己利益的人,比如某些地位跟自己差不多的忠臣之類的。
    在正常情況下,高俅是不會莫名其妙的去害林衝這種小人物的,林衝是個教頭,在高俅眼裏就跟平民百姓差不多,根本妨礙不到高俅的任何利益。何況林衝還是一個媚上欺下的,會巴結領導的人。
    那麼林衝為什麼會得罪了高太尉?原因就是因為高衙內看上了林娘子,但林衝沒把自己的老婆讓給高衙內,所以間接的得罪了高太尉!高衙內為什麼看上了林娘子?說到底還是因為林娘子撞見了高衙內!這才是一切的起因!
    這一點,林衝看得很透徹,所以他才會說:【泰山在上,年災月厄,撞了高衙內,吃了一場屈官司。】
    不然的話,林衝是不會莫名其妙【惡了高太尉】的。他老婆【撞了高衙內】,才是一切的起點。
    此時的林衝認為,這一切的責任,全都在他老婆身上。
    此時的林衝是很反感,或者說有點恨他老婆的——壞我前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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