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4章 女朋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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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林勳跑回學校,撞開宿舍的門,就見方朗與陳宇哲對峙著,氣氛劍拔弩張。
林勳二話不說,直接推開陳宇哲,衝到方朗的麵前,一把將他的襯衣從領口扯開。宿舍裏的二人都因林勳的動作怔住了。
林勳在方朗身上仔仔細細的檢查了半天,沒見到什麼可疑的痕跡或傷痕,才鬆了一口氣。他張開雙臂,將方朗緊緊的擁在懷中,嘴裏不停低聲念叨著,“沒事就好……沒事就好……”
方朗半裸露的胸膛,蹭上林勳略有些粗糙的T恤。對方的體溫透過薄薄的衣料傳遞過來,穿透了肌膚,直燙上他的心髒。環在腰間有力的臂膀,就像桎梏,禁錮了他的靈魂。氣息吹進耳廓,激起一陣陣酥癢。耳邊喃喃低語,仿佛是最好的情藥,撩撥著躁動的心。
方朗睜大了眼靜呆在那裏,他已經無法控製心跳的節奏了。他的呼吸變的有些粗重,本來白皙的肌膚都染上了一層情欲的色澤。他緩緩的抬起自己的雙手,在即將要觸碰到林勳的脊背時,又生生停了下來。
陳宇哲將這一切盡收眼底。他感覺到方朗的理智幾近崩潰,趕緊咳了兩聲,將這過於旖旎的氣氛打破。
林勳這才從類似於失而複得的情緒中抽身出來。他放開抱著方朗的手,啞著嗓子說,“別再去了,好嗎?”
“你喜歡音樂我陪你。你喜歡表演,我當你的觀眾。”林勳的聲音溫柔的不能再溫柔,“隻是,別再去了。”
方朗伸手撫上林勳的臉龐,他想問林勳:你明白我為什麼那麼想呆在樂隊嗎?那並不隻是因為喜歡音樂,更多的是與同類人在一起相處的自在與愜意。很多話我不能和你說,但可以毫無顧忌的和葉玨說;很多心事我不能開口對你講,卻可以對他講。我們認識了十年,做了十年的兄弟,但於我,你又不僅僅是兄弟,可偏偏隻能是兄弟。與你在一起是開心的,同時又是痛苦的。我也需要有一個地方、一種方式、一個人,可以肆無忌憚的宣泄被壓抑了太久的情緒。
但是,他最終沒能問出口。因為他感覺到,今天的林勳,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了。
見他半天沒有做答,方朗的情緒又變得激動起來,語氣也愈發的強硬,“方朗,你必須退出!你不知道,昨晚……”
話在這裏戛然而止。林勳意識到,那件事不可以讓方朗知道。
方朗聽出了林勳的隱瞞。他打量著麵前的人,才發現他身上穿著明顯不合體、並且不屬於林勳風格的衣服,這才恍然明白林勳昨晚並沒有回家。那,他在哪裏過的夜?昨晚,又發生了什麼?
“林勳,昨晚……怎麼了?”方朗的話不覺間帶上了顫音兒。
“就是……去‘角色’找你,沒找著。”
“你去‘角色’了?”方朗先是為林勳能去找他而感到開心,繼而又想到他一個人去那裏會不會碰到什麼,“你的衣服……”
“哦,沒什麼。被一個侍者撞到了,灑了一身的酒。他說幫我把衣服洗了,我就隨便穿了他的。”林勳都不知道自己信口胡謅的水平有這麼高。
方朗明顯不信林勳的話,卻也沒有拆穿。
“方朗……”林勳再次懇求,“退出吧,好嗎?”
方朗想到如果林勳因為他的什麼決定而出了事,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是有意的還是無心的,他都不能原諒自己。
方朗的嘴角動了動,輕輕的點了下頭。
“好。”
這天下午,方朗準備去葉玨那兒,告訴他自己要退出隊樂的事兒,路上卻被追上來的陳宇哲攔下了。
“聊兩句吧。”
方朗對上陳宇哲堅定的眼神。他想,就算自己拒絕,對方也不會罷手的吧。於是方朗點頭。
陳宇哲帶他到一處偏僻的角落,開誠不公的問,“你也是吧?”
方朗以為他會問葉玨的事,一時沒反應過來。過了十幾秒才明白對方問的什麼,便大方承認,“是。”
“林勳不是。”
方朗沒想到陳宇哲不僅看到了自己的心思,還看透了自己的無望。於是,苦笑了一下,回答道,“我知道。”
“那你還……”
“如果愛可以控製的話,還是愛嗎?”
「是啊!如果可以控製的話,自己也不會這麼狼狽吧?」陳宇哲想。
“陳宇哲。”方朗開口打斷他的思緒,“其實,葉玨對你真的很好。”
“不告而別,連分手都是我爸轉告的,叫對我好?為了錢,背著我跟別人上床,也叫對我好?!”
“那你又了解他受了多少苦?忍了多少委屈?”
“他不說我怎麼知道?!”
“如果這些都是你帶給他的,你要他怎麼跟你說?”
“你什麼意思?!”陳宇哲死死的扯住方朗的衣領,提到自己麵前,指節因為過於用力而發白。
方朗歎了口氣,說道,“有一個人養了一隻兔子。他每天大魚大肉的供著,可兔子還是日漸消瘦。於是這個人問兔子,我難道對你不好嗎?我把所有最好的都給了你,你為什麼還是不開心?可他忽略了,兔子想要的,或許隻是一根胡蘿卜。”
兩個人都沉默了。
過了許久,方朗才又開口,“我知道你很愛他,我相信葉玨也知道。但是你的愛太沉重了,它幾乎毀了他的一切。”
“葉玨他……他太累了……他承受不起了。”方朗的眼圏紅了,“你就……放手吧……”
“是我……是我對不起他。”半天,陳宇哲哽咽道,“是我太幼稚了!我以為跟家人出櫃,強硬的逼迫他們接受,我們就能在一起。結果……結果卻害了他……”
“是我……我的無能……導致了今天這樣的結果……”陳宇哲已泣不成聲。
另一邊,於淵那天是藥也下了,房間也訂了,結果人沒了。他的精心安排沒有得懲,以他的個性,怎可能就此罷手?於是,他找人四下裏打聽隊樂新人的下落。這不打聽還好,一打聽,結果把自己給打聽進去了。
方父與於淵的大伯,也就是於老爺子的長子是長期的生意夥伴。當初那個孤兒的捐助活動,就是方朗的父母發起的。方朗小的時候,寒暑假常去B市於淵的大伯家玩,與於沐關係甚好,情同兄弟。那天,於淵見方朗和葉玨混在一起,以為他就是一好欺的平頭老百姓。誰會想到方家少爺會加個小破樂隊去酒吧演出啊?
打聽得到方朗,自然也打聽得到最終是誰喝了那杯酒。林勳雖然不是嫡係,但老太爺在本市是什麼地位,那一大家子又都是什麼人?俗話說的好,強龍不壓地頭蛇。雖說於淵他老爹是待提拔的外放京官,但比起這根深地固的本地世家,還是不那麼足夠的硬氣。
那晚上的事本來方朗是不知情,林勳是沒吱聲,不然憑著兩家的背景能讓這事兒就這麼過去?可有些人還不自知的啥折騰。正所謂,自作孽,不可活。於是,在於爹聽說了自己兒子的惹下的破事兒後,直接一句話,把這個禍害扔回B市老宅,思過去了。
於淵這邊兒的事是過去了,可茉莉那邊兒,林勳還是得硬著頭皮回去。因為他悲催的發現,自己的學生證不見了。
在Y中,學生證是一張可充值的IC卡,也是學生在校園內的唯一憑證。圖書館借書,宿舍樓的門禁,進體育場館、借用器材,連食堂吃飯、打電話、洗澡……都刷的是同一張卡。這一周林勳體會到了各種不方便,所幸除了上課,方朗一直都在他身邊的。
終於熬到了周末。林勳本想重辦一張得了,但補辦學生證需要身份證明和學籍證明,手續還著實麻煩。最主要的,他不想回家去拿身份證,他害怕見到秦沐陽。更確切點說,他是怕見到秦沐陽與自己老爸相親相愛的場麵,而自己又不得不壓製情緒讓自己不表現出來任何異樣。這實在是一種痛苦的體驗。兩相權衡,他最終還是掏出了那張香味未散的名片,撥打了上麵的電話。
“哪位?”電話那端懶洋洋的聲音,顯然手機的主人還沒有睡醒。
“茉莉,是我。我是……”林勳掙紮了一下,“我是那天在你那過夜的……呃……學生。”
“嗯?”茉莉顯然沒想起是誰。
“就是……就是你幫我洗了衣服。我穿了你的衣服……”林勳有些語無倫次了。
“是你啊。”女人低聲癡癡的笑起來,“怎麼現在才想起來給我打電話?”
“我想問……我……我的學生證是不是落你那了?”
“哦,原來不是還衣服的。”
“不不!衣服我洗好了,我……我隻是這幾天……比較忙……”林勳說的心虛。他何曾不想把那件事當場夢。天亮了,夢就散了。可偏偏上天不肯放過他。
“學生證對我來說很重要……你要是見到了……”林勳說不下去了。
他覺的自己很無恥。那女人最終也沒做什麼傷害他的事。換個角度,如果茉莉沒有出現,他林勳的下場會比現在好嗎?更糟也說不定!可他不但沒有半分謝意,還將那段記憶視做不堪的汙點,竭盡一切想將之抹去。而現在,發覺有需要到人家,便又回過頭來找。
「林勳啊林勳,你還真是渣的可以!」
電話那邊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過了一會,她開口道,“林勳,是吧?”
林勳萬萬沒想到對方會直接說出自己的名字,不由的一愣。繼而明白過來,自己的學生證是在她那裏。
“你什麼時候有時間,過來拿吧。”
一直懸著的心終於落了地。
“現在,可以嗎?”林勳迫不及待。
“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