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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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住進了醫院,妻子葉梅和女兒琳琳在一直陪著他,醫生告訴陳偉說傷沒什麼大礙,再住幾天就可以出院了。
這天王貴來醫院看望陳偉,王貴提著一箱牛奶推門進來,看到了葉梅,王貴笑著說道:“嫂子照顧就是不一樣,我看大哥的氣色不錯呀,說著走到陳偉的床前;“大哥怎麼樣了?我看你氣色不錯呀”陳偉微笑著說:“放心吧,醫生說再過幾天就可以出院了。”
“那就好。哎!我沒想到那個焚屍人和那個入殮師這麼狠毒,他們簡直就是一群魔鬼”
陳偉長長的歎了一口氣:“哎……一切都結束了”。
這時病房的門開了,一個警察走了進來,警察衝陳偉點點頭走到病床前說:“陳師傅;好點了嗎”?我姓沈,是x市刑警大隊的隊長沈浩天。
陳偉慢慢的從病床上坐了起來“沈隊長吳麗和他的姐姐怎麼判的”?”
沈浩天說;“那個焚屍人當場死了,吳麗的姐姐和飯店的廚師被指控侮辱屍體罪,判了有期徒刑七年,飯店的那三個服務員也參與了這起案子,不過他們都未滿十八周歲,是三個孩子,我們沒有抓他們。至於吳麗嘛我們發現她有精神病史,我們給她做了司法鑒定,發現她有嚴重的偏執型精神病,他的暴力傾向也很突出,我們把她強製送到了X市精神病院”。
在一旁的王貴一下子站了起來;“什麼?她幹了這麼多傷天害理的事你們沒抓她”?沈浩天擺了擺手示意王貴坐下說;“她有嚴重的偏執型精神病,按我國法律上來講她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必須把她關在精神病院進行強製治療“”。---------坐在病床上的陳偉歎了口氣說道;她也是個苦命的女人。
【半年以後】--------------轉眼間半年過去了,那些不愉快的事陳偉似乎已經忘記了,陳偉當然又開起了他的出租車,
這天陳偉生意不錯,跑了一趟長途,在回市區的路上已經是晚上六點了,到家還有一個小時的路程,陳偉感覺有點疲憊;打開了車裏的收音機。收音機裏播放著一首抒情的音樂。(月亮代表我的心)。就在這時音樂響著響著突然停了,緊接著收音機裏插播了一條緊急新聞,新聞是這樣說的;“今天下午五點左右在X市的XX精神病醫院出逃了一名女精神病患者,姓名;吳麗,年齡34,身高;170。體型稍微偏胖,此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此人善於化妝,是個極度危險的人物。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當中,如有市民看到此人請撥打110報警,或去當地的派出所報案,警方對提供有價值線索者獎勵人民幣50000元”。
陳偉聽到這條消息猶如晴天霹靂當頭一棒。陳偉又想起半年前的那場噩夢,吳麗逃出了精神病醫院。他突然想起了半年前吳麗說的那句話,“我一定會把你們全部殺掉”。陳偉越想越害怕,陳偉掏出手機趕緊給葉梅打個電話告訴她不要隨便開門,但此時陳偉發現手機竟然沒電了,陳偉大聲罵了一句,加快了速度往家裏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