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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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葉曜,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生疏了呢?是五年前十歲的時候搬出葉曜的房間開始?還是三年前十二歲生日葉曜帶著那個女人出現在她麵前的時候?
從回憶中醒來,沐馨這才發現他們十年的相處,竟敵不過那個女人三年的陪伴。
h市試裝現場,從兩天前傳出沐馨要接這個劇本的時候,所有的粉絲,藝人,導演……都大吃一驚,沐馨進娛樂圈兩年,雖說不耍大牌,但是她所接的戲,基本上都不是主角,且沒有吻戲床戲,更不會出現穿婚紗這樣的劇情。
可這一次沐馨接下的這場戲,劇中飾演女一號,因為女主的眼睛特別像男主喜歡的那個人,所以被男主當成替身,女主愛男主,所以就算是替身,也不會去計較什麼,直到男主喜歡的那個人結婚了,男主想要忘掉她,一並忘掉關於那個人的所有記憶,所以找了一個風格完全不同的人,帶到女主麵前,對她說,“你想要什麼補償都可以,我們分手吧,這棟別墅就留給你吧!”
說完便帶著那個女人離開了女主的世界,女主回頭看看這個他們住了五年的房子,補償?在一起這麼多年,自己想要的真的隻是你的補償嗎?
而後,男主理所當然的和新歡在一起了,可是卻少了從前的那種……氣氛!
某日路過一家冰淇淋店,門口站著一位女孩,從店裏走出一個拿冰淇淋的男孩,女孩見到男孩手裏的冰淇淋,立刻撲到他身旁,撒嬌的說道,“你好聰明哦,我都沒告訴你我喜歡藍莓味的,你怎麼知道呀?”
男孩寵溺的看著女孩,回答道,“如果連自己愛的人喜歡的東西都不知道的話,那我還有資格做你男朋友嗎?”
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男主久久沒能回過神來,他這才發現,他們在一起五年,他是那麼不了解她,時隔兩年,他卻依然還記得那些事情,每天晚上回到家,桌子上擺滿了他喜歡的食物,但是他卻從來不知道,她喜歡吃什麼?
男主從回憶裏醒來,急忙開著車去了他們住了五年的那棟別墅,一路上,他都在努力告訴自己,要冷靜,一會兒就可以見到她了。
可當他趕到那棟別墅的時候,遠遠的看過去,沒有一絲光亮,他告訴自己,現在時間那麼晚了,她一定是睡著了,對,就是這樣的。
自己的想法終歸是自欺欺人,打開別墅門的那一瞬間,他的所有想法都得到了證實,她……早已經不住在這裏了!
來到客廳打開燈,才看見這裏早已蒙了厚厚的一層灰,來到以前住過的臥室,一切都還是三年前他離開的模樣,打開衣櫃,卻發現她就連一件衣服都沒有帶走。
從前女主在的時候,告訴他,這是他們的家,她不想讓外人進來打掃這裏。
打電話給秘書,告訴秘書他今天有事,不去公司了!脫去身上的名牌西裝,拿起抹布開始親自打掃這棟別墅……清理臥室的時候,發現一本女主留下的筆記本,顫抖的手用了好久時間才翻開,第一頁寫著一句話:我不是天生這麼堅強,隻是……有些時候,有些場合,有些人麵前,必須要裝作堅強!
時間又過去好久,一日男主在一本雜誌的封麵,看到那張他日思夜想的臉龐,可在她的身邊,卻站著赫赫有名的蘇氏總裁……
男主丟下公司的事情,開著直升機去了女主所在的城市,等曆經時日找到女主的時候,卻發現她身邊已經有一個兩歲多的孩子。
即使女主已經有了別人的孩子,男主依然不死心,在多次約女主吃飯無果的情況下,男主決定從孩子下手……
一日,男主找到女主孩子所在的幼兒園,抱著孩子,溫柔的說道,“孩子,打電話給你媽媽說一聲,叔叔帶你去玩好不好?”
孩子盯著男主看了幾秒,奶聲奶氣的說道,“我不是應該叫你爹地的嗎?為什麼你自稱是我叔叔?”
男主愣住了,聲音帶著些許顫抖,緊緊的摟住孩子,說道,“你說什麼?你……你說我是你的爸爸?”
孩子雖小,卻堅定的點了點頭,說道,“媽咪手機裏電腦裏,全是你的照片,我問媽咪那個人是誰,媽咪說那是我的爹地。媽咪還說,爹地你不要我們了!爹地,你為什麼不要媽咪啊?”
男主緊緊的抱著孩子,聲音嘶啞的說道,“我沒有不要你們,寶貝,爹地錯了,犯了一個很大的錯,你媽咪她會原諒我嗎?”
孩子想了想,說道,“老師說‘知錯能改就是好孩子’,隻要爹地你改了,媽咪肯定會原諒你。”
後來,經過男主的挽回,終於和女主永遠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