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十七)安樂,該結束了吧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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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看了一篇漫畫,裏麵有一句話讓我印象很深刻。
    女生說:“我還不能老,我等的人還沒來”。
    男生回她:“他不回來了。”
    女生說:“可是我還是相信…”
    這個漫畫的名字是《童話》,女生是一個食人魔公主,而男生是惡龍王子。騎著白馬的王子“劈荊斬龍”的來到塔裏救公主,可是公主發現不是她要等的人,就把他給吃掉了。惡龍王子說她的吃相不像一個公主,她回答說她會改的。
    今天,樂樂跟我說,他這個周末要結婚了。
    他,要結婚了。
    結婚了。
    我終究還是等不到那場溫暖的戀愛吧。
    薇曉薇說了一句老掉牙的文藝話:“我喜歡的人結婚,可是新娘不是我。”
    我回答:“就算他不是現在結婚,他未來的新娘也不是我。”
    “那你為什麼還會難過,你不是早該放下了嗎?”
    “薇曉薇,你還不懂我,我就是習慣了,就是早想放,可是多想想,我又舍不得撒手了。”
    “他,要結婚了啊!從今天起,就忘了吧!”
    “慢慢來吧,我都不知道他女朋友是誰呢?他就要結婚了。”剩下的是我坐在陽台上抽著煙,無奈的冷笑。
    “陌陌,別傻了,忘了吧!他一看就是很會哄女生啊!難不成你今後還成小三?而且我覺得你的性子也可能會成為小三啊!”
    “薇曉薇!你是不是傻!我跟他成為朋友的幾率都不會再有!”
    “而且,我覺得他突然結婚,應該是奉子成婚吧!”
    “是嗎?那為什麼我什麼也不知道?”如果,你的新娘是你的前女友,我應該會瞧不起你的!妹紙說,是有怎樣,不是你又能怎樣,反正不是你就對了。是啊!不是我啊!也不可能是我。
    “不然怎麼會突然結婚,你們還是相忘於江湖吧!還有其他的男的啊!”
    “那你也總得讓我放下這個,才能看別人吧!”
    我,其實知道消息的那一刻,是心酸,淚腺也酸。可是,我卻沒有哭出來,反而淡淡的笑了。
    其實,在兩個月之前,我就已經有想過放棄的衝動了。我累了,是真的累了,拖不下去了,我想撒手了。可是回頭忘,我卻又舍不得,舍不得什麼,我也說不上來。有時候,我特麼就是穿了半年的鞋到扔的時候都舍不得扔的人,可是扔了以後,我也沒什麼可在乎的了,看著其他的新鞋子,我又是興高采烈的。
    我隻能跟樂樂談一場戀愛,也許幾個月,也許幾年,可是,我不會跟他結婚,他,始終不是我所期盼的那個人。
    可是,到現在,我連跟他戀愛的機會也沒有了。雖然說其他的人也都還會有,可是,在我決定扔不扔那雙鞋的時候,我還是會糾結很久,很久。
    回過頭一看,我認識了他四年了,喜歡他也是快3年了。我很能夠把人當做是朋友來喜歡,還是戀人來喜歡。就是薇曉薇說的:“陌陌,你就是啊,得不到的永遠都在強求。”
    還有老李跟大莫的那句:“你們兩個在一個學校都沒有在一起,你覺得你們在一個城市就能夠在一起了嗎?”而且,這一年裏,我們並沒有在一個城市。
    大莫去了南非,我們時差相隔,我終究沒有說給她聽樂樂要結婚了。我想跟老李說的,卻怕他嘲笑我,我無力反駁。我告訴了薇曉薇,薇曉薇卻擔心我難過,一個勁的哄我。
    其實,我不難過,我隻是有點不知為什麼的“落寞”。
    女神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跟我說:“那我還說我結婚了呢!”女神是讓為樂樂在騙我,可是,一般人也應該認為在開玩笑,可是我卻不認為他是在開玩笑一般,反而因為他說了這句話,反而我解脫了。
    小夥伴說:“那結婚不是很正常的嗎?就算他不結婚,難道你覺得你會跟他結婚嗎?”從一開始,相識起,我就知道,我不會和他走到老去。
    我跟下鋪說:“我喜歡的人結婚了,我不應該難過嗎?”
    下鋪回我:“你喜歡那麼多人,你愛的人有幾個?”對啊,我不愛樂樂,我隻是喜歡樂樂。有的人說,那喜歡跟愛有什麼區別,喜歡的久了,不就是愛了嗎?愛的淺了也就轉變成了喜歡。可是在我這裏不是這樣的。無論過了多久,我對樂樂的感情也就隻有喜歡,也許再理性一點,我喜歡樂樂的時光隻停留在他為我解周澋的那個圍的那天傍晚。
    我隻是從一開始就沒有把樂樂劃分在朋友那一個區域,如果我能,那麼那天,樂樂的行為就隻是一個朋友的幫忙,而轉變的身份,他頂多也就是個好朋友。可是一開始我就把他劃到了可戀愛的那一塊,而且我喜歡樂樂的地方,是我喜歡他的溫暖!不同於朋友的溫暖,不過是我給予他的身份,才有所產生的。
    樂樂後來有問我:“你不隨個份子錢嗎?”
    我給了他一句話:“你覺得我像是會給份子錢的人嗎?我隻會告訴你,你連喜帖都不用給我,我們就從此相忘於江湖好了。”
    我不是絕情,我隻是想對自己好一點,狠一點。我當做了一個好長好長的夢,是在周易安以後一個溫暖的夢,總是會醒的,時間早晚而已既然來了,我也不會去改變什麼,順其自然吧,也許這就是緣分。雖然有時候不相信什麼狗屁緣分,但是還是因人而異的,畢竟我也隻是喜歡你而已。
    妹紙說:“你難道不應該去他婚禮讓搶婚嗎?”我一臉傻笑,我不可能是這樣的人。我連跟你說句“恭喜”都不會,我就是那種以後像對周澋一樣對你,哪怕明明看見,也不會打招呼的走過,擦肩都不會有。我就是那樣的人啊!
    今後,我還是那個抽煙喝酒愛碼字的姑娘,那個每天畫方案被老師嫌棄的人,還是該浪就浪,該看帥哥美女就看的人。我是我啊!畢竟隻有一個叫顏陌陌的我。
    而你,終究是別人的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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