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言我朝往而暮來兮,飲食樂而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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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深夜,長門宮內陰森得嚇人,屋中借著微微的燭光方才看得清陳阿嬌的麵容。
“殺那麼多人你就未曾有過半分憐憫之心?”這是他對她說過的最後一句話,那模樣與記憶中那孩童模樣真真是天壤之別。
元光五年,二十七歲的劉徹以‘巫蠱’罪名頒下詔書:“皇後失序,惑於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璽綬,罷退居長門宮。”從此,那個曾經說過要給她金屋子的劉徹,那個說好一生為她的劉徹,那個被她一步步送上王位的劉徹就用一紙詔書將她的終身鎖在了那深不見天日的長門宮之內。
恍惚中蜜蠟已燃盡過半,陳阿嬌勾著唇角起身拂袖。蜜蠟頃刻間傾倒晶瑩的蠟滴落在桌上美得不可方物。
當她第一眼看到衛子夫之時她便知道她會迎來這一天,所以當她在那華貴的簾、窗之上撒上清油之時未曾有過半分猶豫。再從那窗中看向那皇宮之時,隻覺得心涼得讓人打顫。
靜靜的躺在床榻之上,那二十餘年的時光倒似一場假得離譜的夢。
那一年他劉徹四歲,被立為膠東王。被阿嬌的母親當時的長公主劉嫖抱置膝上,劉嫖笑著問他:“兒欲得婦不?”他也似懂非懂的笑著:“欲得婦。”可當劉嫖指遍了屋中所有的宮女,他皆雲不用。完了劉嫖指向她“阿嬌好不?”那時也不知劉徹怎般想的,當時便將唇角咧得極開“好!若得阿嬌作婦,當作金屋貯之也。”
得了金屋又何妨?終究不能白頭偕老。
這一生,她陳阿嬌也是活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