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入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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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入贅
林峰拉著箱子出現在慕天逸家門口的時候,心情可謂各種複雜。
他這回是徹徹底底的把自己給賣了嗎?
還是說他這是入贅上門了?
想想那些萬惡的不平等條約,林峰就恨恨的咬牙切齒。
因為不能領證,所以慕天逸給他列了一個婚前協議,也就是那個所謂的賣身契。
1。 鑒於慕婷婷年齡尚小,還不能領取結婚證,而且我方也不想那麼快把女兒嫁給人渣(林峰淚奔中……),所以等慕婷婷生完孩子,並且滿二十周歲,且人渣男林峰符合作為人夫的條件,才能領證,否則,我方會要求巨額賠償;
2。 結婚前禁止任何親密的肢體接觸,否則,我方講控告人渣林行為不撿,有性騷擾的嫌疑;
3。 結婚前人渣林需行提前履行作為丈夫的義務,包括,隨叫隨到,滿足我方提出的任何要求,為節省時間,故需要人渣男入駐我方居住範圍,盡管我方覺得人渣男的到來會給我們周邊的環境帶來嚴重的汙染,但是鑒於他是孩子的父親,也隻能忍耐接受。
4。 對於我方提出的任何要求,對方無權拒絕,否則法庭上見。
…………
人權是什麼?
自由是什麼?
幸福是什麼?
尼瑪,都是狗屁,就這一條條,已經把他的全部給抽完了,請問,他還有人權,有自由,有幸福嗎?
媽蛋,自古都是人衰不是事業就是女人搞的,現在好了,風流債的結果就是他完全沒有了自我,賣給別人做奴隸去了。
一想到以後每天都要看到那張冷臉,還有那個哭哭啼啼的老婆大人,還有那個一天天在慢慢長大的孩子,他就覺得他的世界一下子全黑了。
可是他能怎麼辦呢?
哦買噶,說出來都是一把辛酸淚啊,而他一個堂堂男子漢,也隻能把這辛酸淚往肚裏咽啊。
如果讓他的那群朋友知道他也有今天,估計他再也沒有辦法在圈子裏混了,他的一世英名,都這麼毀於一旦。
他咬牙切齒的狠狠的把那個萬惡的男人罵了個遍,他對自己說,什麼都可以忍,但至少等孩子出生後,孩子得隨他們林家的姓,這是他的底線。
用沉重的手指按下門鈴的時候,林峰就知道,他這一腳踏出去,走進的就是一座叫做地獄的牢籠,人家總說婚姻是墳墓,尼瑪,他還沒結婚了就已經進了地獄的大門,怎麼想都是他更苦逼啊。
門開了!
林峰的心也碎了!
碎了一地都是渣渣!
他艱難的邁出這一步,依依不舍的看著他身後的大門就這麼關上了,就這麼關上了,就這麼關上了。
哦!幸福、自由、人權從此是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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